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关莎电话后,杜晶独自在房间里呆坐了很久,连家里的阿姨两次来敲她的房门叫她吃饭她都毫无察觉。 杜晶不喜欢家里这些煮饭搞卫生的阿姨,在三云市,这类阿姨被统称为保姆。 杜晶从小就与各种保姆打交道,或者说她是被保姆带大的,这些保姆有十七八岁的,也有五十七八岁的,总之每三四年就换一次,她们来自不同的农村或者小县城。 杜晶挺同情她们。 杜晶记得自己15岁那年,家里来的小保姆也就17岁,刚刚初中毕业,明明只比杜晶大2岁,却还要为杜晶洗内裤和剪脚趾甲,杜晶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叫她姐姐还是叫她阿姨。 一个17岁的姑娘被一个15岁的初三女生叫阿姨,想想就憋屈,但杜晶只是纠结了一下,决定还是叫她阿姨,只不过她在阿姨前客气地加了一个“小”字,也就是“小阿姨”。 从这位17岁的姑娘来了之后,杜晶才终于意识到自己长大了,毕竟她的身高足足高出姑娘一个头,外观上那姑娘瘦弱得就像杜晶的妹妹,由于羞愧于让“妹妹”为自己干“私活”,杜晶不得不开始学习自己洗内裤和剪指甲。 刚开始由于杜晶洗得不是太干净,她亲眼看到那个小阿姨在母亲的指使下,又把自己的内裤来来回回洗了好几遍,这让杜晶有些无地自容。 说实话,杜晶当时内心挺恨这个17岁的小阿姨,如果不是因为她年纪太轻,杜晶还可以在那些四五十岁的老阿姨面前继续心安理得地多当几年孩子。 家里有保姆的生活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因为这可以解决大部分家庭矛盾。 比如杜晶从来没有被父母逼着做过任何家务,杜晶的父母也不会在吃完饭谁洗碗,放学了谁去接孩子,早上起来究竟谁给孩子做早饭的问题上吵架。 只不过不管这些保姆年纪如何,性格如何,杜晶都不喜欢。 并不是她们不淳朴,不善良,更不是做饭不好吃或者活儿不好,恰恰只是因为有这些保姆和阿姨的存在,杜晶从小到大放学回家的路上,吃饭的餐桌上,甚至周末去骑马滑冰的休息时间都只能看到她们,给杜晶递水的,陪她说话聊天的都是这些保姆,而不是杜晶自己的父母。 杜晶觉得保姆这个角色的存在是一种隔挡,挡住了所有孩子都想要的来自父母的陪伴。 同样的原因,杜晶在高中时也很讨厌那个总是代替爸爸来接她的中年男司机。 而此时的关莎在杜晶眼里,彻底变成了与保姆和司机一样可恨的角色。 正是因为关莎,杜晶从小到大都不能做真实的自己。 杜晶也想留长头发,她想让自己长发及腰后也可以拍出那种秀发随风飘扬的毕业照; 杜晶想穿仙美的长裙,涂红亮的艳色口红,渴望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成为焦点,成为男生心中的白月光。 她记得自己幼儿园时经常穿裙子,母亲梳妆柜最底层留下的交卷照片就是最好的证明。 “今年生日不陪我可以,十条裙子。”
这是5岁的杜晶跟母亲开出的条件。 但自从她认识了关莎,杜晶就慢慢地不再这么随性而为了,尤其是在与关莎可能产生竞争的方面,杜晶把自己小心地包裹起来。 这种包裹是很常见的一种自我保护,就好像一个女生原本腿还不错,她很自信,总是穿着裙子露出双腿逛街。 但当她经常得与一位拥有黄金分割身材的国宝级舞蹈演员一起生活的时候,她原本身上那些“自认为还可以”的东西,只要一与别人对比,竟然全是缺点。 这种自卑感在杜晶心里其实一直都有,其不仅源自关莎的气质与美貌,更是因为在一开始两人认识的时候,杜晶就感觉自己家远没有关莎家富裕。 关莎的书包、手表以及接送她的车子都不是一般的高档,高档到都是很多同学见都没见过的限量款,而那时的杜大娘火锅店生意虽然红火,但在整个三云市也不过只有两家店罢了。 无论是骑马俱乐部还是其他那些富家子弟才有的聚会,杜晶感觉都是父母为了面子和人脉硬把自己塞进去的,俱乐部的年费和各类捐款项目对当时的杜晶家而言根本算不上便宜,当时杜晶还在卧室外听到过一次父母的对话: “几十万……有必要么?今年非典生意根本不好,这钱都可以再开一家店了……”母亲说。 父亲却说,“不能停,这种俱乐部比一个好大学都有用。”
