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海量(1 / 1)

陈东风笑出了声,他知道这个老外是将笔和逼两字没有分清。

在场的人都是聪明人,很快就明了这个老外的华语水平不行。

“我这里有只笔。”三少爷从自己兜里面掏出一支钢笔。

作为一位文化人,身上怎么能不带笔呢?

“谢了。”烽火对着丽莎摇摇头:“你的思想实在是太不健康了,我要的是笔,pen,知道了吧?”

这个身材火辣的老外不知道整天在想什么,自己这么正经的人,会在公众场合那么不正经吗?

丽莎也闹了个大红脸,原来他要的是这样的笔呀:“对不起!是我会错意了。”

烽火也没在意思想不健康的丽莎,只是默默的打量了丽莎一眼:这魔鬼般的身材确实两百软妹币没拿不下来。

等酒后再和她好好深入交流一番。

“风神,我是你的粉丝,能给我签个名吗?”烽火有些激动。

他曾看过陈东风的歌唱直播,顿时间被惊为天人,原来世上竟有如此天籁之音!

于是就化作了陈东风的小迷弟。

“当然可以。”陈东风点点头。

被这样的大神作家喜欢,他心中也比较欢喜,烽火也是他比较喜欢和欣赏的一位作家!

“风神!”

陈东风唰唰的写下两字,他并没有使用书魂这个技能。

毕竟做人还是要低调些嘛。

用书魂技能写字,恐怕瞎子都能感应到自己书法里面所蕴含的意境。

“好字。”罗神机一声喝彩,这字写的实在太漂亮了,就算和那些书法大家相比也不遑多让!

他没想到陈东风竟然连书法造诣都这么深厚!

人长的帅,歌唱的好,词曲做得好,数学和物理的造诣不比教授低,现在又展现出惊人的书法,这也实在是太牛逼了。

连自己都被东风比下去了。

他终于知道自己哪里比陈东风差了。

罗神机在年轻一辈绝对是出类拔萃的存在,写小说,他是顶尖大神之一,弹钢琴,他是国内年轻一辈中首屈一指的存在!

不是他吹,大华国之中的同龄人比他强的人有,可绝对很少。

他也算得上是一位天之骄子,可是现在和陈东风一比他有些自惭形秽。

虽然我没陈东风帅,弹钢琴也不如他,可至少我在写作上比他强,更重要的是我骚啊。

“这是一位书友给我寄来的女儿红,来,大家尝尝。”三少爷将温好的酒给大家倒上。

他喜欢如同古人一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因此没有使用一般的酒杯而是使用碗,海碗!

这一碗能够装一斤酒。

他是一位爱酒之人,曾经花几十万买一瓶红酒。

不过他更喜欢的是读者送他的女儿红,因为里面有着书粉的情义。

对于读者他的心中一直是有着感激之情的,他能走到今天成为网络作家之王,离不开读者的支持。

很多人都抨击他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碗来骂娘,将一本书当做传家宝一样写个一二十年,可是谁都不能否认他的努力,他的坚持。

能够近20年如一日的每日更新小说,在万千网络作家之中只有他一人!

陈东风对于三少爷心中并无恶感,反而心中有些钦佩他。

“来,让我们共饮此酒!”

嘭,几人碰撞了一下海碗。

烽火喝了一大口,大约喝了两两的样子。

罗神机比他强些,大概喝了三两的量,三少爷再一口喝了半斤。

大家找陈东风的海碗中看去,直接里面空空如也。

咕噜,他们咽了咽口水。

一口气喝完一斤的酒?

风神,你做个人吧。

“好酒!”陈东风哈哈一笑:“这酒带劲!”

有好酒,也有好菜,桌上有些秘制酱牛肉,牛鞭等等硬菜!

“好,风神你这酒量硬是要得。”三少爷举起大拇指赞了一声,随后对罗神级问询道:“你刚才不是出去找东神了吗?没有找到他吗?”

“没。”罗神机摇摇头:‘“估计他玩嗨了,没看到我的消息。”

“有异性没人性!”

随后他将自己的手机拿了出来。

“我和他弹个视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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