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开局造了李二的反 > 第一百八十二章 吃绝户

第一百八十二章 吃绝户(1 / 1)

李佑打定了主意。  于是就开始让刑部把最近一年发生的经济纠纷的卷宗全拿来。  卷宗拿来,近一间屋子。  这一个人不知道要看多久。  于是吩咐了女官,从翰林院喊来了十几位编修。  接着在李佑的刻意寻找中。  有利于李佑的计划的卷宗,就轻而易举的找了出来。  第一份就是岭南道广平县的案例。  这件事还得要从三十多年前说起。  广西平南县的一对夫妇,生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由于他们吃苦耐劳,再加上人也挺灵活,走南闯北,做做生意。  所以生活一家六口人生活不错,还置办了几十亩田地。  多年后,老两口和儿子不幸去世,家里也没留下男人。  只留下三姐妹。  看到她们家没有男人撑腰,于是同宗的叔叔和一众亲戚,便在她们身上打起了主意。  尽管她们为了守住家业,都招了上门女婿。  但是这也阻止不了这些亲戚们贪婪的欲望。  两口子刚刚死去,尸骨未寒,他们就立刻大摇大摆地侵占了三姐妹家里的土地。  种起了农作物,而且这一占,就是十几年。  过分的是每年的田赋还是三姐妹家交的,也没找他们拿一点租。  或许是碍于亲戚情面,十几年来三姐妹一直都忍气吞声。  任由叔叔和亲戚们在自家土地上耕种。  可就在李佑清查土地时,她们的叔叔和亲戚竟然无耻地把土地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侵吞了三姐妹的土地。  当三姐妹去质问他们的时候,他们的理由让人气笑了。  亲戚们认为,你们三姐妹都是女人,正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们都已经是“外人”,男人才有农村土地的继承权,你们不配。  无奈之下,三姐妹一纸讼状把亲叔叔和一众亲戚告上了朝廷。  对于地方官来说,确实不好处理,因为这算是封建社会的潜规则了。  但是李佑公布过女性有继承权。  这些地方官员不敢隐瞒,于是层层上报。  这也就是第一份案例。  第二份是闽州的一户人家。  也是吃绝户。  本来男主人还是一个七品官员,谁知生不了儿子。  于是他刚刚一死。  他的兄弟就人家中所有的钱拿出来,让男人的妻子在村中摆下流水宴。  直到把家中所有的钱财全部吃光。  再把这户人家的妻女全卖到倭国,霸占她们的房产和土地。  家破人亡。  其中的小女儿在倭国混的不错,成为一个大名的情妇,大名很喜欢她。  在和她闲聊时,了解了这个情况后,也是为了讨她开心,于是派人回国告状。  状子一直到了刑部。  都不知道怎么办。  李佑看完,直呼好家伙。  李佑觉得自己就算无耻了,和这家的兄弟相比,自己就是无比高尚的人。  人比人气死人。  接着拿起第三份。  这一份相比前两份,也没那么厉害。  但也是吃绝户。  京郊有一户居民,没有多少钱,土地也很少。  然而就是这样,也因为没有儿子,被吃绝户了。  这对孤儿寡母。  刚刚失去了他们的父亲,亲戚朋友便自发地帮助他们发丧祭奠,办理好一切琐事。  辛苦之后,既表示感谢,又为了保证给葬礼撑大排场,大家便一起吃个饭,山珍海味尽可能地都呈到饭桌上。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慢慢地变了。  人性本恶,七大姑家偷拿了家主的一个花瓶,八大姨家又私吞了一点,二舅舅家境不好,更是不停撺掇着寡妇再办一次宴席请客......  就这样又吃垮了。  好家伙。  接着是第四个。  这算是比较文明了。  说是夔州人比较重面子,不愿意背上骂名,于是他们吃绝户的做法就是冠冕堂皇的强塞一个义子过去,以便名正言顺地直接夺走全部遗产。  而这个义子往往是需要各方人一起推出来。  自然成为了义子。  