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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谈恋爱哪有不戴头盔的?林旭对资助贫困生的态度!【求订阅】(1 / 1)

“来沈老板,先喝茶。”

老黄像个知心大哥哥一样,端着面前的乌龙茶给老沈倒了一杯,又四处看了看,发现大家没注意这边,这才一副“但说无妨”的架势摊了摊手。  沈国富坐下来,端着茶水抿了一口,这才说道:  “我……我内个朋友吧,总想体验一下单独睡的感受,但他老婆整天缠着,他去书房睡就跟到书房,去客房睡就跟到客房,哪怕去楼下副主卧呢,也要抱着枕头跟过去……”  老黄:??????  你先等会儿!  原本以为这位沈老板是要探讨病情,没想到你是炫富+撒狗粮来了。  又是书房又是客房,楼下还有副主卧……  乖乖嘞,这是特意来刺激我呢吧?  我家要是有书房客房副主卧,你觉得我会窝在沙发上睡吗?  要是我去哪老婆就抱着枕头跟到哪,你觉得我还……  原本打算开解沈国富的知心大哥哥老黄,话还没听完就像是晚上九点打开网易云音乐——直接进入网抑云的emo时刻了。  等会儿得就着杀猪菜高低整两杯,不然今晚怕是要失眠。  本想装大佬客串一下知心大哥哥呢,谁知道对面才是真大佬。  “黄老板,你……怎么了?”

沈国富还等着老黄能够指点迷津支个招呢。  但自己话还没说完,对方的脸色居然变得颓废起来。  什么情况?  我的话引起你的伤心事了吗?  老黄勉强笑了笑:  “这事儿……我也不是很擅长。”

说完他端起面前的乌龙茶一饮而尽。  苦茶入口心作痛啊!  沈国富正要接着问,见到沈宝宝和陈燕各自挎着包上来,便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聊起了别的。  “哇,里面在做什么啊?好香。”

沈宝宝鬼鬼祟祟的凑到厨房门口,冲里面小声喊道:  “旭宝,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呀?”

“杀猪菜和鲍汁扣海参……等着吃吧。”

“好呀好呀!燕宝,等会儿吃海参啦,哈哈,早上我刚说皮肤变差了,旭宝就做了海参,请问你羡慕咩?”

陈燕白了她一眼:  “悦悦,你知不知道,这种行为很讨厌的。”

“知道,所以以后谈恋爱要戴头盔,谈恋爱不戴头盔很危险的。”

陈燕:“……”  知道你还搁这儿挑衅我,信不信老娘一榔头……诶等等,我好像也有男朋友来着。  你秀恩爱,难道我就不会吗?  她掏出手机,哒哒哒的给任杰发了条消息:  “今天什么时候下班,用不用小姨去接你?”

消息发过去半天也没回。  把电话打过去,提示已关机。  根据以往惯例,这又是遇到了什么紧急任务,不等跟家人联系就得上交手机那种。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至少要到明天才能开机。  得,我还是找个榔头先敲悦悦一下吧。  厨房里,酸菜和猪肉猪棒骨炖了很久,肉香浓郁。  林旭尝了尝汤,酸香美味,猪肉的香味和酸菜的酸味已经完美结合到了一起。  他将已经泡软的土豆粉条控水,倒入一些老抽搅拌一下,让粉条的色泽变得更加红润诱人。  拌匀后倒入锅里,用勺子翻动一下,把粉条垫在下面。  放入粉条不久,血肠也可以放了。  这种血肠在灌制的时候已经放了食盐等调料,所以什么都不用放。  将之前焯过水的血肠拿过来,用带着钢针的松肉器扎几下,这样能够有效避免血肠在煮制时爆衣。  另外扎几个小孔,也能随时观察血肠的情况。  只要这些小孔中没有血水冒出,就说明血肠已经凝固,可以出锅开吃了。  这时候血肠是最嫩的,得赶紧捞出来,否则煮老就没了鲜味。  趁着锅里炖煮的时候,林旭又将里面的肉捞出来,趁热切成稍微厚一点的肉片,切好重新放到锅里。  全都切好,血肠也差不多好了。  捞出来,切成段,接着将锅里的粉条酸菜肉块盛到大号汤盆中。  今天的肉多,足足盛了好几盆,盛好再围着盆摆一圈切成小段的血肠,最后放一撮香叶菜摆上去。  将这一盆盆的炖菜端出来,摆到大号酒精炉下面,小火咕嘟咕嘟的炖着。  香味把周围的人全吸引了过来。  “我的妈呀,这杀猪菜也太香了吧?”

