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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范龙飞的小玩意儿(1 / 1)

在霍慎行护送秦晚一家安然抵达帝都的当天,女皇安排这一家三口暂住在沁春殿,另选黄道吉日举行册封大典。秦峻顺便把秦监叫来,就这件事知会了他一声。秦峻开门见山地说:“丞相大人,朕问了宗正(这个官职是专门管皇家宗族事宜的),他说朕这么做并无不妥。高祖时封了三个亲王、四个郡王、二十多个侯,现在就剩下三个了,一个在吐鲁番,一个在普陀山,还有一个朕都不知道在哪儿,先帝去得早,也没给朕留下个兄弟姐妹。”

秦监没有理由反对,因为册封宗族的事情并不需要通过大臣的商议,于是顺水推舟:“臣保证,朝中大臣绝不会有人对此事妄加非议!”

由于他表忠心时说话声音太大,殿外执勤的禁卫军跑到门口行礼:“皇上,有事么?”

秦峻挥挥手让那个士兵退下,又和颜悦色地说:“秦惠卿姐姐和我亲如姐妹,等她要出嫁的时候我封她个郡主,把她风风光光地嫁出去。”

秦峻的话既是怀柔,又有几分戏谑。秦监告退后,霍慎行也被叫了过来。他首先恭恭敬敬地给女皇行礼后,女皇冲着他娇媚地一笑:“爱卿,帮朕办个事情吧?”

霍慎行从没见过女皇对自己态度这么好过,于是连连应承:“为陛下尽忠,乃是臣的职分,请陛下开口便是。”

秦峻掩口笑道:“朕要在春晖堂旁边修个‘湘晴轩’来给沁河公主居住,你去工地上帮忙吧。”

霍慎行脑袋一蒙,说:“臣遵旨,只是臣并不懂建筑啊。”

秦峻接过一旁女侍郎蔡萧萧递过来的茶,喝了一口,说:“这样吧,你去工地上搬砖吧,搬砖,你总会吧?”

霍慎行点头,又说:“陛下,您能否把身边的女侍郎派过去给臣擦个汗递个水什么的……”秦峻还没开口回答,黎凝潇就瞪了霍慎行一眼:“放肆,你居然让你姐我去陪你搬砖?”

霍慎行连忙摇头:“不敢,不敢。”

蔡萧萧也奶声奶气地说:“这么热的天,你让我们去工地,不害羞。”

霍慎行又看到一旁的刘慧娘,对方还没开口,霍慎行就连忙说:“成,你别说了,我自己去搬砖就是。”

并州城。晚饭后,全戎带领帝都来的太史信和公孙姐妹参观这边的军营和训练场。刚走到大营门前,几个卫兵立刻举起长枪戒备:“口令!”

全戎立刻回答:“天王盖地虎。”

卫兵们连忙站直身体问好:“参见大人!”

全戎点头回礼,示意太史信和公孙姐妹跟上。刚进营门,太史信就问:“布置了暗哨没有?”

全戎没反应过来:“暗哨?没有。”

太史信转身指指门口的卫兵:“这种站在门口的卫兵最容易被暗算,对方用弩或者标枪可以轻易地结果他们,不发出一点儿声响。”

全戎点头:“我记下了。”

太史信接着说:“虽然鲜卑人并不擅长夜晚偷袭,但也不能不防。而南蛮最喜欢的就是偷袭暗算,几年前,安南的猴子就是在晚上摸进了咱们的戍边大营,整整五百人,只留下了三个活口。猴子们用铁丝穿透那三个人的锁骨,拉着他们到集市上游街。”

公孙灵早就捂上了妹妹的耳朵,而全戎则愤怒地在地上跺出一个深深的脚印。太史信继续讲故事,说话的声音不带一丝感情:“后来,猴子将军阮志荣死在家里,脖子被拧断,卫队二十人,死相凄惨;屡次屠杀我百姓的猴子阮文被钉死在了一棵树上。”

全戎看了太史信一眼:“你干的?”

太史信笑了:“你想多了,我哪有这么大本事,是一个叫兰博的人做的。”

公孙灵若有所悟:“哦,你知道得这麽清楚,我也以为你亲自做过这些事。”

太史信补充说:“这样的手笔,不是我能胜任的,我也就暗算一下猴子的哨兵,杀他十几个吧。”

公孙姐妹听了面面相觑,没想到太史信谦恭有礼,下手的时候也毫不含糊。太史信留意公孙姐妹的表情,还以为她们嫌他出手太狠,于是严肃地说出一件仿佛天下人都应该知道的事情:“自古以来,慈不掌兵,义不行贾。您二位出身鲜卑王族,更应该明白的。”

公孙灵点点头,公孙晴看看姐姐,也点点头。太史信接着看了军营的布局:“粮草不要堆得太集中,免得一着火就全完蛋。”

全戎也点头记下,又问:“二哥,你对鲜卑骑兵了解么?”

太史信略微沉吟,回答:“鲜卑骑兵的特长在于列队冲击,他们的弓箭和铠甲都不如我们,但来去如风,尤其是骨子里有着一股凶狠,我们这边的普通士卒根本没法和人家比。”

全戎又问:“那你看我们手下的这八千多人怎么样?”

太史信并没有直接回答:“单打应该比鲜卑小兵好,只是……霍慎行给女皇陛下做了一种金色的箭,陛下把它射向哪里,禁卫军就会跟着把箭射向哪里。”

全戎立刻点头:“我懂了!”

