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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催婚的正确方式!想吃素菜?那就红烧肉吧!【上月月票加更1】(1 / 1)

“沈叔叔,我就在房产交易大厅门口呢。”

林旭话音刚落。  就看到一台宾利宾利慢悠悠的开来。  正好路边刚腾出一个车位,这台宾利毫不犹豫就扎了进去。  嗯……很有沈叔叔的开车风格啊。  车门打开。  沈国富和窦雯静分别从正副驾驶位上推门下车。  “小旭,你咋在这儿啊?”

林旭拍了拍手中的档案袋:  “我师父把林记美食的门店转到了我名下,刚办完手续正准备打车呢,您就打来了电话。”

“嗬!这真是太巧了,我也准备给你转商铺呢。”

纳尼?  林旭有些诧异。  今天咋都扎堆儿转商铺呢?  外面艳阳高照。  沈国富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水说道:  “先进去再说,小窦,你不是约了号吗?赶紧的,好几个房本呢,一个个来得小半天呢。”

窦雯静一路小跑进去后,沈国富边走边对林旭说道:  “你那个小店太小了,不适合长期发展,我担心小悦会跟着你受委屈,所以便自作主张将你左边右边和楼上的商铺全都买了下来。”

林旭:?????  于大爷天天说书一样盼着的幕后黑手居然是老丈人?  幸好当时没跟着一块儿骂啊。  重新来到房产交易大厅。  窦雯静已经在窗口开始办理了。  “沈总,林老板,你俩来这里签个名。”

沈国富答应一声刚要过去,就被林旭拉住了:  “沈叔叔,这不合适吧?”

要是结婚了,老丈人给房产那自然毫不犹豫就拿过来,但现在连订婚还没订呢,贸然要人家这么多房产多少有些不应该。  沈国富对林旭的反应很满意,他笑着说道:  “这房产不白给,小窦,把你包里的协议拿出来让小旭先签了。”

协议?  窦雯静从自己包里拿出几张打印纸递了过来。  林旭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好几项条款。  第一条就是接收房产三天内,林旭名下的胖墩墩餐饮公司要给沈佳悦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给沈国富百分之二十一的股份。  现在胖墩墩餐饮就是个空壳公司啊。  用这么多房产换一个空壳公司的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老丈人你不觉得有点小亏吗?  林旭在心里嘟囔两句,继续看了起来。  接下来一条协议是等林旭和沈佳悦结婚后,沈国富名下的股份会一分为三。  一份给沈佳悦,一份给林旭,另一份则是转给公司的管理者。  看到这一条。  林旭才算是明白了过来。  不结婚的话,父女俩随时可以把林旭这个老板罢免了。  而一旦结婚,他原本那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再加百分之七,正好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五十六,对公司有着绝对的控制权。  也就是说。  想要完整的掌控整个公司,他就得尽快把萌萌哒的沈同学娶回家。  啧……  同样都是催着结婚。  但这种催婚方式却让人完全生不出一点反感,反而还让人挺期待。  大概这才是催婚的正确方式吧。  不过另外百分之七的股份给管理者?  这会不会太多了?  林旭疑惑的看了老丈人一眼。  沈国富立马小声说道:  “不给人家甜头,谁会死心塌地给你干活啊?不过你放心,那百分之七的股份会涉及到另外一份协议,不会出现尾大不掉的情况。”

作为一个有钱人。  沈国富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律师。  每拟定一份协议,公司的律师团队就会坐在一起寻找出现风险的可能,然后修改协议进行规避。  林旭看完整个协议,立马签上名字,并戳上了自己的手章。  翁婿俩签好这份协议,便根据流程,一个房本一个房本的过户。  帮忙办理业务的窦雯静一脸羡慕。  有个这么支持女婿事业的老丈人,真是让人少奋斗好多年啊。  等这些房产全都过户后。  林记美食再重新装修一波,就会成为整个迎春街最大的酒楼了,那时候生意应该会更好吧?  这样的企业管理起来应该也很过瘾。  可惜我是个女的,没有这样的老丈人……  等一切全部搞定。  已经是一个多小时后了。  拿着一摞房产手续从交易大厅里走出来的时候,林旭依然有种做梦的感觉。  两小时前,他在京城还无立锥之地呢。  而现在,名下已经有了一堆商铺。  这些商铺组合在一起,面积足有三千多平米。  这下再也不用发愁门店过小了。  顾客们也不用发愁排队等位了。  赞美老丈人!  “既然房子到手了,那就开始找人设计装修吧……小窦,你不忙了帮小旭在设计行业寻摸寻摸,找好一点的设计师,争取让林记成为整个北四环的标杆!”