宋甜甜原本来二楼检查卡座区的卫生,看到一盆盆的菜和一节节的血肠,顿时咽了下口水。  林旭端着一小盆调好的蒜泥蘸汁从厨房里走出来,笑着说道:  “这其实不算标准意义上的杀猪菜,真正的杀猪菜是全套猪下水,还有各种拆骨肉啥的,咱这差的太多,凑合吃吧,回头有机会了,咱再做真正的杀猪菜。”

回到厨房,林旭看到朱勇魏乾郭星海一人抱着一根猪棒骨在啃,见到林旭进来,魏乾指了指旁边盆里那截猪脊骨:  “给你剩了一块儿肉最多的,从小到大吃那么多肉,还是手捧着吃的大棒骨最过瘾,唯一的遗憾就是骨头没有砸开,没法喝里面的骨髓。”

林旭看了看锅里慢慢咕嘟着的海参,约莫还得几分钟才能出锅,这才拿起盆里的大骨头,用牙咬着骨头上面贴着的肉撕下一大块。  这种贴着骨头同时又带着一些油脂的肉真是香得没边,尤其是在酸菜汤里面炖了那么久,不仅软烂,而且还吸收了酸菜的酸香味儿。  来一大口,真是极致享受。  吃着大骨头,林旭也对这种捧着骨头吃肉的方式比较感兴趣。  他想了想冲车仔吩咐道:  “跟老胡说一声,周末咱吃大骨头,让他去屠宰场进货时捎回来……捎回来多少斤比较合适呢?”

林旭犹豫一下,店里几十号员工,再加上强哥粤利粤潘达等人,还有岳父母和亲戚们。  为了防止不够吃,他说道:  “就买一百斤吧,肉多点那种,别弄一堆狗见愁,那玩意儿可没多少肉。”

吃酱大骨,要买那种特意没把肉剔干净的骨头,这样贴着骨头的肉比较多,炖出来吃着最过瘾。  车仔答应一声:  “好嘞,我这会儿就跟胡老板说,让他提前把大骨头预定好。”

林旭把大骨头上的肉啃完,锅里的海参也基本上已经煨好。  此时里面的汤汁少了一些,看起来仿佛勾了一层淀粉一样,非常粘稠,这是海参中的胶质被炖出来的表现。  而海参本身也颤巍巍的,明显已经彻底煨透。  他舀了点葱油淋到锅里,再端着炒锅晃动两下,让葱油和汤汁均匀掺在一起。  之所以放葱油,是让葱香味在鲍汁和海参中做一个点缀,丰富香味的味型。  除了葱油之外,还可以放点鸡油,增加鲜味。  不过考虑到鲍汁中有鸡的鲜味,所以林旭改成了香味更突出的葱油。  做完这些,从烫好的盘子里拿一个稍微深一点的大盘子,将锅里的海参连带鲍汁一块儿倒进去。  这道鲍汁扣辽参就正式制作完成。  所谓的辽参,指的是辽东出品的海参,个头不算特别大,但肉质肥厚,是海参中的佳品,所以很多菜品都用辽参来指代海参,以此来暗指海参的品质高。  但事实上,大多数挂辽参牌子的菜品,出于成本的考虑,用的都不是真正的辽参,而是进口的杂参。  端着盘子来到外面,一众女士已经等着了。  “哇,这海参闻起来好香啊。”

“还以为是葱烧海参呢,没想到是鲍汁做的,这金黄的色泽我爱了。”

“这可是美容佳品诶,老妈你多吃两根。”

“曾主任你别抢,又不是没你的。”

“先别急,等我拍完照嘛,见天看别人在朋友圈里晒这晒那,我也得晒一下,海参滞销,帮帮我们。”

“……”  大家嘁嘁喳喳抢着吃的时候,陈燕拿着一个带盖子的小碗,从盘子里舀了一大勺海参盛进去,大概有四五根的样子,接着又淋了点鲍汁,整整一小碗。  她盖上盖子,把碗递给车仔:  “放蒸柜里温着吧,可别偷吃啊,这是给媛媛留的,她早出晚归的,适合多吃点海参。”

车仔苦笑一声:  “我们就算想吃,也……也没那个胆子啊。”

这可是给老板表姐留的,谁没事儿敢触这种霉头?  不远处,后厨师傅吃饭的卡座前,正就着血肠扒拉米饭的齐思亮用手肘碰了碰庄一舟,小声问道:  “这位陈总说的媛媛是谁啊?”