要给这些推他当义子的人很多利益。  李佑摇摇头。  看了一上午,这样告上来的至少几十份。  这还是李佑宣布女性拥有继承权后,告上来的案件。  其他的时候估计是数不清了。  而且这种“吃绝户”已经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再加上地方本就宗族势力抱团,这种事官府也无法插手去管,被瓜分财产的妇孺根本无地伸冤求助,只能眼睁睁看着家里被搬空。  “吃绝户”的独生女或者寡妇,已经没有养活自己的钱财了,她们心里皆是被人性的恶伤害之后的伤疤,在本地待下去会继续受欺负,但再外面更是无依无靠,她们再也找不到生存的办法了。  这不仅是贫苦人家,而且就是世家大族的女子和官宦女子,也免不了。  林黛玉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贾家如此一个高门大户,确实保护了自己家的外孙女没被邻里“吃绝户”,最后却是自己一点一点亲自下的手。  贾家毕竟是大族,还留了一些体面,至少林黛玉衣食无忧。  但是另外一位传奇女子却得到了一个悲惨世界的结局。  江淮八艳,逼问丈夫钱谦益,让钱谦益的名气远超他官位所能得到名声。  柳如是就是在丈夫钱谦益死后。  被自己丈夫的亲戚用“吃绝户”的方式逼死。  由于钱谦益在文坛的地位非常高,是诗坛的盟主之一,官拜礼部侍郎。  钱谦益能够将柳如是从青楼中赎出,自然有着丰厚的家底,柳如是作为秦淮八艳之一,家产也颇费丰厚。  随着钱谦益的死亡,他的亲戚们认为柳如是作为一介外姓人,没有资格掌握钱家的财产,开始大闹葬礼,将钱家田亩全部霸占,金银珠宝一并掳走。  柳如是不堪其辱,为了保护钱家的家宅地产,自尽而死。面对这种情况,官府也无能为力,因为这是封建社会一种不成文的规定。  就算县令死了,家中没有继承财产的后代,那么县令的亲戚也会使用“吃绝户”这种方式,来处理县令的后事。  不仅如此,在封建社会时期,女性地位十分低下,作为一个外姓族人基本没有任何能力与丈夫家族中的亲戚对抗。而且女性在当时根本没有任何继承权,如果没有已经成年的儿子,那么只能由亲戚来处理家中遗留的财产。  她们眼看这些平日里关系不错的亲戚在男性家主死后,反目成仇,拼命搜刮家中的财产,然后等待被卖往青楼或是赶出家门流落。  原本这些问题。  李佑早就知道了,只是由于社会风气如此,李佑准备徐徐图之。  所以为了不引起反抗。  李佑只是让未出嫁的女儿拥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  先让人适应,慢慢再推进。  但是现在不行了,立储问题迫在眉睫,李佑只能加快速度。  首先就是这些案件。  所有的土地都要各位吃绝户的兄弟归还。  然后对贩卖人口的几位出动了侦捕卫,全部斩首。  然后在各地清查吃绝户案件。  于是又一场行动在李佑我们的布置下产生了。  吃绝户很快就被遏制。  为了不要刺激。  李佑决定谨慎一点。  男女平等观念自然是不会提。  决定切香肠。  一点一点切。  李佑接着这些案件在报纸上大肆传播,长篇累牍书写这些受害者悲惨往事。  人民群众是单纯而善良的。  随着新闻的发酵。  呼吁加强绝户女性的权益的呼声日益高涨。  见目的已达到,李佑也不得不“顺从民意”。  李佑宣布,今后家主死后。  儿子为财产第一继承权,拥有完整继承权。  但如果女性能招上门女婿。  即享有完整继承权。  出嫁只能拥有男性三分之一。  如果没有儿子,女儿拥有财产权。  这一套命令下了下去。  很多人没有怎么反对。  怎么说呢?  吃绝户确实比较丧心病狂。  这是正义之举。  而且很多官员自己也有喜爱的女儿,所以女儿有继承权。  这时候也没有程朱理学。  对女性的要求也没有明清时期的要求严。  唐代女性可以经商,这在很多历史资料中都有显示,唐代的女性不会依偎在丈夫身后,她们可以选择经商,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财富。  