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都有很多人认为地球是平的,1905年的当下就不用说了,就算是现在的科学家,对于客观世界的了解程度,估计也不如二十一世纪的高中生。 所以亨利认为印度的空气中充满病毒是很正常的事,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协约国和同盟国在宣传中都将对方形容成吃人的恶魔,照样有人深信不疑。 对于印度,罗克肯定比亨利更了解,空气中有没有病毒先不说,水和食物肯定不干净,所以新编第一骑兵师如果去印度,恐怕要带着厨师,而且还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要不然新编第一骑兵师因为疾病造成的减员,估计比因为战争造成的减员多得多。 虽然塞尔伯恩伯爵的意思是,新编第一骑兵师即便要去印度,也是明年的事,但是罗克现在就要做好准备,免得到时候措手不及。 回到约翰内斯堡之后,罗克就去找哈里·斯宾塞,询问印度的具体情况。 知道罗克要去印度之后,哈里·斯宾塞非常惊讶,不过哈里·斯宾塞比亨利表现好,至少没有幸灾乐祸。 不过哈里·斯宾塞提供的情况似乎更糟:“法瓦尔特勋爵其实没说错,印度真的是连空气中都有病毒,你到了印度就知道了,那个地方的空气里说不清楚是什么味道,约翰内斯堡卫生状况最差的公共厕所,空气都比印度清新一百倍——” “如果你去印度,那么你最好不要随便喝水吃东西,那个地方的水和食物都有毒,恒河里到处都是尸体,然后印度人就直接喝恒河里的水,他们还喜欢把所有的食物都做成烂泥一样的糊糊,摆放在餐盘里就像是一堆——呃——”哈里·斯宾塞自己都说不下去,对印度简直是已经有阴影了。 “听上去很糟糕!”
罗克无法评价,就这也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简直侮辱“文明”这个词。 “印度人都是小强,所以他们无论怎么吃都没事,咱们这些人就不行,驻扎在印度的军队分两种,一种是全部由白人组成的正规军,一种是由印度人、廓尔喀人组成的仆从军,正规军每天都有人因为不慎食用来源不明的食物和水造成病毒,很多人甚至因为这个死亡,所以如果你要我给你建议,那么我的建议是不要去。”
哈里·斯宾塞给的这个建议不怎么靠谱,去不去不是罗克说了算。 “好吧,非常感谢——”虽然哈里·斯宾塞没有给罗克有用的建议,但是罗克还是感激哈里·斯宾塞的提醒。 “别谢我,这个问题上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还有,如果去印度,不管是什么事,都不要交给印度人去办,也不用指望印度的官员和军队会给你们提供什么帮助,他们只会拖后腿。”
哈里·斯宾塞最后给罗克的这个建议最重要。 回到紫葳镇,罗克去找阿布,希望阿布能尽快开发出针对疟疾的特效药。 “药早就有了,虽然我们还没有搞清楚青蒿为什么能够治疗疟疾,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使用青蒿制成药物,现在医药工厂已经能提供治疗疟疾的药物,效果还不错,比金鸡纳霜强多了,至少没有那么多的后遗症。”
阿布的效率还是很不错的,研究白药给阿布带来了丰厚的收入,这极大激发了阿布对于药物研究的热情,这段时间对青蒿和青霉素的研究进展都很快,生物实验室已经开始尝试提取青霉素,一旦成功,这又是一个巨大的金矿。 “非常好,加快对青蒿素和青霉素的研究,告诉你手下的研究员们,我会给他们发奖金。”
罗克大方得很,自己吃肉,手下人最起码也要喝点肉汤。 其实阿布对他的手下也不错,拿到分红之后,阿布已经给研究所的研究员们发了一次奖金,奖金额差不多占据阿布个人分红的一半左右。 回到家之后,罗克并没有对菲丽丝提起要去印度这件事,罗克也不知道要去印度多长时间,没准几个月就行,没准要一两年,考虑到印度的卫生情况,罗克不准备让菲丽丝和盖文跟着去印度,菲丽丝还好点,盖文就实在是年龄太小,万一在印度有个好歹,罗克哭都没处哭。 菲丽丝这段时间心情就比较复杂,艾达现在也在紫葳镇,每天都会带亚瑟来找盖文,每一次盖文见到亚瑟都非常高兴,哥俩玩的不亦乐乎,两个母亲就轻松得很。 