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有这么一个女孩(1 / 1)

“怎么不坐下。”

裴云对着秦祈儿道。“公子先吃,吃完了奴家再吃。”

男尊女卑的社会,吃饭的时候,只有男人能坐上饭桌,女人只能在一旁看着,也只有等男人吃饱了,女人才能收拾剩菜残羹。裴云一下子读懂了秦祈儿的想法。忍不住觉得可笑。这一餐是她劳动所得,她反把自己摆在卑微的位置。“我说了,坐下,同样的话我不想多说一遍。”

裴云加重了语气。听得出来,这是生气了。秦祈儿不敢再迟疑,啪的一下坐了下来。不凶反而不听话。可怎么都让人觉得悲哀。这一顿饭,秦祈儿吃的不安,又心满意足。不安的是。自己竟大胆到以山鸡填腹,还能和公子一同坐下来吃饭。心满意足的是。好久没有吃的这么好,公子竟没有嫌弃自己,还给自己夹了鸡腿吃。吃完饭后,秦祈儿收拾起了碗筷,裴云则在研究着弓。平白打造出一把弩,难度不小,可要是把弓进行改造。在这之前需要征求秦祈儿的意见。这是她赖以生存的工具,没有了弓,打猎就会成问题,打不着猎,就吃不上饭。若是换成别人,想要对弓下手,她是抵死不从的。可在听到公子要把弓拆了,她迟疑了会,就点了点头。裴云:“就不再考虑考虑,拆了就坏了。”

秦祈儿:“奴家相信公子。”

“怎么能这么相信我呢,好吧,其实我是想……”裴云把改造的事情说了一遍。听完后,秦祈儿震惊的睁大眼睛,“真能这样?”

“是啊,觉得划算不。”

“当然划算,这张弓,奴家一次最多射三箭,若是按公子说的,真有那弩,别说三箭了,三十箭都不是问题。”

……滴答滴答,下起了雨。屋顶没来得及修补,雨水滴落进了屋里,地面成了一片泥泞。床上,一男一女抱着膝盖看着这一幕。屋子就这么大,也就床的这一面还能够遮风挡雨。上了床,躺着睡是舒服的。可男女之大防,不可同席。也就有了这一幕,各自保持着距离。只是,此时的季节是秋风凉,加上雨水,搞不好就要染上风寒,就当下的医疗水平,风寒是要人命的。为了给彼此一点温度,渐渐依靠在了一起。没过多久,秦祈儿的脑袋靠在裴云的肩膀上睡着了。上山打猎了一天,早就累了,感受到身边的安稳,一下子就进入了梦乡。来时是风雨,去时是阳光明媚。今天的天气很不错,要做的事情是把屋顶补好。找来了茅草树枝,秦祈儿就动手干起了活。一个女孩爬上爬下的,丝毫不马虎。裴云看了忍不住感叹。不得不承认,在干活方面,她比自己强多了。这可不能拿受伤做借口,即便是不受伤,自己也是不如她的。她甚至不需要自己帮忙,一个人就把事情做好了。自己只能另找事情做,开始对弓进行了改造。猎刀当成刻刀进行使用。随着时间推移,一把弩在手里逐渐成型。外形不需要多说,最主要的是核心部件,分别是:悬刀、勾心、牙、望山。悬刀:相当于扳机,扣动的时候,弩就会发射。勾心:连接悬刀和牙,是实现弩机功能的关键零件。牙:用于钩住弦。望山:用于瞄准。其中,望山和牙是一体的。上弦的时候,牙钩住弦,弓的张力使得弦对牙有一个拉力,这个拉力给牙一个扭矩,勾心则阻止了牙的旋转,并把力传给了悬刀。当扣动悬刀的时候,勾心失去支撑,牙便没有了阻碍,弩就发射了。条件有限,这些部件是用木制的。问题并不大,就是使用久了会有磨损,需要定期修理更换。弩弦是从弓上扒下来的,是一条上好的牛筋。再把箭修改一下,适合在弩上发射。这些箭十分的简陋,箭头是用石头磨出来的,又叫石镞,胜在不花钱,材料一找就有。时间来到了数日后,秦祈儿又一次上山打猎,这一次随身带着一把弩。又是黄昏时分。远远传来了动听的声音,是她在哼着曲儿。连曲儿都哼上了,证明心情不错,只见在她的手里提着一只兔子。这是大丰收啊。一路小跑,她跑进了院子,看着院子里的裴云,说道:“公子快看,奴家手里的是什么。”

裴云莫名一声感慨,“兔兔这么可爱,怎么能吃兔兔呢。”

秦祈儿糊涂了,歪着脑袋问道:“可爱能当饭吃吗?”