这种现象在其他王朝十分罕见,因为处在男尊社会,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品,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却只能从一而终,甚至丈夫死了,自己也不能改嫁。而唐代女性可以参加商业活动,从这一点出发也恰恰体现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主动性。  比如俞大娘航船,就是唐朝妇女参加经商的重要实例,她也是唐朝女强人的重要代表。  相传她出生于洛阳,不仅是一个经商高手,而且样貌角色。  她本来出生在江边儿上,从小接触渔船,对渔船的构造、大小、体积等内部结构,十分了解。  据说由她的队伍打造的船只,可以承载万吨的粮食。  另外,船员长期出海,很难及时购买蔬菜水果等,她就在船上开创了一个小型的生态系统,船员可以自己种植瓜果蔬菜的。俞大娘虽然是一个女性,但是她把造船事业打造的十分火热,甚至直接以她的名字来命名,这也是唐朝最早的船只品牌。  而且这时候的女性还颇为开放。  也许有人有刻板印象。  觉得古代女性十分保守,甚至她们上街,一颦一笑都要用扇子挡住,在公共场合吃饭、饮酒,说道更多。  可是唐代的女性,社会并没有过多的限制她们的行为,甚至她们可以穿低胸装,这在古代是十分罕见的。  唐代女性的服饰大概可以分为三种,襦裙、胡服和女著男装,其中以襦裙最为开放。  这种服饰类似于现代的低胸装,所以又叫做齐胸襦裙。  齐胸的裙装,外挂一条披肩,突出了女性特色,添加了一份性感的气质,当然这样的装束在古代是十分罕见的,毕竟古代人思想封闭,对女性束缚极多。  而唐朝女性可以穿着这样开放的服饰,可见其社会地位,要比其他封建政权时期,高很多。  唐朝还流行一种服饰,叫做女著男装。在唐朝的社会活动中,不管是贵族阶层,还是社会的中下层,都不排斥女性。而这些女性又因为性别原因,所以出现在公共场合,为了行走方便,大多身穿男装。  还有婚姻方面。  唐代女性她们不仅可以决定自己的婚姻对象,还可以主动追求,并且不会受到社会的讽刺和排斥。  最有意思的是在唐代,如果女性在婚后,不满意自己的婚姻,比如丈夫不上进,或者性格不合适,女性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并且改嫁给她人,为自己物色更好的良人。  而且,离婚这一现象在唐朝十分普遍,女子在离婚之前,还会特意打扮,挑选一件庄重的衣裙,画上漂亮的妆容,和平分手。  而男子也会为离婚的妻子,准备三年的钱粮,保证她在离婚之后的正常生活。  除此之外,唐代还专门设立了法律法规,保护女性的权益,比如女性受到了家暴,可以到衙门起诉自己的丈夫。从婚姻层面来看,她们不仅可以决定自己婚姻的对象,还可以提出离婚,并且离婚之后,不会受到社会的排斥,可以继续寻找心仪对象。  所以这在百姓看来,问题并不是很大,这也是武则天能够篡位,而刘太后在宋朝无法篡位的社会原因。  毕竟儿子才有第一继承权。  女儿只是拥有第二继承权。  不过相比于侄子,女儿还是更亲的。  所以不怎么反对。  当然这些官员也不知道皇帝在干嘛,还以为是提高女性地位而已。  而且从道义上无法指摘。  于是没多大人反对,都决定再看看。  李佑确实没想到。  这条命令被大家如此轻松就接受了。  看来还不够刺激。  于是李佑决定加大力度。  宣布爵位如果没有儿子,女儿也可以继承。  如果女儿的子女不改姓,那么爵位还可以传至子孙。  与国同休。  这一下子稍微敏感点的人都知道了。  皇帝是要立大皇女为皇储。  雪片般的奏折飞入了皇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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