沈清宁正想摸摸白暮雨的头安抚,又发现此等慈爱的做法不合适。她比白暮雨大几个月,二人是平辈。“今日刚进京,我正在舅舅家,得知你被抓到了京兆尹衙门。”
沈清宁也很无语,偏生赶巧了。白暮雨不想给家人找麻烦,可总有那些不开眼的人以势欺人。她作为白暮雨的表姐,少不得要撑场子。京兆尹看到沈清宁,连忙站起身下跪,被沈清宁摆摆手阻止。她来这里,只作为白暮雨的亲眷,不是摆谱来了。“你是何人?”
去年宫宴,徐进没有进宫的资格,因而他从没见过沈清宁。其余的狗腿子,多是四品官以下的人家。以为沈清宁只是普通百姓,一点没把她放在眼里。“大人,求您做主,给出一个公正的决断。”
徐进走到堂口,对围观的百姓展示自己身上的伤痕,触目惊心。“你确定想要公正?”
沈清宁冷笑一声,她可以戳破徐进的伪装,以此做出决断。徐进不认得沈清宁,很是嚣张。众目睽睽,徐家管事不好提醒,只得骑快马跑到徐府送消息。“老爷,大事不妙!”
徐进欺负个平头百姓,徐平根本没在意。谁知道,这次惹到的是硬茬。白慕言,白暮雨,惹到的是白家人啊。“你说什么?”
徐平惊得跌坐在地,“这么说,白暮雨是沈清宁的表弟?”
只要和沈家扯上关系,徐平从未赢过。沈为康那老货,好不容易最近消停点,若是得知徐进是他侄子,定要跑到早朝上找他说理。问题是,徐平这边没理。“太子妃回来了,堂少爷的篓子捅的有点大。”
管事揉揉额角,不晓得该如何收场。“何止是有点大,他咋不捅破天去?”
徐平背着手,在屋内走了几圈。徐进是后辈里最出类拔萃的,只是气量小,不能容人。他少不得要豁出去脸面,找太子妃求求情。徐平好歹是吏部尚书,不至于被落下脸面。对于此,徐平有几分自信。等他来到京兆尹衙门,看到沈为康后,整个人都不好了。“沈大人不是吐血卧病在床了吗?”
早知道沈为康这个瘟神在,徐平肯定不来。“是啊,但是得知徐大人侄子欺负到我沈家头上,我就是进了棺材板,也被气得诈尸来京兆尹衙门说理。”
沈为康薄凉地盯着徐平,明日早朝吐血警告。“这……小辈之间有些摩擦实属正常。”
徐平充当和事佬,要求沈为康给他一个面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徐进和白暮雨好歹是同窗。“很快就不是了。”
沈清宁不给徐平一个眼神,徐家的人就高人一等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不是沈清宁出现,徐进构陷同门,最后反而成为受害者喊冤。“太子妃,您也看到了,徐进身上伤痕累累。”
对比徐进,白暮雨只有几处青紫的伤痕而已。孰轻孰重,一眼分辨。“真是巧合,我刚好从玉城回来。”
沈清宁从荷包,取出一块树皮,问道,“徐进,你可认识此物?”
“一块树皮罢了。”
徐进眼神闪烁,很明显是心中有鬼。徐平看到此,突然感觉自己很可能被疼爱的侄子坑一把。徐平想息事宁人,沈清宁不给他这个机会。“真是殴打致伤的常常血液凝聚就会发硬,而伪造的伤痕往往肌肤柔软如常。”
沈清宁指着徐进身上的伤痕,只有血瘀的颜色,周围不红不肿,明显为假伤。“假伤?”
这下,京兆尹也蒙了,派人用水和酒分别擦拭,伤口却没有掉色。“南方有一种榉柳树,用其叶子液汁涂擦皮肤,就会出现青红痕迹宛如伤痕。”
沈清宁手中,拿着的正是榉树皮。她手里没用树叶,用树皮的效用一样。“你血口喷人!”
徐进惊疑不定,怀疑身边有叛徒。用榉树皮做假伤的办法,只有他们的小团体得知。“是不是,验证一下就知道了。”
沈清宁把榉树皮捣碎,涂抹到白暮雨身上,又用火来加热。一刻钟后,榉树皮里面的汁液干了。“天啊,真的制造出了伤痕!”
百姓们睁大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大人,徐进陷害同窗,应当如何处置?”
善了是不可能善了的,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因白暮雨读书好,天分高,徐进就对同窗下手。再次之前,已经不止一次的挑衅。“别想着让我表弟退让,不可能。”
沈清宁表明立场,必须把徐进送去吃牢饭。如果不是她回来的及时,不是她拆穿徐进的假伤,哪怕最后不了了之,也会给白暮雨造成极大的阴影。“您大人有大量……”徐平正是被不成器的侄子坑死。如果侄子吃牢饭,以后不可能再科考,那老徐家后继无人了啊。“谁告诉你大人有大量,这难道不是道德绑架?”
“你冒犯我,我还必须得原谅你,否则就是不够大气。这是什么逻辑?”
书生读圣贤书,就更该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否则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如徐进这等小肚鸡肠的歹毒人,将来若真考上进士,百姓们敢要这样的父母官?“就是,大人严惩!”
不怕读书人有小心思,就怕有小心思,还用恶毒手段。百姓们站在公堂外起哄,如果不是太子妃坐镇,形势几乎是一边倒,对白暮雨不利。把白暮雨从衙门接回来,沈清宁对小表弟道:“我知道你一心读书,懒理外事。”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少年举人,在天安书院,已经学不到什么了。与其埋头做学问,不如出门游历。有时候,人不能没有防人之心。被冒犯,要狠狠地打回去,否则会被误认为好欺负,使得对方变本加厉。“你的忍让,给了徐进得寸进尺的机会。”
所以不要忍。如果觉得无法撼动大树,就要学会借刀杀人。心眼多不是错,只要用在正途上,反而可以自保。“表姐,我都记住了。”
白暮雨认真听训,他也有此想法,去北地边城游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