其实即便是现在,整个杜家餐饮集团的体量都不及关鸿地产的十分之一,所以当关莎一个人出来创业的时候,杜晶才会如此豪爽与慷慨,不停地给予关莎金钱上的支持,关莎越是需要杜晶的钱,杜晶就觉得越畅快。 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杜晶很后悔认识关莎,更后悔因为两人性格太合而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以至于无论她杜晶想尝试什么,关莎的存在都告诉她:你别做了,也别试了,你就算改变了也不可能比关莎更美,与其当别人的陪衬,不如另辟蹊径,说不定还能活出不一样的人生。 于是杜晶买衣服永远挑的是运动服、休闲裤与鸭舌帽,就连买内衣都不买可以塑形有钢圈的,她的头发从未长过脖颈,兴趣班也没有选择舞蹈,而是报了武术和篮球。 有段时间杜晶在球场上挥汗如雨,把自己白皙的皮肤晒成了古铜色,说实话,每天早上起来在镜子前看到那样的肤色,杜晶连自己都有些难以接受。 但恰恰就在那个时候,她收到了学校里其他班级女生的情书。 就是那封杜晶一辈子都不可能接受的情书,满足了她渴望已久的虚荣心。 杜晶发觉如果她这么活下去,在某些方面还是能受到追捧的,因为几乎所有女性都希望自己的魅力能被其他女性所赏识,同性的认同感所带来的满足对杜晶而言其实是超过异性的。 最关键的是,同性的认可恰恰是关莎很难得到的,因为认识关莎的女生大多数都讨厌她,嫉妒她,疏远她,但对于杜晶,女生们格外友好与亲切,这种亲切感在白马俱乐部的班级里体现得尤为明显。 班里的女生几乎不会让自己的马与关莎的并排走,因为上课的过程中还有一个负责白马俱乐部宣传的摄影师全程跟拍,没有女生愿意与关莎同框。 而杜晶身边则经常围绕着挺多人,尤其是女同学,大概是这份满足让杜晶愿意在关莎旁边与她一起成长,只不过只有杜晶自己知道,她内心的真实想法一直都处于一种压抑状态。 这么多年,杜晶以为自己习惯了,习惯了这种压抑,习惯了只要萧杰看到关莎,目光肯定就会离不开她而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 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那次茶楼聚会,杜晶吃饭之余时不时会偷瞄萧杰,但她的那颗少女心并未捕捉到萧杰对关莎有特殊的情愫,好似在萧杰眼里,关莎就是个普通女孩,并不特别漂亮,也不耀眼,就跟坐在她旁边的自己一样。 基于此,杜晶找回了一些信心,她确实对萧杰存在着别样的好感,这种好感在她高中第一次见到萧杰时就产生了。 那时全公司的人都下班了,只有萧杰还在办公大楼里一本一本地翻着杜大娘火锅店的尽调底稿。 杜晶当时大半夜跟同学偷着用公司电脑打游戏,无意中看到了这幕,她的双脚像被胶水粘住了一样,粘在了办公室外漆黑的走道里,萧杰看文件看得很认真,杜晶看萧杰看得也很认真。 此时的杜晶打开了手机备忘录,备忘录里有一封她写给萧杰的信。 信中从她高中第一次见萧杰开始,到大学她在饭桌上与萧杰碰杯,再到毕业后两人茶楼里的偶遇,杜晶将这样的缘分一字一句地记录下来。 信不长,只有几段文字,但却被杜晶反复修改得非常唯美,结尾处来自一个女人的爱恋也表达得恰到好处,不过分明显,但看信人一眼便知。 杜晶曾经无数次将这几段文字复制到萧杰的微信对话框中以及邮件里,甚至她还手动抄了好几份在制作精良的信纸上,但最终都由于她自己觉得写得还不够完美而没有发送或者寄出。 现在,就算这封信再美,杜晶也只能一个一个字地删掉,她了解关莎,她也隐约觉得她了解萧杰,大概从关莎喜欢上萧杰并决定主动追求他的那一刻起,她杜晶就注定出局了。 杜晶走出卧室,全程没跟保姆打招呼,只是问:“阿姨,上次过生日点蜡烛用的喷火器呢?”
“你找喷火器做什么?要不要先吃饭啊?”
保姆关切地问。 “我等下就吃,喷火器呢?”
杜晶又问。 “在厨房煤气罩左边第三个柜子里。”
杜晶在保姆说的柜子里看到了一个橘黄色的手动喷火器,火苗很弱,但足以把几封沾满墨水的信纸烧掉了。 在最后一个标点符号消失在杜晶眼前的时候,她默默对自己说:关莎,这么多年了,一切都被你拿走了,这一次,你应该还我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