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出意外菲尔多西决定连夜赶路,毕竟距离皇城不远,再节外生枝是菲尔多西最不愿看到的事情,尤其实在亲王的骑兵部队就在附近,尽早与大将军的大军会和才是明智之选。现在紧张的争分多秒的可不只有菲尔多西和护国大将军两个人,此时的廉火首都巴布尔,百花宫殿中也是一片大乱。自以为掌控了皇帝就能能高枕无忧了,没想到先皇去世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护国大将军就以进京勤王,扫除阉党的名号率领20万大军亲征巴布尔,还声称要将所有与阉党有关的人士满门抄斩,以还朝政清明。这下子宦官们都慌了神,大将军帕尼马是最接近皇城巴布尔的一处势力,无论是向谁求援都不可能比的上早有准备的大将军帕尼马,更不用说皇城巴布尔完全建立在无险可守的大平原上,当初廉火的皇帝在称霸大陆之后根本就不会料到有如此内乱的一日,平时防御全靠周边的要镇守关,就算有人愿意帮助皇城内的宦官,也根本不可能在虚弱的皇城巴布尔内挡住护国大将军帕尼马前进的道路。“皇上,您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一连三天,这些宦官都把护国大将军帕尼马的陈情书作为借口,请皇帝下达赦令,保他们不死。“皇上,大将军他不但要诛杀百官,更是要将臣等斩首示众啊,皇上!”
幼年的格鲁士二世刚刚年满十岁,对于帝王之道根本不甚了解,现在他身边最信任的人就只有这一帮太监,自然处处维护这些宦官的权益,对他们可以说是言听计从。“朕不是已经下诏书让护国大将军领兵回去了吗?再说关于你们的特赦令,朕也早早就昭告天下了,爱卿还有什么疑虑呢?”
“可是,护国大将军他不仅不听您的诏书,还纠结了二十万大军和为了保护您才设立的不死军,直奔皇城巴布尔而来,为的就是取臣下的性命啊,皇上!”
不过这一次似乎连皇帝的话也不好使了,无论是什么样的时代,***曾经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这句话杀伐征战的年代是绝对的真理,毕竟在暴力面前,一切解决方法都显得那样苍白。“那.......爱卿,依你的意思,朕如何是好?”
“皇上”格鲁士二世不知道,这些宦官早就在等他这句话了“不如我们前去投靠海军大元帅吧,虽然现在离开皇城乃是耻辱之事,可是如果呆在这里,老臣们的生死倒是小事,只可怜了皇上您那,身为万王之王,竟然要听一个帝国的将军颐指气使,老沉闷一想到此情此景,便潸然泪下啊皇上!”
说着,几名宦官真的掩面而泣,装出一副为国家和天子前程忧心忡忡的样子。格鲁士二世毕竟只是个孩子,被身边人这么一煽情,也把持不住,虽然还没说出口,但心里已经决定听从这些宦官的建议了。“就听爱卿们的,朕......”“皇上!切勿听从这些狗太监的!”
贯彻朝堂的怒斥,让在场的所有人包括格鲁士二世在内都打了个寒战,毫无疑问能发出这样咆哮只声只可能来自身经百战的战士,早已决定苟活于世对专权的宦官们视而不见的大臣是无法发出这种声音的。“你......你......你是......”“是谁!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在皇帝陛下面前侮辱朝廷命官!活腻歪了吗你!来人将.......他.......他......”就算是装出一副严厉的口吻,从宦官嘴里发出的声音任在场的谁都能听出来其中的胆怯,因为站在宫殿门口的不是别人,正是手握两万不死军的大将,菲尔多西。手持长矛和小盾,腰间别有锋利的躲到,素黑色的衣袍下面是昂贵的全身扎甲,象征着帝国利剑不死军正鱼贯而入,铁甲互相碰撞的脆响,长矛触地的咚咚声,这一切在宦官们听来无异于他们临终的丧钟。“不......不可能......你不是在......”明明宦官们得到的消息是菲尔多西至少还有三天的路程才能抵达巴布尔,现在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菲尔多西就像是阎王现世一般。“卫兵!卫兵在那里?!卫兵快拿下......”为首的宦官从未想到过,这竟然是他最后一次发号施令,这句话也成了他的临终遗言,菲尔多西二话不说抽出腰间的反曲刀,在他的手中划过死亡的弧线割断了大宦官的咽喉。对待必死之人绝不心慈手软,这是战场上养成的习惯,干脆利落的捅进大宦官的心脏,扭转之后迅速拔出,确实的将人扼杀。“不死军听令,保护皇帝安全,将这班奸臣绑起来投入大牢!”
