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年轻的外国人在来首都之前,肯定没做过攻略,也没联系大使馆,他们用蹩脚的中文试图和周围的旅客沟通,奈何词汇量小,加之老百姓里会外语的少,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丁薇走过去一听,说的不是英语,而是法语,她连忙上前询问对方是否需要帮助。 听到熟悉的母语,他们激动的不行,然后迅速的拉着她的手就跑,把跟在后面的陆英吓了一跳。 “嘿,你这小子,干嘛呢,把人给我放了!”丁薇回头给了他一记安抚的眼神,示意他跟上,因为今天是假期,所以故宫人很多,七拐八拐的他们最后穿到了后宫的一条小岔路上,看到一个外国女人脸色痛苦的瘫靠在树上,周围围了很多人,想要提供帮助的人很多,但都被她和她的朋友谢绝了,嘴里面说着很不礼貌的话,让听懂他们话的丁薇很是不满。 “既然你的朋友嫌弃我们华国人脏,那又为什么来找我们华国人帮忙?”
没错,她们之所以不让周围的人帮忙,就是因为她们矫情的认为国人脏,不过疼痛,对着他们很不礼貌的说着脏话,反观国人,还以为她们着急,说着求助的话,所以大家都围在周围,没敢离开。 丁薇一来就听懂了,立马站住呵斥并甩开了拉着她手的男青年。 “我们脏,可配不上拯救你们,陆英我们走,随便他们是死还是活。”
“你们就是这么多待外国友人的吗?你信不信,回去了我们就发表文章,控诉你们的恶行,看看将来谁还来你们华国,你们贫穷,落后,难道不是事实?还怕我们说?”
丁薇气的不行,她很想将这句话杠回去,可是有用吗?他们该摸黑还是会摸黑,根本就不屑你是否真的有多友好,信不信,就算是今天她救了他们,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的感激。 可是她能真的不去管这些人吗? 并不能,因为他们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就这么玩掉自己的命,到最后将屎盆子扣在所谓‘看热闹’的国人身上,所以她深吸一口气,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走过去,拿出自己的手帕盖在那女人的身上,极具讽刺的说着。 “我们华国人脏,不配碰你高贵的身体,请允许我隔着我干净的手帕为您诊断!”
那女人脸色很难看,额头冷汗直冒,头晕目眩难受至极,压根不知道自己什么情况的她,好不容易碰上朋友请回来会母语的人,她不敢得罪,于是什么话也没说,默认了丁薇的讽刺。 算你丫的识时务! 丁薇翻了个白眼儿,仔细的询问了她的症状后,转身看向陆英。 “我怀疑她是低血糖,你来看看是不是,” 丁薇虽然没把脉,但也差不多根据症状猜出来了,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请中医比较强的陆英最后确认,陆英过去也没碰她,将手帕垫到她的脉搏处,仔细的号脉,丁薇又说了她的症状。 “嗯,是低血糖没错。”
“那就简单了,”丁薇从口袋里掏出两枚糖果,递给了那女人,解释了她的病症。 然后对她随行的伙伴说:“买一些饼干,蛋糕,糖分比较大的橘子水喂她吃点,喝点做短暂的休息就行了。”
随后又交代她:“空腹出来闲逛,在免疫力低的时候会出现低血糖症状,所以早饭一定要吃,要不然会出大问题,严重的话会直接晕倒进医院。”
丁薇给她的是两颗大白兔奶糖,她没有拒绝,吃了,咀嚼糖果的时候,算是礼貌的道了谢。 丁薇勉强扯了下唇,拽掉了自己的手帕,然后站起身,居高临下的斜睨着蹲在女青年旁边的一众人。 “我们华国人的骨子里都带着善良和友好,我们现在是穷,但不代表我们会一直穷下去,我们国家是不富裕,但谁又能保证几十年后我们这条沉睡的龙不会苏醒?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让我们跌倒了爬起来,摔倒了再爬起,我们从没有放弃过努力,又怎会因为这几十年的屈辱而倒下?希望你们这些所谓的外国友人,来到我们的国家,起码给我们该有的尊重,因为这不不仅仅是你们的素质,也决定了你们的态度!”
丁薇一番话掷地有声,铿锵有力,不卑不亢,让刚刚还轻视他们的外国人,在短暂的沉默后,缓缓的站起身,朝着他们的方向微微颔首,表达了他们诚挚的歉意。 丁薇点点头,没再说什么,拉着陆英离开了现场,在拐角遇到垃圾桶的时候,直接将自己的手绢扔到了,这一做法外国人自然也看到了,可谁也没好意思再多说一句话,尤其那个经过丁薇诊断,送糖后,已经明显好转的病人,更是羞愧的抬不起头。 丁薇也没指望区区几个人就能改变对国人的最初印象,不过无所谓,几十年后的国家,会让他们认识到他们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绝不是说说而已。 而东方的这条龙之所以称之为龙,是因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他们与生俱来的善良心性,他们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更是在几十年后,向全世界证明了他们有多强,当十四亿人民拧成一股绳的时候,谁与争锋? 陆英看丁薇心情好像不太好的样子,忙问:“怎么了,是不是他们说什么了?不过你刚刚那些话说的还是挺解气的,虽然我听不懂是啥意思,但那些人的表情告诉我,你一定给自己出过气了!”