窦雯静有些诧异为什么让自己办这件事。  不过既然是沈总交代了。  那肯定要全力以赴办好啊!  她点头说道:  “我会尽快落实这件事的,请沈总放心。”

见沈总好像要跟林老板说话。  她又说道:  “那我现在就去吧,打车先去京城那有名的几家设计事务所看看,不行再换别家。”

说完她不等沈国富答应,便拉开路边一台出租车坐了进去。  “去哪啊女士?”

“你先往前开,我找一下地址。”

说完窦雯静拿着手机,开始搜索京城有名的设计公司和设计事务所。  看着出租车远去,沈国富扭脸问道:  “觉得小窦这个人咋样?”

咋样?  老丈人你咋一副说媒的语气啊?  林旭笑着说道:  “静姐这人很不错,工作认真,效率也高,交代的事情都办得妥妥当当的……您这是要提拔她了?”

沈国富拉开了车门:  “不,我正准备辞退她呢。”

林旭:??????  把表现好的员工辞退掉……这是什么神操作?  您这是绑了个破产才能获得奖励的系统吗?  他拉开车门坐进去。  对老丈人的决定不是很理解。  “为什么啊沈叔叔?”

沈国富发动车子,笑着说道:  “因为你这里缺一个管理者啊!别人没经验,也信不过,所以我就帮你找了个信得过的总经理帮你管理门店和公司,你只要安心做菜就行了。”

这……  刚刚林旭还在怀疑是不是静姐在公司做了什么得罪人的事了。  原本这是在为自己铺路啊。  林旭张了张嘴,对老丈人的帮助很是感激:  “沈叔叔,这会不会对静姐不公平?”

被老总一脚从上市公司踢到了一家草创公司,这落差感也太强了吧?  沈国富摇了摇头:  “没有不公平,相反,这种独自管理一家公司的机会是很多管理者都梦寐以求的,小窦因为平时表现好,所以我才让她试试……而且吧,只要把钱给够,谁还会考虑公不公平的事啊。”

说完,他开着车缓缓离向着迎春街的方向驶去。  这会儿已经快下午四点了。  沈总也懒得再回公司。  干脆和女婿一块儿去店里等着吃晚饭。  回到迎春街。  林旭将那一摞房产手续往收银台的抽屉里面一塞,便洗洗手换上厨师服,到厨房里忙活去了。  刚刚过户已经耽误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得赶紧准备晚上要用的食材。  不然就赶不上趟了。  幸好今天没人轮休,牛闯他们把能做的基础工作已经全部做完。  在他忙活的时候,沈国富饶有兴趣的拿着上午比赛获得的奖杯和奖牌,认真看了一遍。  他中午已经看过了直播。  但此时见到奖杯和奖牌,依然有种不敢相信的感觉。  女婿居然把钓鱼台的厨师都打败了。  这厨艺真是没得说。  要是有机会,一定得让他把参赛的菜品全都做出来尝尝味道,咱老沈也体验一下当美食评委的快乐。  想到这里。  他冲厨房里的林旭问道:  “小旭,晚上能抽空做一份你夺冠的那道白玉藕丝吗?看直播那会儿我馋了半天,挺想尝尝味道的。”

“没问题,这道菜很简单的。”

林旭满口答应了下来。  老丈人给了这么多商铺,别说一道白玉藕丝了,哪怕天天吃呢,也得给他做。  听到女婿答应后。  沈国富高兴的掏出手机,哒哒哒的给女儿发了条消息:  “闺女,今晚小旭要做白玉藕丝,你是不是跟我一样,也很想尝尝味道?”

沈佳悦回店里后就开车上班去了。  嗯,作为一个打工人,能多混点工资就多混点。  毕竟谁不想体验摸鱼挣钱的快乐呀!  这会儿沈佳悦正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整理电子文档呢。  看到老爸发的消息后忍不住回复道:  “我早就吃过啦!谢师兄第一次去店里帮忙的时候就给我做过……老爸,你还没吃过是吧?那要不我给你讲讲白玉藕丝的味道和口感?”