全戎是明白人,他知道太史信的意思是说,除了单兵作战能力,一支部队能在多大程度上服从命令,极大地决定了这支部队的战斗力。即使是一群绵羊,如果能够悍不畏死,那战场上也是很可怕的力量。太史信又补充了一句:“骨子里的血性和凶悍也是可以练出来的,比如啊,无论是谁,第一次杀人往往手会发抖,不过杀多了就习惯了。”

公孙姐妹听得不寒而栗,如果说全戎是牙尖嘴利的狼,那太史信就是憨态可掬的拍拍熊,看起来可爱无害,动起手一下就要人命,事后还一脸憨厚的样子。太史信转身就窜进了一个帐篷,只听到里边立刻响起了警惕的声音:“什么人?”

全戎跟了进去,示意被惊醒的士兵继续休息。“不错啊。”

太史信夸奖。全戎不厚道地笑笑:“我曾经问过都谁睡觉容易被吵醒,然后在每个帐篷里我都安排了一个。”

公孙灵听了,摇头。全戎看时辰不早了,于是说:“今天就到这里吧,回去好好休息,明天送你们几件玩意儿。”

第二天下午,全戎领着太史信和公孙姐妹走到并州城内一家名为“紫金港”的铺子门前,冲打杂的伙计一声招呼:“麻烦请你们掌柜的出来。”

那个伙计见全戎是熟客,就一溜烟地进去找老板范龙飞。“这个铺子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太史信疑惑地问。“哦,这个啊,”全戎笑笑,“这里的老板范龙飞,曾经在杭州求学,在杭州一个叫‘紫金港’的地方念过两年书,他觉得那个地方不错,所以就起了这么个名字。”

公孙灵微微颔首:“看来范龙飞倒是不忘本。”

全戎脸上露出诡异的神情,心想:“紫金港那地方风景好,生活环境也好,妹子又多又纯,自然让人难忘咯。”

说话间,范龙飞走了出来。范龙飞是个表里如一的人,无论是精神的发型、憨厚的笑容还是朴实中透出一点小猥琐的造型,都透露出一个信息:这是个很靠谱的人,他正直,热心,可靠,对得起国家和人民的信任。一见到全戎,范龙飞立刻两眼放光:“全大人,你可来了,欠我的钱该还了吧?”

全戎尴尬地笑笑:“这个,等拨下来银子了,一定还上,今天我带几个朋友来你这里看看,龙飞,你有没有什么好玩意儿?”

范龙飞十分坚决果断地摇摇头:“没有,在你把上次买盔甲的钱付清之前,一概没有!”

太史信和公孙姐妹相顾莞尔,看来全戎练兵的军费被严重拖欠了。公孙晴拿出几张银票给范龙飞:“能否让我们看看东西呢?”

玩笑开够了,范龙飞领着众人上到兵器铺二楼的一间储藏室,各种兵器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刀枪剑戟整齐地摆在架子上,弓弩飞镖挂在一边的墙上,桌子上摆着一些不知名的玩意儿,其中更有一把带着弧度的倭刀,寒光闪闪。太史信拿起倭刀,笑笑说:“我支持国货,哈哈。”

公孙晴顺手拿起了一个土豆形状的铁疙瘩,她发觉那个铁球上还有个小拉环,于是顺手拉开,立刻,铁疙瘩开始冒烟。范龙飞见状,连忙夺下铁疙瘩,从窗户扔到后院。只听一声巨响,门窗微微晃了晃。全戎问:“什么玩意儿,这么厉害?”

范龙飞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这叫***,像爆仗一样,要是在这里炸了,咱们就都上天了。”

公孙灵责备妹妹鲁莽,公孙晴一脸无辜:“人家不知道啦……”范龙飞眼见美女卖萌,心里一热,也不好意思再追究。太史信则注意到另一件东西,那玩意儿扁平如匣,长七寸,厚三寸。上用小篆字体雕刻:“出必见血,空回不祥;急中之急,暗器之王”。看到那行篆字,太史信想了一下,问:“这个莫非就是传说中的?”

范龙飞点点头:“嗯,这就是‘暴雨梨花钉’,我有一次捡到一本小人书,照着书里的说明做的,用着还行。”

范龙飞的话让太史信赞叹不已,果然技术流才是王道,亲自上阵肉搏的自己简直弱爆了。公孙晴又拿起了一个形如柳叶的小飞刀,说:“这个好特别。”

范龙飞看了一眼飞刀:“哦,这个飞刀是一个自称李寻欢的人送给我的。”

全戎拿起一边挂着的弩,递给太史信。太史信觉得手中沉甸甸的,仔细一看,这把弩的弩廓乃是钢制,显然能够承受极大的拉力,而望山(即弩的准星)上边还标有刻度,这就提高了射击精度,最奇特的是弩的手柄上装有一个带把手的小圆盘,圆盘上盘着绳子,与弩弦相连。“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太史信指着圆盘问范龙飞。范龙飞接过弩,进行示范:“给弩上弦的时候,摇动这个圆盘就可以很省力,速度还快。这样的弩,能射到八百步,壮年男子都得用腿蹬着上弦。有了这个圆盘,用双手就能做到。”

太史信又赞叹:“真厉害。”

公孙灵心细,她想,这外边摆的恐怕都不是最好的货色,于是从妹妹那里又拿了几张银票塞给范龙飞:“我们想要最好的。”

全戎也在一旁帮腔:“就是,看在这对姊妹花面子上,你也要多点诚意。”

范龙飞一咬牙,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他走到墙边,扳动机关,那面墙就露出了个暗格,他从里边掏出了点东西拿到四人面前:“此物名为佛朗机,乃是西洋货色,比咱们的火铳个头小,威力却大,你们想要,我可以便宜点卖,就收你们……一千两银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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