丁薇闻言,乐了:“没啥,只不过是些外国人跑到我们华国人的土地上,说一些不得体的话罢了,你说的对,我已经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们错的有多离谱了,搞得我现在也没心情逛了,咱们去吃烤鸭吧,我要用食物来发泄我内心的不满。”
“刚刚的那些人,是法国人?你说的是法语对不对?”
丁薇讶异的点头:“对,是法语,你听出来了?”
“虽然听不懂,但是国家语言还是分得清,不过,你连法语都会,着实让我惊讶了,我以为你会英语会朝鲜语,已经是顶级的配置了,没想到,居然连法语也会,快告诉我,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我刚刚都看到他们因为你标准的法语竖大拇指了呢!”
这时的丁薇可能也没想到自己刚刚为国家说的那些话,会被摄影机记录下来,不久的将来火遍了全国。 彼时的她还在跟陆英瞎扯八道:“哪儿呀,我会的就是些基本语言,这些有书都能学得到,你有兴趣的话回头我拿书给你看你就知道了,可能我语言方面真的有天赋,所以经常看一些乱七八糟的语言类书籍,其实不光是法语,还有意大利语,俄语,日语,韩语就别说了,本身就跟咱们的朝鲜语类似,” 先给这货打个预防针,免得将来再收不住手给暴露了。 考虑到丁薇心情不好,陆英也不再追问了,先将饮料瓶退到小卖部,然后拉着她去了南池子街,在这里新开了一家烤鸭店,他们还没尝过味道,正好今天来试试。 “嘿,这店的位置可真好啊,在故宫东门旁就算了,坐在窗户这儿,还能看到护城河,城墙,角楼,这菜单还有这么多京味儿菜,看起来还是挺地道的呢!”
烤鸭上来之后,又酥又香又嫩的口感,得到了丁薇和陆英的一直赞扬。 “不错,蛮适合我们年轻人的口味儿,回头带我家人也过来尝尝。”
烤鸭就是要热乎乎的趁热吃才好吃,如果带回家给亲朋品尝,那味道上肯定会大打折扣的。 两个人吃了一只烤鸭,鸭架丁薇交代打包一会儿带回家熬一锅老鸭粉丝汤给大家尝尝。 一只烤鸭包含了所有配料和饼子,所以两个人没有额外点其他的,一共花了八块钱,还是很实惠的。 陆英主动的付了钱,丁薇也没跟他争,很干脆的说着。 “你今天晚上就住我家吧,我哥他们明天就要走了,晚上我们烤肉吃,他们今天就去买牛羊肉了,也不知道能不能买得到,我们先回家看看,你回学校也没事儿,过了明天再回去。”
陆英载着丁薇返程的路上,感觉到腰部的衣服被她揪在手里,心情就格外的好,连唇角也抑制不住的飞扬起来,丁薇因为吹着风帽子随时可能刮走,所以另一只手还控制着帽檐,许是因为吃饱喝足了,她的心情极好,还哼唱着好听且他没听说过的歌。 没想到就是这首歌,居然让人听到,还非常没有礼貌的拦住了陆英的车。 高个子的男人留着长发,看起来颇有艺术细胞,他还戴着个蛤蟆镜,穿着牛仔裤,花衬衣,一看都是街头那种屌丝青年,拦车后看也不看陆英一眼,反而扭头去问因为陆英停车而不得不跳下车的丁薇。 “小姑娘,你哼唱的这首歌叫什么啊?”
丁薇摇头,“不,不知道啊?”
知道也不能告诉你啊!
“那你在哪儿听到的,记得吗?”丁薇摇头,“好像是王府井那边有人唱过?我也忘记了,当时就是觉得好听就学会了这一句呢!”
“什么时候的事儿?”
丁薇憨厚耿直的摇头:“不记得了,很早之前了呢,”
那人还想问什么,丁薇却已经拍了拍陆英的肩膀,跳上了车。 “对不起,我们还有事儿,就先走了,你自己去找吧,我真的不记得了。”都是后世的流行歌曲,她随便唱一首就能火爆整个音乐圈,可是她能吗?不能。 巩明霞那一世她只是用哼唱的形势发出去过,因为后期还要加入那个年代音乐人的制作,即使有她哼唱的调调在,出来的感觉还是和后世正儿八经的原创不一样的,她没有动歌词,只是哼唱了音调,所赚的钱都捐了,一分不留,就这都被骂的狗血淋头,所以这种事她是不可能再去干了。 得吸取教训,即使她也有能力搞原创,但她觉得从一开始她就注定自己是搞啥了的,音乐到底和她主流职业大相径庭,所以医生才是她的本职工作,其他的职业在她看来,只能算得上锦上添花。 那人很失落的松开了车把,陆英因为这个插曲,更对丁薇钦佩不已了。 “刚刚那人一看就是艺术家,艺术家对音乐还是很敏.感的,是不是瞧上了你哼唱的那首歌?”