“是老板的表姐,在自强生煎上班,每天早上不到七点到店里,晚上八点以后才下班,风里雨里的,所以店里做了好吃的,陈总和老板娘都会给她留点。”

齐思亮不理解了:  “既然是老板的表姐,为什么不直接在店里当个经理啊,还去自强生煎上班做什么?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庄一舟无奈的说道:  “不是所有人都想跟着亲戚当米虫的,人家媛媛姐有志向,刚来京城一堆公司想要她去上班,但人家觉得文凭差,主动去自强生煎当了营业员,风吹日晒从不抱怨。”

齐思亮对比了一下自己在燕京饭店的行为,一时间有些后悔:  “是我拖累了我堂叔啊,要不是……”  “跟你没关系,你堂叔是他那个该死不死的师父害的,收干儿子,讲排场,安排师兄弟,行业的雷踩了个遍,他不倒霉谁倒霉?不过那老头也罪有应得,据说被老板的师父追着骂,愣是骂得差点脑溢血,现在还在医院挺尸呢。”

燕京饭店的这段时间发生的变故,足以拍成一部电视剧了。  那位孟姓老厨师暗中布局好几年,为了让儿子顺利接手燕京饭店后厨,不惜毁了自己的大徒弟。  然而最终鸡飞蛋打。  不仅把儿子折腾进了监狱,他自己也晚节不保。  被高大爷追着骂的那天,郭星海的爷爷郭继昌,以及钓鱼台的戴老爷子、何老爷子、邱老爷子等退休老师傅看完热闹,立马在群里给孟姓厨师开了个简单的追悼会,宣告此人社会性死亡。  当时京城有名的老厨师可都在群里,但没一个人帮孟姓厨师说话。  很显然,这老头为了儿子卖徒弟,同时还要报复小辈的言论和行为,多多少少碰到了大家的底线。  庄一舟看了齐思亮一眼:  “既然你来了林记,就老老实实工作学习,老板既然让你来就不会再记仇,但你在燕京饭店那套托关系走后门的想法可别再有了,否则,老板绝对会让你哪来的回哪去。”

“我知道我知道,我堂叔交代了好多遍……对了庄哥,我现在在堂叔家住着,总觉得不方便,你说我去跟马师傅牛师傅他们一块儿住咋样?”

庄一舟赞叹的说道:  “那可真是太好了……牛闯,你来一下。”

店里的风气就是这样,你要托关系啥的,大家会鄙视,但你要凭自己的努力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那大家绝对会举双手欢迎。  厨房门口的卡座前,大家认真品尝着海参。  曾晓琪吃完一根,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  “感觉我的皮肤更嫩了……”  窦雯静打趣道:  “你这症状,不像是吃了海参,更像吃了滇南的菌子。”

“小豆豆,你不调侃我会死呀?我这种穷鬼没吃过几次海参,就不兴我嘚瑟几下?”

“行行行,皮肤就是更有光泽了,白里透红的,跟红苹果一样。”

配合着曾晓琪说了两句客套话后,窦雯静看着正从锅里捞粉条的林旭说道:  “这两天我跟媛媛把自强生煎的团购给捋顺了,顺便还根据你的要求,和四中的领导进行了接洽,准备资助二十个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到时候准备举办个仪式,希望你能出席,老板你去吗?”

