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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萍聚(1 / 1)

“讲讲你在网上发文章是什么目的”“拜托,那年我才14岁念初中,怎么可能是凶手?”

我们一行人得知办公室被用作临时谈话,只得在外等待,里面民警在和一个说话柔声柔气如同猫叫的男人谈话。楼道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们不约而同朝来人看去,原来是教导员张明祥。只见他推门而入,狠狠地将门一甩,对着那男子破口大骂。“你在网上乱写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给我惹这么大的事儿!”

接着张明祥又连声对谈话民警说抱歉,不一会儿他就亲自带走了自己的儿子张超。我们随后进去,忙问发生什么事了,民警说教导员张明祥的儿子把1996年金大碎尸案的尸检报告写进文章给发到了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造成了警方资料的泄密,张超本人也被网民当成了凶手给报案了。“活该,张明祥那老家伙平时牛得不得了,这次让他也挨个处分!”

我们继续研究行李箱人头案,技术科对死者面部进行了复原,并将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和认领尸体。“队长,我们经过模拟抛尸,推算出抛尸地点应该在桥北滨江生态公园周边”“那文淼,你呢?”

“队长,一个月内的视频太多,我们还需要几天的时间”“靳育欢,你带几个人去调取滨江生态公园附近的一个月内的监控,文淼,别偷懒,白天的也要查!刘奕萌,最近三个月内有没有能和死者对得上号的失踪报告?”

“没有,失踪者年龄性别都不符合”“奇了怪了,难道死者是外地人?”

我翻开尸检记录再次查看,但思考问题的速度远远比不上二十岁出头的年纪了,我把调查的重心放在了证物室那个行李箱上。“黄色皮质行李箱,男女都有可能使用,滚轮磨损严重,并有裂缝,被强力胶粘过,有明显的石子划痕,可能被物主经常携带出行,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是步行,箱体没有纸质粘贴残留,说明使用者并没有乘坐过飞机,箱体凸出鼓胀,可能长时间装满衣物,说明使用者可能长期旅居金陵,但并不是本地人,这种社会关系排除是凶手的个人物品,建议检验科对箱内布料上的污渍做一个检测,看看是不是女用化妆品残留,这行李箱可能就是死……”正分析得有板有眼的刘馨怡转头看向我。“看我干嘛?分析得不错呀,接着分析呀!”

“这行李箱可能是死者的,死者头发残留染发剂,但整体发色为自然黑,我猜测死者生前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染发是因为经济原因,这种居无定所的身份只能是……”“卖淫女”我补充说道,将尸检报告和猜测综合起来,死者是卖淫女的身份就能将整个案子说通,也能解释为何遇害将近一个月,却无人报案,也就只有卖淫这一种特殊的行业在社会上既普遍又隐秘。可能死者在遇害前带着自己的行李应招或主动进入了凶手的住宅。现在只能依靠监控画面来找到凶手了,科技的进步为公安刑侦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要是发生在几年之前只能在事发地点挨家挨户询问是否有目击者。“刘奕萌,在网上查一下张明祥的儿子在网上发了什么”随着几声键盘按键敲击的响声,刘奕萌在搜索栏输入了关键字,打开了海角论坛,下面是张明祥儿子张超在网上撰写的文章:《关于金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作者:调皮的杰克提交日期:2008-6-19 21:49:00首先声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金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金大、金师大、海河。我一直认为,这里是金陵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金陵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喜好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金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刘馨怡,你怎么看?”

刘馨怡晃了晃脑袋,说自己对这件案子完全不了解,因此不做评价。“那你们怎么看?”

“写得和小说一样,自己设问自圆其说,把一件普通的案子写成了恐怖小说,难怪引起这么大的影响,闭门造车”“犯罪嫌疑人的画像,说了和没说一样,这样的男人一抓一大把”“被害人生前最爱听的音乐是李翊君唱的《萍聚》,所谓的打口碟,1999年才开始在市面上售卖,金陵只有宁海路金师大旁的汉口西路一家音像店才有少量打口。这就是我平时常跟你们说的……”未等我说完,大家异口同声地喊了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也是我平时办案时常叮嘱他们的工作原则。我的手机随着一曲《外婆的澎湖湾》的铃声响了起来。“队长,监控视频查到了,就在滨江公园,有一辆白色的大众轿车在5月12日凌晨3点驶入公园沿江小路”接到靳育欢的电话后我们集体赶到市政局监控室,详细查看了疑似凶手的录像,但这个摄像头因为拍摄盲区看不到车主本人,两分钟后视频画面里白色大众轿车从公园江滩驶出。“快,文淼,去交警那里查这辆车的信息!大家任务分开,找这个时间点前后这辆车的动向!”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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