沈国富:“……”  你讲讲?  你越讲我不就越馋吗?  悦悦这孩子打小就……就挺欠打的!  幸好女婿还不错。  这也算是养闺女的唯一慰藉吧!  父女俩正聊着的时候。  魏乾骑着一台共享电动车来到了林记美食门口。  “这店也太小了吧?完全配不上林旭的厨艺啊。”

他把电动车放在路边的自行车停车位上,随即扫码付款,接着推门走进店里。  刚进门。  他就见到了收银台上正呼呼大睡的墩墩。  确认了,这就是林旭的店。  因为这只肥猫上午刚吃过魏乾拿的香猪肉,他记忆犹新。  “你好,我们还没营业……”  正在盘点账目的宋甜甜一边整理着今天上午账目,一边跟魏乾礼貌的打了个招呼。  “我找林旭的。”

说话的时候,魏乾看到了正在厨房里干活儿的林旭,便迈步走了进去。  “你这门店也忒小了吧?可不符合你的冠军人设啊,现在网上好多人都想吃你做的菜,谁知你就开了这么一家不起眼的小店。”

林旭笑着说道:  “正准备扩建呢,今天我岳父刚把房产转到我名下。”

魏乾一听立马羡慕的说道:  “你岳父对你可真好,我啥时候能有个这么好的岳父就好了。”

林旭:“……”  你不该发愁怎么找女朋友吗?上来先找岳父是什么操作?  听到有人夸自己,沈国富抬头看了眼魏乾,顿时认了出来。  嘿!  这不是上午比赛拿季军那个小胖子厨师吗?  他参赛的菜品好像是糖醋排骨和回锅肉。  嗯……肉?  作为一个无肉不欢的中年人。  沈国富一想到这两道菜就忍不住馋了。  要是能尝尝这小胖子的厨艺也行啊。  不知道和女婿的手艺有多大差距。  要是贸然邀请他出手,会不会有损我美食小王子的形象啊?  毕竟人家可是刚刚夸过我呢。  沈国富心里正嘀咕着的时候,就听魏乾说道:  “有啥需要我帮忙的吗?给我拿个大一点围裙吧,我帮你干,要说别的菜我弄不好,但猪肉类的,基本上都不在话下。”

他从小杀猪,对各种肉食的做法都比较门儿清。  林旭也没拒绝。  让车仔去储物间拿了一件围裙。  魏乾洗洗手,扎上围裙开始帮忙。  沈国富刚准备过去象征性的夸魏乾两句,顺便引出他做的糖醋排骨和回锅肉,手中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看到是韩淑珍门诊室的电话,他赶紧选择了接听。  “老沈,我今天门诊有点多,估计到六点多才能下班,你就在小旭那儿吃吧。”

沈国富心里一乐。  哈!我现在已经就位了。  看了一上午直播,把我硬生生给看瘦了,所以今天高低得吃几块肉补一补,顺便再喝两杯小酒。  嗯,反正老婆不在,回去的时候找个代驾就行了。  简单!  尽管心里很兴奋。  但沈国富却满脸遗憾的叹了口气:  “不跟你一块儿吃饭,我对啥都没胃口……”  电话那头的韩淑珍顿时乐了:  “你还是小孩子啊?天这么热,没胃口也得少吃点,对了,别吃太油腻,你那尿酸一不留神就会上去,多吃点素菜,别老吃肉。”

“吃啥肉啊,我随便对付两口就回去了。”

挂断电话后。  林旭好奇的问道:  “阿姨又不让你吃肉了沈叔叔?”

沈国富放下手机点了点头:  “对,让我多吃点素菜……小旭,咱店里有啥比较解馋的素菜没?我想趁着你韩阿姨不在解解馋。”

素菜?  还想解馋?  您直接说想吃肉不就行了嘛?  他笑着问道:  “红烧肉咋样?”

旁边的魏乾一听顿时乐了,你老丈人想吃素菜,你上来就推荐红烧肉,这玩意儿是素菜吗?  他原本以为沈国富会拒绝呢。  谁知这位大老板连连点头的说道:  “行行行,好好好,就这道菜吧,这是我最喜欢吃的素菜了,多做点啊,菜汤也不能浪费了,泡米饭吃香死个人。”

魏乾:?????  是我今天比赛比傻了吗?  红烧肉啥时候成素菜了?  沈国富确定今晚吃红烧肉之后,乐颠颠的抱着墩墩玩儿去了。  等他走后。  魏乾忙不迭的问道:  “你们店里的红烧肉是素菜啊?”