林旭摇了摇头:  “不去了,你们的仪式也尽量简单一点,千万别让那些学生们站成一排鞠躬,咱资助贫困学生是希望他们成材,可不能践踏他们的自尊。”

他见过太多这种慈善捐赠仪式了,仪式虽然很气派很壮观,但基本上都在践踏受捐助者的尊严。  家境贫寒又不是他们的错,没必要让这些涉世未深的学生站在台上被大家指指点点。  正吃饭的人全都一愣,没想到林旭会这么说。  仔细想想,好像类似的捐赠,大家考虑的都是形式怎么整的更排场点,更隆重点,气氛更感人一些。  却没人关心受捐赠者是什么心情,什么想法。  窦雯静也没想到年轻的老板会说出这种话,她深吸一口气:  “我会跟学校那边重新沟通,让那些贫困学生在学校有尊严的学习,不会被人说三道四,也不会被人指指点点。”

曾晓琪哑然的看着这一幕。  别的公司捐一块钱,恨不得花一百万做宣传。  林记这边可好,捐了钱,资助了学生,不仅不打算声张,甚至还要考虑受捐赠者的自尊问题。  她这会儿也顾不上吃了,好奇的问道:  “林老板,我能把这事儿做成专题片吗?你放心,不会让人一个学生出镜,也不拍他们,就是跟拍一下你们处理这件事的过程,可以吗?我一直想做个有深度的专题片,你们这件事让我很感动。”

现在很少有这种人文关怀的事件了,所以她想记录下来。  这不是为了方便自己蹭吃蹭喝,也不是为了博什么知名度,完全就是出于传媒人对公众事件的责任感。  林旭和窦雯静对视一眼,随即说道:  “行啊,你可以拍……不过你旅游频道,拍这个合适吗?”

窦雯静笑着说道:  “燕京是旅游城市,旅游城市里发生的事儿,我旅游频道报道一下多正常啊。”

理儿是这么一个理儿,到时候教育频道、新闻频道、民生频道找你麻烦时,希望你也能有这么好的口才。  几人讨论这事儿的时候,沈国富和韩淑珍对视一眼,眼中满是欣慰。  不愧是我们看中的好女婿啊,这事儿办得真是地道。  好心情促使好胃口。  老沈同志这一高兴,不留神就吃了三碗米饭。  让韩淑珍忍不住掐了他好几下。  每次来店里吃饭都刹不住车,明天再敢过来,狗腿给你敲折!  崔清远和耿乐乐来的时候,店里的晚饭已经到了尾声,这俩人端着米饭就围坐在餐桌前,大口吃着锅里的杀猪菜。  “哇,这血肠好好吃,又鲜又嫩的。”

耿乐乐赞叹一声,今天的饭菜再次验证了员工餐才是最好吃的定理。  她扒拉一口碗中的米饭,快速将锅里所剩无几的血肠夹到自己碗中,一边吃一边说道:  “干爹,你跟干妈什么时候要孩子啊?”

崔清远无奈的说道:  “小孩子家家问这个做什么?”

“准备给你孩子取名啊,告诉你,我取名一绝,墩墩这个名字就是我取的,是不是跟它很符合?”

旁边吃饱喝足正靠着陈燕消食的曾晓琪好奇的说道:  “别说,墩墩这个名字取得真好……要是崔教授和严总有了孩子,你准备取个什么名字啊?”

耿乐乐眼珠转了转,认真琢磨半天:  “应该叫桦吉,干爹干妈的爱情像白桦一样不惧严寒,不惧风雪,同时还要吉祥吉利,这名字咋样?”

单看这俩个字,大家都觉得不错。  但崔清远带上姓氏默念一遍:  “崔桦吉,催化剂?耿乐乐,晚上十点之前别想离开实验室啊,另外我发现你已经自学了不少大学课程,明天就直接从大二开始吧。”

耿乐乐:??????  我就是开个小小的玩笑,你居然公报私仇!  这丫头扁扁嘴,冲林旭说道:  “旭哥,干爹欺负我,你是我爷爷的把兄弟,可要管管啊!”

林旭刚说别闹,师父高大爷突然发来一条消息:  “郭继昌要收小程为徒弟,后天办理收徒仪式,应该还挺隆重,我这会儿不在京城,到时候你替我出席一下。”

小程?  哪个小程?  林旭认真想了一圈,发现自己认识姓程的人,只有燕京饭店现任行政总厨程建设了。  人家在钓鱼台那么久没被收徒弟。  咋刚离开就被收为徒弟了?  林旭回了句好,刚要问问咋回事,  师父又发来一条消息:  “有人质疑小程的资历,我们商量了一下,让郭继昌收为徒弟,这样小程的资历就够了……到时候如果有人阴阳怪气说怪话,你甭客气,直接大耳刮子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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