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哥上台了哎!”
苏音激动地说道:“等等,晨哥今天这舞台,难道是一首慢歌?”
在她们的印象里,罗晨属于是很能跳,倒是唱功一般般的人。他肯定会带来一首舞台表现力很强的歌曲。 可是谁能想到,今晚的罗晨不过是穿了一身纯黑色的衣服,头发也打理得很清爽,背着个吉他就上台了。 看到他这个形象,不熟悉他的人,绝对想不到他是个爱豆。 倒像是一个在校园十佳歌手舞台出现的乖学生。 “这是谁啊,长得挺好看的男生。”
“罗晨啊,顶流呢,你不认识?”
“这是罗晨?我的妈,他今天这打扮,好素啊!不过还挺适合他的,所以说嘛,爱豆也不一定非得浓颜才行啊!罗晨这种清清爽爽的帅哥他不香么!”
罗晨坐在椅子上,把吉他抱在胸前,在唱歌之前先试了下音。看得出来,他是专业的。 这时候大屏幕上出现了这首歌的名字,以及它的词曲作者。 《成都》。作词作曲:周弋阳。 华夏人都知道,成都是蓉城的别称。 现场观众几乎都是蓉城人,看到这个名字顿时觉得亲切极了,连带着罗晨都顺眼多了。 “这是啥歌啊?该不会是一首歌颂我们城市的歌吧?那得多不好意思呀!”
“说不定是歌颂咱们的啊!不过这算不算是投机取巧啊?”
唐玥看到这个歌名有几分恍惚,还以为自己看错了:“阳哥,这歌真是你写的?”
“怎么?”
周弋阳反问道。 “估计是觉得,”汪星蕊开口道:“看到这个歌名,根本想不到它讲的是什么吧?”
林萱儿还是一如既往地信任周弋阳:“不管如何,阳哥他创作的歌,肯定很好听,而且也很适合晨哥唱。”
“这首歌会不会介绍蓉城美食的?”
苏音说着自己都流口水了:“我最近种草了一个美食up开的卤菜店呢!”
“你就知道吃!”
唐玥用手指戳了戳苏音的脸蛋:“不过谁让你是我宝贝儿呢,明天给你买!”
“要排队哦!”
苏音提醒她。 果不其然,唐玥立刻变了脸:“那还是算了,爱是会消失的。”
罗晨嘴对着话筒,开始了他的演唱。 旋律和人声出现的那一刻,现场安静了下来。 罗晨的唱功虽然一般,可音色不错。要不然他也不可能拿到选秀冠军。 他的声音里有着颗粒一样的质感,唱起歌来,天生就带着情感。 是很适合唱情歌的。 更不要说今天他唱这首歌之前,可是酝酿了很多情绪的。 那些情绪此刻都从他的歌声中释放了出来,刹那间把观众们都带入到了这个故事里。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挣扎的自由] 简单的旋律,却是一把骗掉眼泪的大杀器。 光是这个开头,就已经勾起了不少人的回忆。 一句句口语化的歌词,瞬间拉近了歌唱者和听众的距离。 那是他的故事,也是你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是一对表面风平浪静,可实际上已经波涛汹涌的恋人。 他们手牵着手,是那么恩爱,却相对无言。因为离别早就是心照不宣的事实。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 当罗晨饱含着深情唱完了这段的时候,现场几乎所有的观众,都被他的歌声,他的故事吸引了。 这是一首极其适合在酒吧里听的歌,那种细腻的,复杂的感情,在伤心人遍地的酒吧,是那么常见。 共鸣往往只是一句歌词,它恰好击中了你心底柔软的一隅。 情感的力量,在顶级设备的加成下,仿佛化作了最尖锐的刀子,插进了听众的心。 一个女生已经泣不成声,她将脸埋进了双手,任由泪水从指缝滑落。 她忘不了那个男人。 她还穿着他买给自己的大衣,耳边仿佛回荡着男人羞涩又自豪的笑。 “阿玲,我花了两个月的工资给你买的。你穿着它去上班,一定不会冷了。”