看到盖文这么高兴,菲丽丝的心情是又喜又忧,喜的是盖文有了玩伴,可以健康成长;担心的自然是看到艾达就这么肆无忌惮的出入男爵府,心里实在是慌得很。 可是又没有足够的理由拒绝,艾达的刻意讨好不是一般人能拒绝的,菲丽丝惊讶的发现,自己对于很多问题的看法和艾达简直完全一致,换句话说就是两个人三观简直就是天作之合,艾达比菲丽丝大个几岁,在很多问题上的看法比菲丽丝更成熟,恐怕菲丽丝都没有发现,她现在对艾达也是越来越喜欢。 菲丽丝的母亲在菲丽丝很小的时候就去世,然后菲利普就没有再娶,菲丽丝上面又是两个哥哥,所以菲丽丝在成长过程中,母亲这个角色其实是缺失的,艾达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菲丽丝身边这个角色的缺失。 所以艾达带盖文来找亚瑟的时候,罗克在场就比较尴尬,罗克不在,菲丽丝和艾达反倒是相处的很愉快。 艾达也确实是很聪明,每一次过来都会给菲丽丝带点小礼物,有时候是亲手烘烤的饼干,有时候是伊特诺最新款式的首饰,有时候就是给盖文的衣服。 “看看这个,这是标准的清国服饰,据说还是清国国王才能戴的帽子——”艾达很得意的跟菲丽丝介绍,为了得到帽子的样式,艾达可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真的?好难看!”
菲丽丝有点惊讶,国王的帽子不大好看,和菲丽丝想象中的王冠不同。 如果罗克看到,估计罗克能笑掉大牙,清国的那叫皇帝,欧洲国家的君主才叫国王,而且清国皇帝戴的那叫“朝冠”,艾达弄到的这个,是清国官员戴的顶戴花翎,压根就是两码事。 “难看不难看没关系,主要是这个象征意义啊,国王戴的帽子象征着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
艾达头上要是有角,身后有尾巴,一定就是个小恶魔。 不对,按照西方传统,艾达这样的应该是女妖。 “我可不想让盖文以后当国王。”
菲丽丝果断拒绝,艾达的功利心还是有点重,这是艾达和菲丽丝最大的不同。 “在尼亚萨兰,盖文就是国王。”
艾达说的没错,盖文只要长大成人,以后肯定会成为尼亚萨兰的国王。 “我只想盖文能健康平安长大就行,当不当国王无所谓。”
菲丽丝没有艾达那么强的功利心,看着正在一起愉快玩玩具的亚瑟和艾达,菲丽丝随口说道:“你要是想,以后就让亚瑟继承洛克的爵位——” 这话说的有点随意,话一出口,连菲丽丝自己都很惊讶。 艾达的表现及更惊讶了,马上就红了眼圈。 不过还是能稳定住情绪,然后艾达就微笑:“不可能的,未来的尼亚萨兰男爵一定会是盖文,我要把亚瑟培养成全世界最成功的商人,成为盖文最好的助手。”
这算是表明心迹了,菲丽丝心中百味陈杂,一时间连话都说不出口。 晚上罗克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盖文头上戴着顶戴花翎,身上穿的倒是一件皇帝才能穿的龙袍。 “哪儿弄来的这个东西?”
罗克还是很惊讶的,两辈子加起来,罗克这也是第一次看到真正的龙袍。 “艾达送来的,你看是不是很合适?”
菲丽丝提到艾达的时候很轻松,罗克就很惊讶,根本不知道菲丽丝和艾达的关系居然已经好到这个份上。 “穿错了,皇帝的衣服,官员的帽子,简直不伦不类。”
除了华人,罗克不喜欢清国的一切。 “你不喜欢吗?”
菲丽丝马上敏感的意识到罗克的排斥。 “改天我给你找一找真正华人的传统服装,这些衣服就算了,清国的统治者并不是华人,这套衣服也不能代表华人。”
罗克知道艾达的目的,但是根本出发点就错了,越努力就越跑偏。 “没关系啊,我觉得挺好看的。”
菲丽丝不理解华人和清国的关系,就跟罗克同样不理解欧洲那么多小国家,为什么折腾了这么多年都还没有完成统一一样。 在罗克看来,欧洲那种小国遍地的情况实在是不可思议,比如比利时、瑞士这些国家,国力弱小的简直可怜,但是却能传承到现在,如果是在东方,早就被某个大国给兼并了。 这里其实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华人其实才是全世界最具侵略性的民族,所以东方才会出现庞大的帝国,要是华人跟白人一样,估计清国现在还是东周列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