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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归墟万事空(1 / 1)

云欢不知道息神山里那九个人什么时候会恢复过来,以他现在的体能,对上他们当中任何一个都没有胜算。所以他脚下一步也不敢停。

山脚下的雾已经散了,现出密密麻麻的营帐来。

但是军营里都是空的,三千人的军队此刻无影无踪,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云欢很快就找到了帅帐,一进去,便看见自己那柄归墟剑安静地插在地上。他拿了剑出帐,望见不远处正停着自家的马车。不过马已经不知所踪,车身也散了架。他急匆匆在车厢里扒了一阵,扒出了一个梳妆匣,还有两个尚还完好的包袱,一个里面装着几件薄衫旧袍,一个则包了几十两碎银子。

这两个包袱刺痛了云欢的眼睛。

年前与武尊一场激烈的争吵过后,原本他与她已打算好,要来宛部住上两天,在宛部的黑山白水间寻几分清净,以避开武尊盛怒的锋芒。

不想这一躲,也恰恰躲开了师尊的庇护。想到这一点,他心头泛起一股说不出的苦涩,唯一值得慰藉的是——至少师尊在得知消息后,来得已经足够快。

他倒空梳妆匣,把靴子里的骨灰小心翼翼地装了进去,锁死,然后把它与银子、衣服合包在了一个包袱里,用腾出来的空包袱把新生的婴儿重新包裹好背在背后,一手抱着大儿子,一手用剑挑着另一个包袱,便即上路,一口气往北狂奔了二十余里。

初春的冷风迎面而来,仿佛是万千细针扎在脸上,痛得钻心。不过这样的疼痛倒让他混乱的内心冷静了些许。

这件事从年前那个占星师出现在他面前开始,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针对武尊的阴谋。

武尊出身江湖草莽,玄功天下无双,本就以被八部武林奉若神明,后又以洪家拉部以外之人的身份加入帝国军队,百战不殆,被世人尊为战神。一般人是不会对武尊有任何加害之心的——弑神,寻常人根本没有这个念头。

所以当今世上,只有两种人会动且敢动杀武尊的心。一种在朝堂,位极人臣,忌惮武尊在朝中的余党。一种在草野,武功已是无敌于一方,唯只惧怕且觊觎那神秘的《往生咒》。

《往生咒》!云欢一念及此,混沌的脑海顿时通明:是了,不论先前对头是谁,今后他将凭空多出无数敌人,往生咒三卷天书犹如沙砾中的磁石,必将为他引来整个江湖的刀兵。

从前人们便默认了云欢作为武尊传人的身份,今后自然也会默认,武尊会将往生咒传予他。

是时候好好考虑下一步的方向了。

不过云欢也很明白,自己并不是一个能沉下心来思考的人。他从踏入江湖那一天起,便是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绝不想着将来会怎样。说得好听叫淡泊名利,说得直白点那就是懒惰。所以他的武功也就停留在三重境,算不得平庸,但也说不上登峰造极。

止水剑侠,是江湖中人赞叹他剑法凌厉飘尘,剑出可止水断流。可其实他的剑法虽强,却也并未真正能做到那般极致。所以武尊从前才会骂他:“蠢才!你这般不思进取,枉费南海剑仙跟我多年苦心,你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难成大器!”

眼下生死攸关之际,真个要他思考对策,简直令他感到头痛欲裂。

宛部近在咫尺,但显然已不能去。多情山庄就坐落于宛部东南一隅,那些对头下一个目标必然就是那里。自己孤身回去,无异于自投罗网。

尽管,那里还有个极其重要的东西。

那么,回西南琉部自己的家么?自婚后,他与阿怜母子便已在琉部定居,要说家,那里才是自己真正的家。

可是没了阿怜,那个家,他也不敢回了。不是因为害怕会有对头追杀,而是害怕推开门的时候,看见那叠得整整齐齐的衾被,那晒得干干净净的衣裳,怕看见院子外面花坛里她亲手种下的小花,闻到每天都萦绕她的淡淡清香。

斯人已逝,最难承受的莫过于,那些温馨琐碎的细节却还没来得及告别。

思来想去,他也没做出个决定,浑浑噩噩奔行了一日,到了一处小镇上。此时天已昏昏,日头渐落,云欢身上挂着两个孩子,早累得两腿发软,恨不能就地躺下来睡一觉。

但是他不敢。

至少先得找个地方躲一躲。他注意到这个镇子的民居密集,檐瓦相接,倒是有不少不起眼的小墙角。他找了处还堆着草垛的墙角,抱着俩孩子躲了进去。

长子软绵绵地偎依在他怀里,喃喃道:“爸爸,妈妈还会回来吗?”

云欢愣了愣,心里像是塌了一块:“会的。从前妈妈跟你捉迷藏,到最后哪次不是自己跑出来的。”

但是孩子突然打了个寒战:“变成那个样子也会回得来的吗?”

云欢不知怎么回答,心头既惊且寒,只能紧紧地把儿子抱在怀里。

渐渐地,他发现浑身力气都在迅速流失。到后来连呼出一口气都觉得费劲。梦境开始侵袭他渐趋模糊的意识,恍惚中仿佛有人在他耳边絮语,又像是在哭泣。他想安慰对方,说出口的却是“对不起,对不起……”。即便他还保存几分清醒,拼命地提醒自己不能就此睡去,身体却已经不再受意志支配——他整个人堕入了一片温暖的洁白中。

也不知在这洁白的梦境里沉沦了多久,梦里他依稀听见婴儿的哭啼,狗的叫声。直到有一个轻柔的声音呼唤他,他才费力地睁开眼睛。晃动的视野里,一个神情关切的女人正注视着他。

他心里陡地一个激灵,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他这才注意到,自己正坐在一张宽大松软的床上。不远处开着窗户,夜色映衬下,月光泻了一地,有阵阵阴风袭来,吹得他手足发凉。他手一摸,摸到了包袱里硬邦邦的匣子,心下稍宽。

这时,他闻到一股淡淡的甜腥之气,心知是自己身上散发,不禁对自己睡脏了别人家的床铺有些赧然。

他看见床边的女人怀里抱着襁褓,便指着问:“这是我儿子么?”

