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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一天(1 / 1)

“那就让我被一千条蛇咬死吧!”

河狸冷笑了一声,说到。  “好!”

斑鸠当即答应了下来。  并朝着屋内喊到:“鲟鱼和熏鱼,去后山挖一个大洞,捉一千蛇放进去,备用!”

河狸闻言,脸颊抽了抽。  ……  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十拿九稳的事情,哪怕是自以为万无一失,可是事到临头总会生出这样那样的变化出来。  后山上的大洞被闲得没事干的鲟鱼和熏鱼连夜就挖好了。  等到天亮的时候,大洞里已经被扔进去了五彩斑斓的一大堆恶心的东西。一千条是夸张了点,但是一百条还是有的。  斑鸠带着河狸从那里路过,只对他说了两个字:  “第一天!”

河狸咬牙切齿地跟在斑鸠的身后。  “难怪外面的人都说,你不但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还是个恶毒残忍的暴君!”

这一天他们从日出等到日落,奥格拉拉并没有来。  红云似乎像是忘记了那天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一样,他大醉了一场,酒醒之后,似乎什么都不记得了。  斑鸠没有逼迫他回部落去‘继承’酋长之位,这让他彻底地放下了心中的负担。  现在,他正没心没肺地和留守的托纳提乌军团战士们比试着力气。  他们找来一张桌子,红云坐在桌子的一边,让托纳提乌的士兵们一个接一个地和他比试掰手腕!  那些瘦骨嶙峋的士兵,那里是他这个营养充足又野性难驯的‘酋二代’的对手。  在他连赢了十场之后,士兵们都将他当做了神人一般,喝彩与佩服的声音络绎不绝。  到了后来,他甚至开始挑战以一敌二的壮举了!  而且他又赢了!  “不是我吹——”  在周围人群的起哄下,红云有些得意忘形地站了起来,一只脚踩在板凳上,手里竖起个大拇指朝向自己。  “——在这片大平原上,论起掰手腕子,我红云说第一就没有人敢说第二的!”

斑鸠刚好走到他的身后。  “红云,你这么厉害你爹知道吗?”

斑鸠踢了一脚他脚下的凳子,红云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上。  红云大怒,嘴里大叫了一声,捏起拳头转身就想揍人。  回头一看是斑鸠,悻悻地松开了拳头,抓了抓自己的后脑勺,梗着脖子,嘴里崩出一句话来:“我爹也掰不过我!”

斑鸠一愣,这二愣子怎这么刚?  “切!”

却是河狸冷笑了一声,“你这窝里横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去和白人打啊?我听说在拉勒米堡有一个角斗场,你有本事去那里打,把那些白人统统都打趴下!”

“对!”

“去打白人!”

“去干他们,红云!”

四周的士兵都大叫了起来。  在他们的眼中,红云力大无穷,又身手敏捷,龙精虎猛。  这些从马德雷山林中跑出来的穷哈哈的士兵,还从来没有见过红云这么厉害的勇士!  虽然说斑鸠部落就是个大熔炉,来自四面八方的部落汇聚于此,其中自称‘勇士’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是凭心而论,那都是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  他们既没有红云这么高,也没有红云这么壮,吃得也没有红云好。  而且红云的身上似乎自带勇士光环一样,眼神一扫,和他对视的人平白就感觉矮了三分。  “白人都说我们印第安人是废物,红云,你去教训教训他们!”

一个士兵说到。  “红云,你要是能去拉勒米堡拿回个金腰带,我以后就服你了!”

“红云,你要是敢去拉勒米堡,我陪你去!”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起哄声中,红云一拳擂在桌面上,哐当一声,将所有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行了,不就是打架吗?老子怕过谁?”

说罢,红云挑衅地看了河狸一眼,冷哼了一声。  他说走就走,也不走正路,径直翻过围墙,从怪石嶙峋的山崖上,兔起鹘落几下就跃下了山去。  斑鸠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  “斑鸠,我也跟着去吧?”

一个士兵说到。  斑鸠还在犹豫,却听这个士兵说到:“红云要是输了,我把他尸骨捡回来。他要是赢了,嘿,全世界都知道白人打不过咱们印第安人了!”

“去吧!”

斑鸠笑了一下,说到。  他又用手指了两个人,“松鼠,你们三个都去!”

“好咧,斑鸠!”

三个士兵将手中的枪往背上一背,又从同伴的兜里抓起几个黑漆漆的面饼,飞快地朝着山下追红云去了。  ……  “你的士兵和维克托的士兵有一点不一样。”

在回到斑鸠的办公室之后,河狸对着斑鸠说到。  “哪里不一样?”

“维克托的士兵也同样视死如归,但是在他们的身上,看不见这样热热闹闹的血气!”

河狸说到。  “那不叫血气,河狸!”

斑鸠笑着说到:“那叫做乐观!”

“但愿这种乐观,能够永远伴随着他们!”

河狸说到。  “我也希望你能乐观一点,河狸。”

斑鸠给河狸倒了一杯热水,递给他,“这才第一天呢!”

布拉克山顶上,黑色的反抗军的旗帜在孤独的飘扬着。  先前河狸所说的那种,黑旗一竖,大军云集的壮阔场面并没有到来。  恰恰相反,以白石堡为圆心,方圆三十公里范围内,一下子变得安静了起来。  放牧的苏族人赶着他们的牛羊远离了这里,连天上的苍鹰在路过这里的时候都平白提升了高度。  好似这里住着一尊可怖的大恶魔一样。  “你想好怎么应对弗里蒙特了吗?”

河狸问到。他觉得这是一个他可以拿捏斑鸠的话题。  果然,斑鸠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弗里蒙特,比我想象的要厉害啊!”

斑鸠说到。  月牙汇聚过来的情报越来越丰富了。  一个崭新的约翰-弗里蒙特的形象正在斑鸠的心中成型。  不知道为什么,在提起弗里蒙特这个名字的时候,斑鸠总是会想起南边的那个叫内维尔-克罗基特的小黄毛。  他感觉弗里蒙特和小黄毛应该是同一类人。  那个小黄毛,如今已经成了德克萨斯的无冕之王,在他的操弄之下,墨西哥现在分裂成了8块!  历史上的传奇总统圣安娜是其中1块;  斑鸠的‘表哥’胡亚雷斯是其中1块;  杰罗尼莫是其中1块;  剩下还有大大小小的‘安东尼奥’‘马里亚诺’之类的,斑鸠也记不清那么多名字——记住了也没用,兴许他们上个月还是个人物,下个月就横尸街头了。  值得一提的是,当初背叛了怒风的那个布斯塔曼特,在入主国王宫的第三天便被他忠实的部下,马塔-莫罗斯给干掉了!  从报纸上看到的消息,在遥远的欧洲,此时有一位名叫‘斐迪南-马克西米利安-约瑟夫-冯-哈布斯堡-洛林’的大人物,也正坐着蒸汽船,向墨西哥驶来。  光是听他这一串显赫的姓氏,斑鸠就感觉到头痛。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墨西哥,你们的皇帝回来了!  ——唉,要是那位约翰-弗里蒙特也向小黄毛一样厉害,斑鸠还真不知道自己该怎样面对这样的对手!  “乐观一点嘛,斑鸠!”

河狸揶揄到:“这才第一个月呢!”

河狸感觉自己扳回了一局。  他就喜欢看着斑鸠沉闷失落的样子——自从维克托里奥死后,他开始讨厌那个似乎无所不能,还喜欢猖狂大笑的斑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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