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从下属那里知道有人在某国宣传华服厂的衣服时,并未引起他的重视。因为他现在正痴迷于换血术。从街头混混到靠时装起家,再到建立服装集团,他手里积累了雄厚的资金,并斥重金在某国的一个小岛上建立了一座占地一万多平方米的豪华别墅。有钱人对延长生命的渴望比穷人要强烈得多,二十多年来,他以提供时尚工作为名,诱骗了上千名女子来到别墅,随后对她们实施了囚禁和侵犯。这些人后来就成了他的移动血库,把这些年轻女子的血输到他的身体里,让年近五十的鲍斯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当初的小金和莫香兰,在鲍斯眼里就是低贱的黄种人,所以因为皮肤的颜色她们才逃过一劫。此刻的鲍斯刚刚换了一茬新的血液,整个人看起来很有精神。“那个该死的黄皮猴子,还想把生意做到咱们某国来?真是自不量力。”
“董事长,他们已经在咱们国家注册了羽绒服的商标,一旦让他们的商品占据咱们的市场,对咱们的服装生意冲击太大了,我们要不要……”“不,让他们干,我倒要看看那个叶有多大的本事,只要她敢来某国,就别想着回去。还有,你让那边的人查一下,她是什么血型?我倒是对她的血很感兴趣。”
“好,我这就去办。”
叶莹莹这边根本就没意识到有什么危险等着自己,她参加艺术品展览的绣品快绣完了,那是一只白猫,是她按照上辈子记忆里养的那只猫绣的。也是她在那个深宫里唯一养过的一只宠物。是上辈子陪伴她度过一个个孤单日夜唯一能说心里话的朋友。按理说她的身份,是没资格养一只这么高贵的猫的。可是在太后六十大寿的时候,她的一幅仙姑献寿让太后实在太开心,召见她要赏赐她的时候,她正好看见这只猫。只多看了那么几眼,被太后捕捉到她的眼神,就把这小东西送给了她。十几年的陪伴,她穿过来的时候却没能把那只猫带过来,这让她像丢了亲爱的家人般失落。所以绣这只猫的时候,她倾注了全部的心血。这段时间程信也没辜负叶莹莹的期望,他拿出手里所有的钱,在某国还找了当地几个大城市的服装商户,鼓动他们以加盟的方式,卖华服厂的衣服,那些服装店还没正式开业,就给叶莹莹拉回几十万的加盟费。当然,给那些商户供货的特权,她也交给了程信。侯建设的二建在京城那边买了一块地皮,想要把总部迁到那边去,这又给了侯建设陪在媳妇身边的机会。因为叶莹莹跟他说过京城那边机会多,他们要想得到好的发展,以后都得往京城那边迁。叶莹莹甚至还动了要在京城买座四合院的心思。所有的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包括牛蹄窝和木根水根他们养的鹅,都长得肥壮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