转眼间,五年过去,她已经不用骑着电瓶车顶着寒风上班了。 可她还穿着大衣,只因为那个男人。 可惜,她留在了二人相遇的城市,那个男人却永远回不来了。 汪星蕊听得眼睛都红了,这是一个可以用简陋来形容的舞台。 除了打光,没有任何舞台效果,没有伴舞。有的只是一个歌者,一把吉他。 然而音乐的力量却比任何舞台设计都要强大。 周弋阳是诧异的。 他把这首歌给罗晨是纠结过的。 这首歌对他而言,有着很特殊的意义。 他曾经在成都呆过一段时间,认识过几个人,有过几段故事。 当他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那些本该尘封的往事便自然而然地重现眼前。 他是担心罗晨唱不好这首歌的。 这种民谣歌曲,难的从不是技巧,而是情感。 所幸,罗晨完成得很好。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酒吧的老板瞪大了眼睛,心想这钱花的也太值了吧! 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在这一刻终于是红了眼睛。他这个年纪已经不容许他在公共场合嚎啕大哭了。 可他还是想到了那个人。 他们之间的爱似乎只存在了一晚上。 从酒吧里相望一眼,再到爱火燃烧。他甚至没有问她的名字。 因为他清楚,她只是个过客,她不会留在成都。 很多人的爱情都像这首歌一样,明明很相爱,却因为客观的原因,不得不分离。 很多人的记忆里,总是有那么一座特殊的城市。它或许不是故土,却在你睡不着的那个夜晚,出现在你的回忆里。 爱上一座城市,或许不是它有多么美好,只是它有一个你喜欢的人。 三百位听众们听着罗晨唱这首《成都》,更像是在唱他们心里的那座充满了回忆和遗憾的城市。 是大学毕业后,各奔东西的分别。 是一段过客的爱,是命中注定的分别。 是曾经的相濡以沫,如今的天涯两别。 有人哭了,也有人泛起了幸福的笑。 他们是幸运的那群人,在这座城市遇到了一生所爱。如今或许还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可听到这首歌,当年的激情又涌上心头。 原来爱不是被生活磨灭了,只是它被磨成了粉,悄悄地融进了生活。 今夜的小酒馆,对很多人而言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当歌曲快要结束的时候,罗晨放下了吉他,两个小女孩登上了舞台。 罗晨蹲在她们身边,拿出口哨,为她们伴奏。 两个女孩用她们纯真的童声说了最后两句歌词: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那一刻,四个女生都没抗住,泪水夺眶而出。 她们其实都不知道自己感动的点儿在哪里,可却有种想哭的冲动。 最后还是唐玥找了个理由:“大概这就是民谣的感染力吧!”
罗晨站起来对着观众鞠了一躬,便离开了舞台。 对于这首歌而言,无言应该是最好的拉票方式了。 可惜的是第四个嘉宾,当他唱歌的时候,明显发现观众们都不在状态里。 他们很多人都还沉浸在上一首歌的情绪里。 其中有一部分人是不认识罗晨的,准确说听过罗晨的名字,却因为他的顶流身份,从没关注过他。 可今晚听了他的这首歌之后,很多人都开始查询他的资料。 “晨哥这首歌应该会大火吧?”
林萱儿的声音都有些哽咽:“应该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肯定啊!”
唐玥不住点头:“我一个没谈过恋爱的人都听得这么感动,就不提别人了。”
“别忘了我们阳哥的功劳,”汪星蕊很清楚,没有一首好歌,再好的歌手也难以发挥:“他写的太容易让人共鸣了。”
“可能是我感情经历比较丰富吧!”
说话间,罗晨已经找到了他们这儿来。 这是酒吧老板专门给他们安排的包间。 “谢谢你啊,阳哥。”
罗晨过来给了周弋阳一个结实的拥抱。 如果不是周弋阳给他这首歌,罗晨相信自己今晚不会有这么精彩的表现。 “这么快就过来了。”
周弋阳笑了笑:“都不等票数公布啊?”
“忘了。”
罗晨吐了吐舌头,他是真忘了还有票数这件事。就刚刚唱这首歌的时候,他就以为自己是个酒吧唱歌的歌手。 “出来了!”
苏音看着票数,发出了尖叫声:“270票!哇,晨哥你破了我们的记录!”
“好像多了一票哎!”
唐玥替罗晨开心起来:“可以啊晨哥!”
罗晨也很开心:“那还是阳哥他歌写得好!”
而这个票数,毫无疑问地替罗晨锁定了今晚的第一名。 不过周弋阳并没有急着离开这座城市,他还要和白杨羽去拜访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