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国。
武历十二年,四月中旬。
来到驿站的第四天。
早起将茶棚的桌凳摆放停当,何天正在厨房擦洗铜壶。
“店家,先来四碗热茶!”
一个粗犷沙哑的声音响起,同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何天面露喜色,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抓起矮凳上的白毛巾裹住铜壶手柄,掀帘慢跑了出去。
第一次招待客人,心里不免有些紧张。
茶棚东侧的方桌,已经坐着两个商贾打扮的中年男子。
另有两个劲装护卫在旁边拴马,刚才喊话要茶的,应该是他们的一个。
何天按照三叔的叮嘱,熟练地摆开四只茶碗,抬高铜壶都倒得七分满才停手,而后垂手恭立一旁,朝着其中一个长着八字胡须的商贾问道。
“老板,您还有什么吩咐?”
商贾抬起头,略有诧异。
“咦,小春呢?你是新来的伙计?”
“小春回家成婚,不会再来驿站,这是新招的伙计,是我的本家侄子。李老板,以后还要多多照应,有什么做得不周到,还请您多多担待。”
主屋门口的何大富听到问话,紧赶两步走过来,脸上笑眯眯的神色,任谁都能生出几分好感。
被称作李老板的商贾,脸上浮现出几分笑意,向何三叔颔首示意。
“大富,别那么见外,每次进南山收货都在这里歇脚,我们也是老相识了,你蛮有眼光啊,这伙计机灵得很。”
“小兄弟,这边坐着两个人,你怎么瞧出我是话事人?”李老板看向何天。
何天略显局促。
不过眼珠转了转,恭敬回答对方。
“旁边坐的这位,应该是帐房先生,我看他捧账本恭敬低语,好像在向您汇报,而您不时点头。由此推断,您是主客。”
李老板捋捋八字胡须,目露赞许。
“有眼力劲儿!我跟何大富单独聊聊,待会儿赏你两枚大钱,就当见面礼!”
何天赶忙拱手道谢,识趣返回厨房。
约莫过了一盏茶,何三叔走进厨房,拍拍何天的肩膀。
“小天做的不错,以后好好表现。李老板是驿站的常客,他经常进山收皮子,为人比较随和,你可以多接近接近。”
“再教你一点,如果遇上武林人士,切记更加小心,不要多说话,他们做的事也不要过多打听,以免引火上身。”
何天点点头。
刚想再请教几句,外面又传来了马蹄声,他只好先去招呼客人。
这次,来的是一个武师打扮的中年汉子,腰间短刀裹得严严实实。
拴好马后,他坐在西侧一角,扔出五枚铜钱,也不说话。
何天晓得,这是一碗的茶钱。
于是倒上茶水,半弓着腰倒退几步,方才转身离去。
中年武师不以为意,从怀里捏出一根银针往碗中探了探,再从背上褡裢里摸出一块干饼,一口一口慢嚼起来。
返回厨房的何天刚要歇息,竟又听到了马蹄声,赶忙跑出去招呼客人。
这次又是一个武师。
同样一副拒人千里的神情。
何天开始也不在意。
谁曾想,这一上午过去,陆陆续续来了三四拨江湖豪客。
或独来独往,或三五成群。
他们几乎如出一辙。
不多说话,神色惶急。
平日没多少生意的小茶棚,没多久便坐得满满当当。
好在,这些江湖客都吃自带的干粮,喝几口茶水就抹嘴走人,不在这里吃饭。
何天疑惑不解,抽空去问了何三叔。
何大富也有同样的疑惑,不过他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叮嘱不要多嘴。
对此,李老板等人也颇为忌惮,不愿多事,等到几拨人陆续走完,才同何大富拱手作别,不急不躁地向深山赶路。
驿站是有三五间可供休息的客房,但少有人住在这里。
能进南山讨生活的多是穷苦人,野外过夜都习以为常。况且,驿站客房的条件并不好,除非碰上雨雪天,才会有人凑合一宿。
天色将晚。
何天遵照三叔的嘱咐,收拾打烊。
一般到了这个时候,不会再有人进山,依照惯例,进山的人往往需要两三天才能返回。
小屋里。
忙碌一天的何天,躺在通铺上,捏着李老板给的两枚铜钱,翻来覆去翻看。
喜色,遮掩不住。
看来,这次跟三叔一起出山做伙计,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照这样用不了三年,哥俩都能娶上媳妇儿,还是十里八村最俊俏的。
身段好,脸盘嫩。
比春哥媳妇都水灵儿,小蛮腰能掐出水的那种……
在他瞎琢磨的时候,胖厨子来福贼兮兮地挤到通铺右侧。
朝他挤眉弄眼。
“天小哥儿,要不我帮你存上?你年纪还小,根本就用不上。”
何天嫌弃地往旁边躲了躲。
尤其,躲开那刚抠过脚丫子的臭手。
来福会做的几样菜,荤素都无可挑剔,白天也比较讲究,炒菜前洗手挂围裙一样不差;但每到晚上,他就喜欢抠脚丫,完事还从不洗手,直接去做晚饭。
所以呢。
何三叔再三叮嘱他——
千万不要吃来福做的晚饭!
这三天,何天都是自己熬点米粥,吃点儿咸芥菜条。即使来福不知从哪里搞来野味,还一个劲儿地吧唧嘴,他也绝不凑过去。
此时。
因为初来乍到,又碍于情面,何天装作憨厚的模样,一口回绝对方。
“俺要存着,等着娶媳妇!”
说完,他从柜底掏出一个小箱放了进去,然后找出一把小锁头锁上。
这小箱子和锁头,是春哥留下的。
他回寨子娶媳妇儿过小日子,不能带走的一些零碎小玩意儿,全都留给了何天,也算便宜了自家亲戚。
“来福哥,白天那么多江湖客跑进南山,你猜他们干嘛?”何天适时转换话题。
来福莫测高深一笑。
“南疆地界可是有神仙的,十有八九啊,是去求仙缘。”
可惜。
这莫测高深,仅维持了片刻。
一转眼,来福恢复了不着调,弯曲小拇指剔着牙缝,还从通铺前的小柜拿起一个盘子。
盘子里,放着三只卤味兔腿。
“兄弟,来一个!”
何天连连摆手。
“不了,谢谢来福哥,我晚上从不吃太油腻的,怕胖!”
来福鄙夷的撇撇嘴,吧唧吧唧开吃。
瞅着满嘴油腻的来福,还有油乎乎的大手,何天感觉有些反胃,找个劈柴的由头跑出去,在厨房里躲着。
窗外,是黑漆漆的山林。
仰望斜挂天空的明月和稀疏的星辰,何天不由想起了大哥和老爹。
即便相隔不足百里,也恍在天边。
再怎么跳脱的少年,也不过十三四岁。
这么四五日过去,离家初时的兴奋,也化作了浓浓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