接下来只要等待大将军进入巴布尔就行了,然后......就是一场接一场的恶战吧。其实大宦官得到的消息没有错,确实一天之前菲尔多西的部队还距离王都巴布尔足足有四天的路程,只不过,那是菲尔多西的部队距离巴布尔还有四天的路程,在此之前,菲尔多西仅仅带了五百人轻装连夜赶路,早早的赶到了王城巴布尔。因为大将军此时要率领大军进京勤王的消息早已传遍巴布尔,守城的士兵各个惶惶不安,在见到菲尔多西率领的不死军时,不用多费口舌便将菲尔多西放进了城,他们也不是傻子,虽然现在菲尔多西人少,但如果此刻他们胆敢动菲尔多西和他手下的一根汗毛,那么等大将军一到等待着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这也是为什么菲尔多西干仅仅率领五百人就轻取王城的原因。“格朗大哥,消息的来源可考吗?”
“万无一失,最近那些皮革贩子突然要买一大批羊皮,讲道理的话这个季节的羊皮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也很少有人会在夏天杀羊,而且奶酪和火腿的要量也很大,很奇怪吧,结果我就打听了一下,没想到常年像个王八一样窝在比娜拉达要塞石墙后面的将军,竟然一个人住到了阿斯旺加的客栈里。”
紧急召开的部落大会上,就算有人喝的东倒西歪,杨苍也不打算放弃这个机会。通过商品的变化打听到的消息,可信度很高......杨苍是这么判断的但是......“真不像你做事的方法啊,格朗大哥。”
“我偶尔也想尽一份力啊!”
“何止是尽力啊,如果情报是真的的话,不,就算是可能性很高也有一试的价值。”
“波罗斯!”
“干嘛?”
切......还拿着酒袋子在喝啊......知道了他在阿斯旺加城的所作所为,被特别允许参加部落大会的波罗斯,每个正经样子的斜倚在靠垫上,一片接一片的往嘴里塞着生火腿肉,当然也没忘了咕咚咚的往嘴里灌酒。“到底干嘛你说啊!没事的话我去喝酒了,这里面好热......”“喝成这样你的人还能打仗吗......”“要不要我现在砍个人给你看看。”
“听你这口气,八成没问题了。”
得手了,得手了,得手了!“格朗大哥,麻烦你召集人手,我们现在就出发去阿斯旺加城......巴库......大哥......”推开格朗站到了杨苍的面前,格朗大哥点了点头。“阿斯旺加的人已经认识格朗和你了吧,这里面的不少人的脸已经被看光了,还是我带队去,要想进入阿斯旺加城就不能正面杀进去不是吗?”
巴库大哥说的没错,这里的许多人已经在阿斯旺加城中露过面了,如果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阿斯旺加,就只能让从未去过阿斯旺加的人执行任务。“好吧,不过我必须跟你们同行,以防万一至少我这里还有能够脱险的武器。”
“大哥,您就让杨苍跟你一起去吧,我曾经亲眼见过他所说的武器,十几个人一瞬间就死光光了,超厉害的武器呢。”
“好吧。”
巴库大哥点点头算是同意了杨苍的提议。“剩下的人在要塞边上准备好,一有信号就强攻要塞。”
“我说小子,你不会是把我忘了吧,把我叫到这个地方来又不让我砍人的话......”轻轻的将杨苍相赠的武士刀推出刀鞘,冷眼打量着杨苍的波罗斯,让人感受到了无法言表的颤栗。“当然不能缺了你啊,毕竟你可是最重要的一环,波罗斯。”
“那你倒是说说看啊,不满意的话我还是会砍了你的。”
不要把杀人说的那么理所当然啊......“波罗斯,我跟巴库大哥会首先攻击位于阿斯旺加的将军,然后比娜拉达要塞会因为将军受到攻击而出动兵力进行救援,趁着比娜拉达要塞防御变弱,你们就从山坡的背面趁夜潜入要塞,将粮仓一把火少个精光,半途中杀几个人什么的也无所谓,最重要的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是你们干的,然后将这些人引出要塞,这样一来要塞的防御就会变得十分空虚,人数少了大半又不习惯野战的要塞官兵,碰上马背民族和你们的合围,到底会怎么样呢?”
“会怎么样我可不知道,不过......”无论喝多少酒都会觉得干渴的喉咙,被期待已久的味道所吸引。“无论是人是鬼,都能让我杀个痛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