林旭笑着说道:  “我岳母不让我岳父多吃肉,所以他就把肉菜称为素菜了,这样吃的时候才更心安理得嘛。”

魏乾:“……”  又学会一个和岳父相处的小妙招!  现在就差找个岳父了。  冰箱里有今天没用完的五花肉。  林旭拿出来一块,大概四五斤重。  肉皮已经烧过并刮洗干净,随时可以上手制作。  红烧肉是一道流传于全国各地甚至国外的家常菜品,因为制作简单味道浓香醇厚而备受欢迎。  好吃的红烧肉,最好是用瓦罐小火焖炖出来。  那样的红烧肉吃起来才有软糯浓香,滋味鲜美的感觉。  不过今天时间来不及了。  林旭只能选择借助高压锅进行制作。  把五花肉切成四厘米见方的肉块,切好后冷水下锅进行焯水。  焯水能够去除肉中的淤血和杂质,让肉块吃起来滋味更加鲜美。  而且焯水过后。  肉块更容易煸炒出油。  这样的红烧肉吃起来才会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咬一口满嘴生香。  焯水的时候,锅里要放入葱姜,再淋入一点料酒。  等水开起沫后将浮沫打出来,再煮个几分钟,把肉块彻底煮透,这样再烹制的话,肉块就不会又干又硬了。  锅里的五花肉块捞出来。  用热水冲洗一下。  接着往锅里加入一点点食用油,油热后把五花肉倒进去进行煸炒。  把肥肉中的油脂往外煸一煸,顺便锁一下瘦肉中水分。  旁边的魏乾见状好奇的问道:  “红烧肉要用糖色才漂亮,要不要我帮你炒点糖色?”

其实林旭打算在炒肉的时候直接把冰糖放进去翻炒的,等肉煸炒得差不多的时候,冰糖也会彻底炒成焦糖。  但既然魏乾要帮忙,他也没拒绝:  “那行,那你就帮我炒点吧。”

魏乾架上炒锅,锅里淋入一勺清水和一点点食用油,接着往锅里放入两把冰糖开始小火翻炒。  见车仔在一旁看自己。  他笑着说道:  “给你们说个小窍门哈,炒糖色的时候,多用水,少用油,这样最后哪怕泼冷水,锅里炒好的糖色也不会四处迸溅。”

店里现在用的糖色都是林旭做的。  车仔他们还真没听说过这样的小技巧,便来了兴趣。  魏乾闲着没事,就着锅里炒的糖色,认真给几人说了一下炒糖色的几个步骤。  糖融化后不仅冒大泡的时候是挂霜,翻沙类菜品和挂霜类菜品都是这个阶段下入食材。  再炒一会儿,当糖色微微发黄的时候,就是拔丝状态了。  这个阶段的糖最粘稠,延展性也最好。  再继续炒下去是琉璃,这个阶段的糖冷却后会在食物表面形成一层玻璃一样的硬壳,冰糖葫芦就是琉璃糖的代表。  而最后,当锅里的糖液变成枣红色的时候。  就是糖色了。  炒到这个状态之后冲入热水,做菜时候倒进去,就会成为最佳的上色材料,尤其是肉类,只要颜色红润的菜品,几乎都离不开糖色的帮助。  至于家里经常用到的另一款上色神器——老抽,其实也是在生抽的基础上调入了工业制法做出来的焦糖色而已。  起上色作用的依然是糖色。  糖色做好的时候。  林旭这边也把肉煸炒得差不多了。  他用筷子把肉挑到高压锅中,倒入做好的糖色,再加入两大碗黄酒,一小碗生抽,以及等量的清水。  接着开始调味。  一把冰糖,一小勺提鲜用的食盐,几片老姜和一个用香葱拧成的葱结。  全部放进锅里后。  盖上锅盖,开始煮制。  车仔好奇的问道:  “老板你没放花椒大料啊?”

一旁的魏乾笑着说道:  “红烧肉不放这些,这道菜就吃猪肉本身的鲜香味,其实要不是用高压锅,连水都不用加,直接用瓦罐或者砂锅加黄酒和生抽炖煮,味儿会更好。”

作为从小吃猪肉长大的孩子。  他对这道菜最有发言权了。  四十分钟后。  当划水摸鱼的沈佳悦带着审计所的老总谭亚军来吃饭的时候,林旭将灶上的高压锅端下来。  放气后倒入到炒锅中。  这会儿红烧肉散发着浓郁的香味,红润的肉块每一块都Q弹到一碰就颤巍巍的,仿佛是果冻一样。  挑去姜片和葱结,大火收汁。  然后将这些肉块肉皮朝上均匀的摆在盘子中。  浇上锅里的肉汁。  开吃!  ————————  写着写着就馋了,忍不住泡了包红烧牛肉面,可惜吃不出红烧肉的味啊!发稿费了高低得买二斤肉做点红烧肉尝尝!  本章5700字,真不短了啊!  求月票兄弟们,别我章节写好了找不到加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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