裴云被逗笑了。“感觉如何,这弩用起来还顺手把。”

秦祈儿立即神采飞扬,“还得是这弩,箭梭的就飞出去,兔子跑都跑不了,公子怎么能射的这么快呢。”

什么叫做射的这么快,这是什么虎狼之词啊。裴云:“把兔子拿去卖了吧,多备些粮食。”

家里多了一个自己后,粮食消耗就大了,十天的粮食三四天就会吃光。正值秋收,百姓手里的粮食是最多的,是最好买粮食的。民间有这么一句话,有太阳的日子,就得把下雨天的粮食准备好。秋去冬来。冬天的时候,上山打猎会变得困难,只有储备足够的粮食,才能安稳的过冬。“可公子身体还是虚,还得补补。”

“这不是虚,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有一个事实需要承认,就身体素质,裴云是不如秦祈儿的。一个现代人的身体素质还不如一个古代人?是的,这是事实。这并不难理解。他们的生活环境恶劣,能活着的,都是经过层层磨炼的。从一出生,他们就经历了鬼门关。这个时代,生孩子就是在闯生死。有多少孩子出生就是夭折。他们可没有什么医疗水平。遭受了优胜劣汰,活着健康长大的他们,能不强大吗。有了裴云的坚持,随后的日子就是省吃俭用,秦祈儿打猎的收获被储存了下来,等到赶集的时候拿去卖。南山村,顾名思义,在村子的南边有山。南山村最热闹是每个月的赶集,有时候,还有县城里的商人来到。裴云是陪着秦祈儿一同来到的。自己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就该多走动走动,了解一下生活在什么样的世界。赶集是建立在物品过剩的基础上,包括粮食食物、手工用品等等。把自己过剩的物品卖了,去买自己需要的东西,这就是赶集。这么多天过去了,裴云是真正见识到了百姓面貌。裴云在打量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打量裴云。“这人是谁啊,之前没见过啊。”

“人是跟着秦丫头的,不会是秦丫头的姘头把。”

“没出阁的女孩找了个野男人?”

“哪只眼瞧出来是野男人了,细皮嫩肉的,长得一个俊俏,这是野男人能比的吗。”

“奇了怪了,秦丫头去哪找的男人。”

为了问清疑惑,妇人们把秦祈儿拉到一旁,叽叽喳喳了起来。对于自己的身份,裴云不好解释,就找了一个理由,说是自己失忆了。面对妇女们的询问,秦祈儿也用上了这个理由。“你说他失忆了?那他要是一直记不起来怎么办。”

“和一个男人住一起,你不要清白了啊,你是怎么想的。”

“还能怎么想,这是打算从了,话说回来,也该嫁人了。”

“来历不明的男人,还长了这个模样,我看得担心才对。”

“秦丫头,听婶婶一句劝,这个男人你把握不住。”

一时间,七姑八姨,各种说辞都有。“让开,都让开。”

骚乱传来,是一群痞里痞气的无赖。人数有七八个,在南山村算是不小的势力。要知道,当下的男女比例不对称。南山村有上百户人家,男女比列则是一比三。其中,四肢健全,年轻力壮的男人更是少。当这样七八个人聚集在一起,在南山村是横行霸道。看到他们,秦祈儿眉头一皱。之前就说过,乌逵有一群关系甚好的无赖,正是眼前这些人。果然,来到后,领头的一人开口就道:“秦祈儿,我乌大哥呢?”

说话的人叫做李狗剩,平日里和乌逵走的最近。乌逵去找秦祈儿的事情,别人不知道,可自己这些人是知道的。本来以为乌逵这么久不见人,是把秦祈儿办了,迷恋女人的肚皮不知返。如今,秦祈儿见着了,却带来一个陌生的男人。那乌逵呢,人是到哪去了。七八个人是来者不善,村民怕事,一个个离得远远的,只有裴云往秦祈儿身后一站。秦祈儿感激的看了一眼裴云,“公子放心,这事奴家来处理就可以。”

她秦祈儿可不是好欺负的人,何况公子还在自己身后。“问我找乌逵?那我问谁去?”

“别想狡辩,乌大哥是去找你的,眼下不见了,和你脱不了关系。”

李狗剩道。“他去找我了?我可没见过他,指不定黑路走多了,被野兽叼了。”

这句话不算假,被抛尸山里的乌逵,早就成了野兽的腹中食。李狗剩:“胡说八道,就乌大哥的本事,什么野兽能把他叼走。”

这话是有道理的,乌逵是个猛人,一般野兽还真奈何不了他。“好笑,你有证据吗,偏偏找我麻烦,是看我好欺负?好啊,我就站在这,谁敢过来。”

一句不合,秦祈儿拔出了猎刀,刀刃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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