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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宿命,是一堵看不见的铁墙(1 / 1)

在这一份《丹佛日报》的第二页,有着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赌徒的玩法。  关于拉勒米堡的角斗赛,是赌徒们最喜欢的工具,据说,有人不远万里从费城赶过来,就是为了看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赛!  当然,更多的传说,是某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因为押中了一匹黑马,从而一跃成为了百万富翁的故事。  总有人信誓旦旦地说,“这些故事都是真的!我有一个朋友,就是这样发了大财,现在人家都搬到伦敦享福去了!还见到了女王维多利亚,还当上了爵士!”

巨硬见斑鸠盯着那一页报纸看了很久,忍不住凑过身来,面色有些奇怪。  “斑鸠,嘿嘿!”

“有话就说!”

斑鸠说到。  “嘿嘿,斑鸠,你也喜欢这个?”

“什么意思?”

“你是喜欢押单双,还是喜欢追风口,还是喜欢赌黑马?”

巨硬的口中,飚出了一大串斑鸠听不太懂的专业术语。  “看来你很懂嘛,巨硬!”

“嘿嘿,略有研究!”

巨硬骄傲地回答到。  “那你得好好指点指点我了,”斑鸠将报纸塞给巨硬,说到:“最近手头还真有点紧!”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作为白石城的大当家,斑鸠的手头从来就没有宽松过。  这还是在他亲自控制白石城的财务的情况下。  整个白石城的高层组织,就没有一个是领工资的——除了那个发明了延迟引信的科学家之外,可惜的是,这家伙在取得了一点成绩之后就故步自封,以印第安科学界的扛把子自居,再也没有什么有用的发明了!最新的成果,是研究出了一台‘火药打火机’,听起来不错是吧?但是有三公斤重!  白石城的工人也基本上不要钱,但是一天两顿饭总是要管的!  棉花、布匹、盐巴这些日用必须品,只能从外面购买,导致白石城的‘外汇’严重不足,现在已经到了用‘金沙’付账的程度了。  斑鸠有一天亲自去买了两只玉米饼,卖玉米饼的商人拿出一杆小称,熟练地报出了价格:“金沙5克!”

好在,这是一座建立在金矿之上的城市!金沙的质量高高低低,但眼尖的商人总能找到平衡的方式。  只是这样畸形的经济结构,斑鸠也不知道究竟还能维持多久。  白石城的每一天都是新的。  但是白石城的地基,每一天都在坍塌。  斑鸠想的当然不是拿着白石城那少得可怜的财政收入去搏一搏,而是地图上一个名叫拉斯维加斯的小绿洲启发了他的灵感。  他想试试,能不能搞搞第三产业!  ……  “押红云,包赚!”

巨硬粗大的手指,按在报纸上那个夸张的赔率上。  1:10!  也就是说,只要押中了这一把,1美元便会变成10美元,1比索变成10比索!  要是斑鸠敢把白石城押上去,就会变成10座白石城!  “这么有信心?”

斑鸠疑惑地看着巨硬。  “这家伙,不得了!”

巨硬眉飞色舞地说到:“自从他被标上赔率以来,就从来没有输过!简直是神挡杀神,所向无敌!”

“他这么厉害吗?”

斑鸠问到。  “那是当然啦!”

巨硬说到。“你又不是没见过他,那身板,那力气,绝对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说起红云来,巨硬口中滔滔不绝。  什么打败了‘猛虎’刘易斯,KO了‘拳王’克努伯,三拳打死了‘大象’帕里克,据说还一脚踢死了一个‘刀枪不入’的东方大师……  对于这个东方大师,斑鸠刻意多问了几句,只是巨硬也说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  反正一句话,红云牛逼就对了!  “整个大平原上,像你这么想的人,肯定不少吧?”

斑鸠问。  “那还用说!”

巨硬回答到:“现在的红云,就是全印第安人的偶像!”

“哦。”

斑鸠缓缓地点了点头。  “来,你看看,这是他的对战资料!”

巨硬兴冲冲地跑回他的床边,从枕头下摸出珍藏的宝贵资料,毫不吝惜地要分享给斑鸠。  斑鸠一边看,一边听着巨硬口若悬河的夸耀着。  这个红云,原来还在山上的时候,巨硬看他怎么都不顺眼。  可是现在,却因为一场接一场的胜利,成为了巨硬的偶像,不,甚至是整个大平原上印第安人的偶像。  “都说白人刘易斯如何如何了得,咱红云一点也不虚他!”

“奥地利的克努伯长得像是一头熊,可是它太笨拙了,红云打他就像打树桩一样!”

“俄罗斯的瓦西里拿着一把弯刀,红云冲上去绞住他的手,一个头槌直接就撞死了他!”

“他们都说咱印第安人天生就是弱小,你看,红云就能将他们全打趴下!哪里弱小了?”

“这群白人没见识过!咱印第安人,当年都是能直接把野牛角掰断的!”

“干不死他!”

巨硬说得意气风发,仿佛自己就是红云一般。  还狠狠地往桌子上擂了一拳,宣泄着自己就要爆炸了的力量。  就在巨硬狂热得快要燃起来的夸张描述之下,斑鸠的心,猛地一跳!  他也没有料到,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个领导了印第安人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小大角战役的苏族酋长,会以这样一种全新的方式,在拉勒米堡这个地方再次登上舞台!  难道这就是英雄的宿命吗?  古老的印第安,从来留下名字的英雄,都是悲剧!都是失败者!都是无法安息的亡魂!  从神话中死了一纪又一纪的太阳,到被绞死的蒙特祖玛……  从被埋葬的特诺奇蒂特兰,到被剥了皮的特库姆塞……  再到未来的红云,疯马、坐牛……  这个古老的民族,不是没有抗争过,只是失败者不配拥有文字、语言、甚至美好的传说。说起印第安人来,那就是颠沛流离的野狗,肮脏下贱的畜生,不知好歹的混蛋……  仿佛这个古老的民族,生而丑恶,并且注定会被淘汰一样。  这个古老的民族,它太需要一个不一样的英雄了!  它太需要一个,能够代表胜利的英雄了!  难怪……  即便是大平原上到处都是喧嚣的怒火,但是迄今为止,斑鸠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任何一个部落,敢于向东跨过密苏里河!  密苏里河的东边,住着魔鬼!  那是所有人都不敢靠近的地狱,是他们无比思念,却始终无法返回的故乡。  那里似乎横亘着一道,看不见,摸不着,却无人能打破的铁墙!  ……  “咚!”

拉勒米堡的角斗场上,花岗石地面流满了厚厚的鲜血。  红云的一只脚斩在地上那人的脖子上,另一只脚踩在地面,脚踝都淹没在了浓黑色的血浆里。  他将拳头高高地举了起来,朝着四周发出一声狂暴的怒吼。  这一战,他又胜了!  “红云!红云!红云!”

观众席上发出山呼海啸一般的声音,人们高呼着他的名字。  这样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遥远,像是大山的灵在呼唤他一样。  他的视线也有些模糊,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影影绰绰模模糊糊的人影。  但他的目光依旧在桀骜地挑衅着四面八方:  来啊!来打啊!  你们不是说你们很能打吗?  来和我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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