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沈凤书一行就神不知鬼不觉的悄悄出了京城的大门,踏上了结伴历练的路途。去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先离开皇宫,离开皇城。除了沈凤书,没人会享受人皇紫气。至于目的地,随便让沈凤书指个方向好了,总没错。“哪能这么随意?”
沈凤书一本正经的拒绝:“我等修行之人,逆天行事,哪里还能相信运道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听我的,先找个地方融合一尘珠最要紧。”
众人纷纷点头。是极是极!融合了一尘珠之后,无数大明咒加持落在沈凤书头上转化成的运气才能越发的越发的强悍,让此行无往而不利。当然,大家都知道这其实也没有什么意义。自从在称心天地里看到了那么多强悍的元婴级天魔,大家就明白,去哪里历练也没什么太大的实际意义,最终还是在路途中接受天魔的磨练。“对了,沈大哥,今年琼洲地安寺也有一场法会,日子也快到了。”
说起找地方融合一尘珠,一尘立刻提了个建议:“当年沈大哥的那个问题,据说每年都有高僧在各地法会上讨论,说不定可以过去凑凑热闹。”
沈凤书的问题?众人一回忆,立刻想了起来。传说沈凤书当年兴福寺法会离开的时候,向在场诸位法师们问了一个问题:大修行的人还会落因果吗?这应该就是一尘说的问题,莫非到现在佛门高僧们还没能很好的回答这个问题?还要争论几年?“我还没见识过法会。”
上次沈凤书在兴福寺的发挥小蛮和丁剑就没赶上,可只听流传出来的故事就已经觉得精彩异常了,听到还有法会,小蛮立刻忍不住好奇,冲着沈凤书撒起娇来。“那就去看看!”
小蛮难得提个小要求,这还能不满足?沈凤书立刻大手一挥,决定了去向。“既是佛门法会,肯定有许多佛门大德高僧,要是有熟人的话,正好让他们帮忙出力融合一下一尘珠。”
沈凤书笑呵呵的转向丁剑那边,说出自己的打算。“长长见识也好!”
丁剑其实是不在乎的,他修行的剑道也和佛门一脉毫不相干,但一尘小蛮都想去,沈凤书也不反对,还有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那还等什么?出发吧!也不在这里就仓促的融合一尘珠,大家再次踏上了路途。还是小青控制着大大的飞行器盘一路平稳的飞行,众人惬意的在棋盘上闲聊或者看风景,好不悠闲。说起来也奇特,这个队伍当中,修为最低的四个筑基期的修士是主子,反倒是最强的元婴是管家,其他的金丹修士都是侍女,简直不可思议。“尝尝我新得的美酒!”
直到这个时候,沈凤书才拿出了四海玉葫,给小伙伴们每人斟满一杯醉生:“顺便听听你们的故事。”
相对于沈凤书前段时间的各种轰轰烈烈的事迹,三个小伙伴不约而同的都显得十分低调。一致的生活就是修行,历练,感悟。“我去了个地方,很隐秘,传说是个大妖埋骨地。”
丁剑最先开口:“里面有无数依托大妖尸体血肉生长的妖兽,那根骨头就是在那里捡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里面磨剑。在里面呆了有四年多,其他时间就是赶路。”
这经历是真的简单,枯燥,沈凤书都能从中听出一股子坚毅和勇往直前。这种磨练,一如沈凤书在天穹阵法的缺口中,不但要克服凶险孤独疲惫无聊,还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能忘记自己的目标,相当的无趣。可是,修行本就是如此,不是吗?“我就简单了,为了拿到祖师舍利,方丈要求我不得展露修为,在凡尘中为数千户人家念咒祈福。”
一尘笑的十分淳朴:“持戒走了五年,吃百家饭,穿百家衣,看百家事,平常就没事加持舍利。”
