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还是语言习惯问题,全世界大概除了印度之外,都知道点头yes摇头no,唯独印度人不一样,他们点头是拒绝,摇头才是同意。 而且印度人的摇头和点头还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摇头和点头,而是按照一定诡异的角度摇头晃脑,这传递出来的信息就截然不同。 记一书去购买食材的时候,因为沟通不畅,和店老板发生冲突,大头巾警察赶到之后,无论记一书如何解释,大头巾警察都不相信记一书是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厨师,然后记一书就被警察带走。 罗克知道消息后,立即命令官靖去警察局要人。 让罗克没想到的是,官靖去了市场附近的警察局之后,却没能如愿找到记一书,警察局声称记一书根本不在警察局内。 “加尔各答这方面的情况有点复杂,不同地区的警察局存在跨界执法行为,人也有可能是被其他警察局带走,别着急,慢慢找。”
贝洛克勋爵不理解罗克焦急的心情,新编第一骑兵师这才刚刚抵达加尔各答,但是居然弄丢了自己的厨师,这可不是个好兆头。 “去市场,把报警的那个店老板找出来,问问他人在哪里?”
罗克不兜圈子,直接去找当事人。 这个决定是对的,官靖最终是在店老板的亲戚家找到了记一书。 记一书也是大意了,没有带警卫就直接去市场,而且买东西时直接使用的是英镑,结果被店老板当成是骗子,出警的警察是店老板的亲戚,把记一书带走之后,并没有带回警察局,而是带回自己家里,试图对记一书进行敲诈。 官靖找到记一书的时候,记一书已经被打断了一条腿,人也只剩下一口气。 这一次不用罗克要求,加尔各答警察局效率高的很,以最快的速度抓人抄家,给记一书和新编第一骑兵师的赔偿是五头牛。 “我的人断了一条腿,只剩下一口气,送回约翰内斯堡之后要修养半年以上,还很有可能留下后遗症,这一切就只值五头牛?”
罗克强忍怒气,和加尔各答警察局的局长加菲尔德·亨廷顿交涉。 “勋爵,这里是加尔各答,五头牛已经是极限,而且牛在印度的地位非常高,就算是要买来吃,也不能直接说,而是要说买回来使用,这样就不会出现问题。”
加菲尔德·亨廷顿是英国人,他大概不知道罗克是怎么维护华人利益的。 “那么好吧,涉事当事人是怎么处理的?”
赔不赔偿其实都无所谓,罗克也不在乎这点,当事人的责任肯定是要追究的。 “涉事警察已经被停职,等待后续处理,不过勋爵你知道的,现在加尔各答的形势比较紧张,我们不大可能公开处理,也不可能处理的太严重。”
加菲尔德·亨廷顿实话实说,这个结果肯定不能让罗克满意,不过加菲尔德·亨廷顿也没办法。 其实加尔各答的形势也没严重到哪儿去,随着罗克对印度了解到深入,罗克发现印度人真的不值得同情。 1857年,印度曾经爆发过反对英国东印度公司殖民统治,争取独立地位的民族起义,这次起义的规模并不是全印度,只是北方有限的几个邦,全印大多数王公贵族都是站英国政府立场,对英国政府尽可能提供帮助,最终导致起义失败。 所以英国对那些亲英的王公贵族刻意笼络绝对是有理由的。 这一次的骚乱也是一样,上一次民族起义失败之后,英国终结了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统治权,将统治权收归政府所有,之后英国就对印度实行直接统治,驻扎在印度的部队有数万人之多,再加上由印度人和廓尔喀人组成的部队,足够对印度零星的骚乱进行压制。 骚乱的中心就是在罗克要去的达卡,那里现在本身就有数千驻军,治安的压力其实并不大,所以加尔各答还能夜夜笙歌,醉生梦死。 既然加菲尔德·亨廷顿办法不多,那罗克也不强求,不过罗克希望得到加菲尔德·亨廷顿的配合。 “怎么配合?”