女人掩面咳嗽了一声,微笑着摇头:“这是我自己的孩子。若不是生了这个孩子,也没有奶水喂你的孩子,想来也是缘分。”这一笑,倒让云欢注意到她眼角细密的皱纹。这是一张四十岁的妇人应有的脸。

他道了谢,看见襁褓中的婴儿皮肤白皙,但自己的孩子肤色稍暗,眉眼也与眼前这个略有不同,便忍不住问:“我儿子呢?”

妇人笑道:“别急,大的那个在后院玩耍,小的刚喂了奶,这会儿只怕又睡了。我带你去见。”

云欢将信将疑地跟着她走了出去。两人穿过一条不算短的走廊,又绕过两个侧厅,来到了一座宽敞的院子外。昏暗的灯火下,云欢一眼看见了坐在花坛边发愣的大儿子云南风。一旁还有石桌石凳,桌上放着几盘菜肴。

“南风!”云欢心下稍宽,推开栅栏走入院中,云南风听到父亲呼唤,跳下花坛直朝他跑来。云欢张开双手把儿子抱入怀中,忽听背后有人朗声笑道:“兄台端的好福气,年纪轻轻就抱了两个儿子,真叫我好生羡慕!”

云欢转过身,见一宽肩阔背的玄衣大汉,抱着一个襁褓缓步走来,步履沉稳,气度不凡。云欢料是这家中主人,便放下儿子,欠身施礼,道:“尊驾说笑了,有两个儿子也未必是福气,您看我这样子,像是有福气的人么?”

玄衣汉子愣了一下,张嘴想笑,瞧见云欢面上悲戚,又憋了回去,便把手中襁褓递给云欢,继而问道:“这娃娃正是喂奶的时候,怎的不见尊夫人?”

云欢接过襁褓的手微微一抖,淡淡道:“她死了。”

玄衣汉子叹了口气:“节哀。”但这话没说完他突然变了脸色,惊恐地望向妇人。妇人正拉着云南风走过来,见玄衣汉子脸色惨白,心下亦惊,忙赔笑道:“都别干站着了,今晚家中正好备了些清酒冷菜,如不嫌弃,不妨也坐下来小酌一杯。”

云欢没注意到这两人神情变化,抱着襁褓默默坐下,玄衣汉子也在他对面落座,热情地给他斟满。云欢不便推脱,端起酒杯的时候,余光看见四岁的儿子死死盯着自己手上酒杯,猛然想起,若不是正是因为自己饮酒中了毒,爱妻又怎么会无辜遇害?此时再看见酒,心头不禁悔恨潮涌,重重地把酒杯按回桌上,酒水洒了他一身。

方夫人惊得退了两步,连咳了三四声,问道:“这是怎么了,酒不合口么?”玄衣汉子倒也不在意,自斟自饮了一杯,缓缓道:“兄弟啊,我知你必是初逢大难,心头伤痛难平。若不介意,可否跟我讲讲,也许还能替你分担些许。”

云欢一时激动,忍不住脱口而出:“你是什么人,凭什么我的事要告诉你?”话说出口顿觉后悔,对方眼下毕竟是收留了他们父子,这样说话,未免有些薄情了。

玄衣汉子放下酒杯,呵呵笑道:“忘了向兄弟介绍我自己,鄙人方韦,祖上是西川魔部人氏,如今靠倒卖药材维持生计,薄有几分家产。”说着又指着一旁妇人道,“这是内子,正是她看见你昏倒在外面,才救得你们爷儿三。”

云欢叹道:“原来如此,兄嫂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本该敬二位一杯,只是我……我已决心此生再不沾酒,所以还请方兄见谅。”

“那倒无妨。”方韦点点头,又饮了一杯后,站起身来,绕着云欢踱了两圈,忽道:“恕我直言,我看贤弟体质有异,若不早点医治,恐有性命之虞啊。”

云欢问:“有何异常?”嘴上这么问,心里却清楚,自己身具劫灰炁,真个深究起来,自然与常人有异。

“我年轻时曾在西川天医谷当过学徒,虽然学艺不精,皮毛却还是略知一二,我观贤弟眼眶深陷,目中神光时聚时散,肤泽干涸,口唇发绀,津不固炁之象。先前你昏迷在床,我探你脉象,细速难及,却是内耗严重、炁血两失之象。而且最奇怪的,是你这一身血炁……”方韦说着瞥了云欢一眼,顿了顿,叹道,“兄弟究竟经历了什么遭遇,就不能坦言相告么?”

他话音未落,突然伸了手来拿云欢肩膀。云欢吃了一惊,本能地离席躲避。他怀里抱着襁褓,动作难免迟缓,一时步履微乱。

方夫人急道:“阿韦,你这是做什么!他既有伤在身,你别再把他打伤了!”一边说,一边伸手想把云南风拉到一旁。

小男孩固执地甩开了她的手,摇摇头道:“叔叔打不过我爸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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