丁薇装糊涂:“兴许吧,管他呢,我是真的想不起来在哪儿听到的,你也知道,我唱歌啥的可不擅长。”
“可是我觉得很好听啊,而且你刚刚明明一首歌都哼唱下来了,为什么不告诉他呢?”
“告诉他让他抄袭成为自己的吗?不行,那我怎么对得起原唱作者?”
因为这个插曲,让丁薇越发觉得自己以后都更小心谨慎才行,尤其这都是后世的歌,万一将来发表的时候被陆英听出来,那她该怎么解释呢? 所以她默默的又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能随便哼唱后世的歌曲。 —— 考虑到丁建设和夏静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丁振龙就和赵青青商量着要去一趟东北,亲自拜访亲家,谈一谈双方的婚事。 于是两口子商量后,决定这次和他们一起回去,等儿子的婚事处理好了,再回来重新开张。 丁薇也觉得比起做生意,二哥的婚事更重要,大哥面对这情况,只能默默的站起身出去,免得引火上身,又该数落他不结婚,催他找媳妇了。 马小霞出门倒水,居然看到丁建国坐在正门的门槛上抽烟,这让她很惊讶,因为她很少看到丁家人抽烟,尤其平时丁建国还一副不苟言笑的脸,她以为他属于那种烟酒不沾的人。 丁建国看到马小霞,就赶紧掐了烟,马小霞拎着水盆走过去。 “你还抽烟啊?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儿?”
丁建国笑着摇头:“没啥,就是觉得无聊了,你这是洗衣服呢?”
“是啊,今天刚买的衣服,我寻思再洗一遍,穿的时候也放心,那个,你有没有脏衣服,要不我一起洗了吧?”
这话一说出来,马小霞就觉得不对劲,脸刹那间就红了。 “呃,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 没想到丁建国好像下了什么决定一样,突然站起身,一米八五的大个子站在马小霞面前,那是相当有压迫感的,吓得马小霞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 “建国哥……,” “小霞,你没有对象,我也没有对象,你要是瞧得上我的话,要不咱俩处对象吧?”
突如其来的告白,把小霞震得有点懵,脸也因为不好意思红了个透,苹果肌又润又肉,很可爱。 丁建国封闭多年的心,最近也因为马小霞,荡起了些许的涟漪,单位女同事很多,但他一点都不喜欢一板一眼的她们,哪怕是文工团的台柱子,他也没有瞧上眼的,迂腐的束缚让他觉得找媳妇就该找个正儿八经的,不说一定要大学生吧,至少有个正经的工作。 文工团的是漂亮,但和他这种人走在一起,一点也不搭调。 他以前的对象就是护士,所以他不想找医院的,老师倒是相看了几个,但他个人觉得说不到一起去。 倒是没想到妹妹无意间带回家的马小霞,经过几次的相处,怜悯之心逐渐被好奇以及怜惜所取代。 他心疼这个姑娘,想要给她一个家,想要做她靠山的心思也越来越强烈。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丁建国也说不上来具体是个什么滋味儿,但他觉得自己的确是不能再等了。 他是一九五六年的,而马小霞是一九六三年的,两个人差了九岁,是有点大,也不知道人家同不同意,犹豫了好几天的丁建国,终于还是在爸妈去东北之前,向他心动的女孩子告白了。 马小霞心中一动,颇为惊诧的看着丁建国,她没想到他真的说出了口,真的向她告白了。 其实这几天他们俩或多或少的都会关心着注意着彼此,她知道这是在意的感觉,也知道自己看上了这个傻大个儿,这是她第一次对异性不排斥,你包括丁家其他人,她都会下意识的做躲避的动作,可是对丁建国,她非但没有这个感觉,还会下意识的寻找他的位置,注意他的动向。 今天丁建国向她告白了,她意外的同时也很高兴,但她马小霞却也是一根直肠子。 “你不在意我的过去?也许我还有很多话瞒着没有说呢,事关我的清白,你不在意?”
丁建国毫不在意的笑了:“我这双手还杀过人呢,还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过,又比你大了那么多岁,你都不嫌弃我,我有什么资格去嫌弃你?你如果答应和我处对象,这里就是你永远的家,不用担心姑嫂关系,也不用担心婆媳关系,我的家人很好相处,我也好欺负,我有正式工作,能给你足够的零花钱,真的不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