加菲尔德·亨廷顿很好奇罗克会怎么处理。 “帮我安排几个人跟涉事人住进同一个牢房。”
罗克也是当过警察的人,要绕过法律简直不要太简单。 “勋爵,如果不经过法律审判,私下的报复,并不能起到警示意义。”
加菲尔德·亨廷顿同意帮忙,但是不认为这会解决问题。 罗克根本不想警告其他人,记一书肯定是要送回约翰内斯堡的,以后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厨师出门采购,罗克肯定会派警卫跟随,到时候还有人敢故意刁难? 罗克还就不信了。 安排几个人进监狱,对于加菲尔德·亨廷顿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耿飚亲自出马,带着四个人去了警察局。 罗克没问耿飚是怎么操作的,但是第二天警察局就传出消息,昨天晚上监狱里的囚犯发生大规模斗殴,有四个人被人打断四肢,现场简直惨不忍睹。 记一书被打断了腿,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医生会为记一书提供及时治疗,回到约翰内斯堡之后,记一书还会得到紫葳医院的后续治疗。 监狱里断手断脚的家伙就比较倒霉,印度这种情况,想得到有效治疗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那几个人的下场一定会很悲惨。 罗克不管那几个人的命运,他们是罪有应得,圣诞节当天,一名达卡的土王来拜访罗克,携带的礼物是一个用黄金铸成的佛像,大概是土王希望罗克能研究下,印度的黄金和约翰内斯堡的黄金有什么不同。 新编第一骑兵师肯定是要前往达卡的,所以有人给罗克送礼很正常,马科斯·劳埃德之前就提醒过罗克,那几名在宴会上认识的土王,大概接下来这几天都会拜访罗克。 让罗克稍有意外的是,到现在为止,也就只有这一位叫维萨卡姆的土王上门,看样子其他几位土王对罗克并不信任。 罗克没有拒绝维萨卡姆的礼物,这年头的规则就是这样,罗克自己还给阿德送礼呢,到了印度也没必要装清廉。 当然罗克也不会有拿人手短之类的情绪,一个小小的金佛而已,罗克最不缺的就是黄金,如果维萨卡姆提的要求太过分,罗克也不会同意。 结果维萨卡姆找罗克的目的,居然是希望能长期从约翰内斯堡购买粮食。 “东孟加拉的情况很复杂,境内多山地丘陵,我们的粮食一直不够吃,每年都有很多人饿死,现在东孟加拉还有很多人挨饿,我听说约翰内斯堡的粮食很多,价格也很便宜,所以——”维萨卡姆的英语比大多数印度人的英语都更好,虽然英语是印度的官方用语,但是印度人的英语发音也是让人一言难尽,也就是甘地那样曾经前往英国留学的人,口语才比较好点。 但是也好的有限。 想到这里,罗克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不过都不需要罗克询问,维萨卡姆就直接交代:“我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就知道南部非洲,曾经有一度我差点要前往南部非洲工作,但是后来我还是选择回到印度,尼亚萨兰勋爵,我需要你的帮助,我知道约翰内斯堡的粮食产量过剩,而东孟加拉的粮食产量严重不足,如果我们能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这会解决我们两方面的问题。”
维萨卡姆说的没错,约翰内斯堡的粮食产量确实是过剩,罗克也很希望开辟对外贸易渠道,印度明显是个不错的选择。 所以罗克同意的就很愉快,并且希望维萨卡姆在适当的时候前往约翰内斯堡,到时候罗克会和维萨卡姆好好聊一聊。 现在不合适,罗克和维萨卡姆现在充其量只是建立起初步关系,要做生意还是要真金白银,特别是长期的大量采购,这需要维萨卡姆去和约翰内斯堡农业协会进一步沟通。 送走维萨卡姆,罗克让人找来阿萨姆邦的资料。 这时候罗克才发现,阿萨姆邦还不叫阿萨姆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出现这个名字,这个时期的阿萨姆邦是东孟加拉的一部分,印度独立之后,孟加拉并没有加入印度联邦,而是决定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东孟加拉则是留在印度联邦之内,孟加拉正好位于印度和东孟加拉之间。 英国埋钉子的水平确实是高。 “阿萨姆”这个词是傣族的别称,所以阿萨姆人,很大可能是傣族的一个分支,东孟加拉是印度情况最复杂的一个地区,境内多山多丘陵,民族众多,部族之间对抗严重,一直到二十一世纪都还频繁发生不可描述的严重暴力事件。 罗克看到对东孟加拉的介绍也是头疼得很,这么小的地方,几十个民族,上百种语言,不仅仅是因为孟加拉分治,对英国政府的抵触情绪严重,境内各部落之间的冲突也非常频繁,在罗克的标准里,反人类之类的行为简直经常性发生。 罗克突然感觉,两个连的部队可能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