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人都来了。”
就在洛槐展示完之后,罗文清身边的男子对他说道。 众人看向了那最后来的两人。 “嗯?”
洛槐眉头一调,倒不是因为那最后来的一男一女是俊男美女,想貌不错,而是因为他们看上去一点也没有职阶者的气质。 就算是职阶者,也绝对不是那种经常出去冒险的人。 “怎么回事?”
洛槐问仲仁平。 “我之前说的那个可能是冒牌货的家伙,就是那个男的……”仲仁平小声说道,顺带瞄了一眼。 谁料他的眼神被注意到了,只见那一男一女中的男子皱眉看了眼他,走到罗文清面前便问道:“罗队长,怎么队伍里还临时招了这么两个年轻蛋子?”
这语气中没由来的一股子傲气,但这男子自己其实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他身边的女子也差不多,但是她低头看着手机,也没对男子的话有什么反应,好像周围人都不在她的眼中似的。 并且从男子对罗文清说话的语气上可以判断出,他并没有什么对前辈的礼度。 仁平之前说这冒险队是受雇佣的,那这两个年轻人应该是雇佣方那边的人,而且看两人身上各种不便宜的非战斗用小装饰,也不像是工作人员,倒更像来旅游的。 “这一次去河湖区域狩猎怪物,按公司的要求需要现场处理怪物进行皮革保存,需要的人手多一些。”
罗文清无视年轻人有些轻傲的态度,很平淡的说道。 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么说这两人不是第一次来。 洛槐还注意到他没有提他俩会驱鬼的事情,只字未提,就像是在回避什么似的,听仲仁平之前说,罗文清问他这种能力的时候,好像也是刻意避开那两人的。 既然这样,洛槐想了想,决定把手里的罗盘收起来。 本来到这也就该出发了,但是那男子却叫住了洛槐。 “你刚刚手里拿的什么?”
他这问话,就像是在质问偷了东西的下人。 或许在他眼里看来,临时工这种人确实就是下人干的吧。 “钟表,看时间的。”
洛槐也和罗文清一样,不想理他,于是淡淡的回道。 “胡说,我刚刚看见那东西飞起来了。”
男子居然还紧抓不放。 “是的,但这和那是个看时间的钟表并不冲突。”
洛槐有点无语的说道。 但马上,令他更加无语的是,这男的居然还恶人先告状,“你这什么态度?”
“普通说话的态度,有什么问题吗?”
洛槐终于不是看一眼他就移开视线,而是盯着他,和他对视。 “你这什么眼神!”
这种眼神,对于家境一直优越的宋齐云来讲简直就是一种挑衅。 “唉……”洛槐摇摇头,不再看他。 现实和网上都是,永远不缺这种人。 但这可就更加刺激到宋齐云了,满脸不爽的想要上前,不知是想动手还是怎么的。 “算了吧,宋哥,我们家又不缺雇人的这点钱。”
一直低头看手机的女子这时突然间抬头,视线只是简单的扫过一眼洛槐两人,便又低头看手机了。 她的这种冷淡的傲,比宋齐云显得更加高高在上。 当然,前提是在乎这个的才这么觉得。 看起来这两人的高低定位也明确了。 “哼!”
余秋枫的话很有作用,本来想上前的宋齐云转而只是甩下一个眼神,就退了回去。 洛槐和仲仁平自然是不鸟这俩货。 “好了,上车出发吧。”
罗文清见这临时的小矛盾止住了,便重新组织众人出发。 他很清楚他只是个办事儿赚钱的,没有必要站到任何一边去给自己惹麻烦。 冒险队有二十多个人的缘故,载具需要两辆,都是越野车,后方加装了小型的拖拽货箱。 一辆车够坐下十多人,平均分一下会很宽敞,但是上车的时候,宋齐云他们上的车却只上了四五个人,其余的都上了另一辆,包括洛槐他们,以至于他们坐的这辆车座位都比较拥挤。 要不是座位都在两边,中间有块空档,有人不嫌弃直接坐底板上,恐怕根本挤不下。 洛槐和仲仁平是拿了俩小凳子来坐。 就这样,冒险队出发了。 一路上,两人和冒险队里的人聊天了才知道。 原来那宋齐云和余秋枫,是来自常雇佣他们这个冒险队的两家公司,他们两家公司有生意上的合作,加上两家也有意拉近矫情,所以家里的这俩千金少爷才会比较熟。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来参与狩猎,一来是为了玩乐解闷,二来也算是两家有意安排的一些一起的活动,用来促进两人之间的交情吧。 毕竟城里很多安全的娱乐方式,对于他们来讲早就腻了,追求危险刺激的极限运动对于他们圈子里的人来讲都是大有人在,这种随队参加狩猎完全不算什么。 更别提那几个和他们一车的其实都是他们家里的保镖。 就是每次他们一来,冒险队的人就不得不这样憋屈一点。 “哦~原来是这样啊。”
洛槐也得知了宋齐云刚刚为啥那样。 原来是因为那家伙对斩妖人这事儿不太看得起,就算斩妖司发了官方公告,但是对于这种平日里吃喝玩乐的少爷小姐们来讲根本不算一回事儿,就看见了,也没啥感觉,根本不会像罗文清这样去思考又多了哪些可能的危险要素。 想想也是,整个地区那么大,放到一些其他世界里,面积不会比一些大国家要小,就算是再热门的信息,只要不是息息相关的,不了解的也大有人在。 而且宋齐云他们的公司都是在这最北边的城市里,死气扩散过来的稀少,发生的事情更少,不当回事儿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罗文清会在意这个,也完全是因为当队长这么多年小心谨慎的习惯罢了。 再者,就是洛槐和仲仁平两个年轻小伙的外表,一个永远十八岁的帅气,一个又是江湖少侠的格调,让宋齐云感受到了一些危机感吧。 在两家的撮合下,他早已经把余秋枫看作是自己的人了,虽然他自己长的也不差,但是这不妨碍他不爽。 总感觉这个才是主要原因…… “果然有时候红颜祸水不是说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