让一个相当于筑基境界的罗汉境法师在凡尘中不展露修为祈福,沈凤书只是想想,就觉得自己无法办到。也亏得小和尚心思淳朴,没那么多的私心杂念,一门心思在完成方丈要求的同时给自己加持舍利,一想到这个,沈凤书就只能是竖起大拇指然后心中感谢。不可否认的是,佛门的这种持戒修行,的确是磨练人心的一个法门,很少有大德高僧会在高境界走火入魔,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可惜,一尘整整持戒五年,一见面就被沈凤书勾搭着吃肉喝酒,戒律破的干干净净,这让沈凤书十分的愧疚,只能再请一尘多喝几杯来赔罪。“小妹是学着沈大哥的法子,在东明洲的凡间用金银帮沈大哥搜集大师书画。”
和两个老老实实苦修的家伙相比,小蛮可就灵活太多了:“修士的书画都是拜托师父发了宗门任务,用灵石和分到的法宝交换的。我自己跟着师父去了几处相对平安的所在斩妖除魔历练。”
难怪还急匆匆回了宗门一趟才赶过来,应该是回宗门拿那些书画。至于后面小蛮说的平安的所在,沈凤书也只是淡淡一笑。都需要斩妖除魔了,那鬼地方要还能平安才怪了。只是小蛮不想让沈凤书担心故意说的轻描淡写而已。就像沈凤书不会告诉小蛮他们地下空间的凶险一样,他也不想让大家担心,大家其实都是彼此关心,很好。赶路的日子又规律起来,有了小蛮带来的书画,沈凤书在路上都可以研究观摩大师的笔触,潜心琢磨。小伙伴们则是轮流进称心天地里找天魔鏖战,路上还不忘记遇上什么妖兽之类的,活捉之后扔进去让天魔侵袭用来做对手。每天雷打不动的喝茶时间,然后就是沈凤书练字画画的时刻,每到这时候,小和尚就继续加持祖师舍利,小蛮就在沈凤书身边看他写字画画,至于丁剑则是继续酷酷的抱着剑摩挲,有时候还会让小美她们演奏一些曲子听一听。“对了,丁大哥。”
当丁剑第一次主动要求听曲子的时候,沈凤书忽然想了起来:“你的剑胆琴心近期有什么变化吗?这些日子可有好好的研习音律?”
当年在干城秘境中每个人都有收获,沈凤书是书灵,小蛮是琉璃心灯,一尘是墨境禅心,安师兄是得到了整个书山的认可,当时最特殊的就是丁剑,为了对抗琴音,把自己弄成了一个血人,但也因此而得到了剑胆琴心。剑胆琴心对修习剑道有极强的加持,也不知道丁剑用的如何了。“一直在磨剑,没时间研习音律。”
丁剑满不在乎的一笑:“何况这些乐曲,除了你作的那首仙剑奇缘,其他的乐曲软塌塌的我听着也没意思。”
“太绵软了,是不是?”
沈凤书闻言顿时间眼前一亮,如同找到了知音一般。高山流水那种曲调,高雅是高雅,但沈凤书自己还真是欣赏不来。没办法,本就是个下里巴人,非要听阳春白雪,不在那个层次上。沈凤书念念不忘的就是来几首暴躁的摇滚,以及一些慷慨激昂的热血BGM,可惜,这个世界的乐曲,很少有那种类型的。说白了,乐器是文人雅士才玩的起的,得有格调,得上档次,得有足够的品味,凡间很少有人会做一些杀伐之曲,就算是祭祀之乐,也有板正的格律调性,所以才会有大燕国皇帝一听《象王行》这种庄重典雅但是曲风明显不一样的立刻会被吸引。据说有些研究音律的修士有杀伐之音,但只有在战斗的时候才会奏响,沈凤书还没机会见识。丁剑这种前半生穷的裤子都快穿不起,后来又沉溺在磨剑中的家伙,估计暂时也没遇上机会听。就连当时得到剑胆琴心的时候,也因为古琴每一次迸发的是剑气,哪有什么乐曲。丁剑欣然点头。隔一会才响一声的那些琴曲有什么意思?听的让人昏昏欲睡。“那是高人雅事,哪来的什么软塌塌绵软之说?”
旁边小蛮一脸的无语,明明是一件很高雅的事情,哪有这两个家伙硬说的这么不堪?也就是说话附和的还有沈凤书,否则小蛮这个书院出身的怎么也得和丁剑掰扯掰扯。不过既然连沈大哥也不喜欢,那就不喜欢吧。“这乐曲啊,还得配上对的乐器才有意思。”
沈凤书脑海中瞬间冒出一个好主意:“我有点想法,可以做几种与众不同的乐器,我们四个人一起玩一个小乐队。”
四个小伙伴,标准四人乐队的配置啊!一起组一个摇滚乐队,多好玩?至于小美她们,做辅助也好,她们最主要的任务,不应该是穿上美美的小裙子跳女团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