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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君心我心(1 / 1)

“嫂子,你说娘的病真的能治好吗?”

田馥雅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俏丽的小脸上满是担忧。徐贞默然,把孙阳刚刚披在自己身上的夹克取下披在她身上,无比疼爱的抚摸着她滑嫩的脸蛋。山里的生活贫困,特别是像她们这种生活在深山里的人家,能够每天吃饱饭已经算是极大的幸运了。正是因为贫困,她们承担不起任何生活的波折,一旦有了病痛,唯一的办法就只能是盼着老天爷发慈悲,不要把人收走。“放心吧,他是个有本事的人,我相信,他一定有办法的。”

低声安慰着田馥雅,徐贞这才意识到,自己在提到孙阳时的口吻,就像是在向别人夸赞自己丈夫的本事。想到这些,徐贞无比羞涩的低下了头。孙阳和她才刚认识,也不过才刚救了她,并没有对她有过任何表示,她就迫不及待的把自己当成了孙阳的女人,这是想男人想到了怎样疯狂的地步啊。幸亏田馥雅年纪小,又惦记着母亲的安危,并没有听出她话外的意思,要不然,徐贞非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不可。“好人,你可千万要救活我婆婆啊,她是个好人,要不是她,我那不成才的弟弟,也不可能娶的上媳妇啊。”

徐贞把田馥雅抱在怀里,无比着急的看着里屋禁闭的房门,心都快提到了嗓子眼。孙阳的进展相当顺利,元气凝成的气针无比通畅的在田馥雅母亲体内流动着,不断融化着她体内的淤滞。人体的本源在于气血,血为体之本,气为血之源,气不足,血不动,人就会生病。田馥雅母亲生病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年纪太大,再加上生活条件差,由此造成了体虚气弱,从而导致胆囊部位生出了恶性肿瘤。随着元气针刺入体内,磅礴的元气引导着田馥雅母亲的血迅速律动,原本的淤积在体内的毒气迅速被体内的血气吸收,花生米大小的肿瘤很快便消失无踪,身体完全恢复了正常。随着身体的症状消失,田馥雅母亲的面色逐渐恢复了红润,疲惫感涌上来,不知不觉间睡了过去。“好了,你们进来吧。”

听着田馥雅母亲平稳的呼吸声,孙阳长出一口气,替她盖好被子,朗声对外面的两女吩咐道。两女在外面急得手心里都见了汗,听孙阳要自己进来,连忙急匆匆的推开门,眼见两人惊慌失措,弄得声音极大,孙阳举起一根手指放在嘴边,示意她们小点声。“孙老师,我婆婆她……”徐贞满心担忧的问道。“不过是普通的肠炎而已,已经没什么问题了。”

孙阳的态度怡然自若,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枚鲜红的果子递给徐贞。“一会等她醒了,把这个果子喂给她,保准让她回头龙精虎猛,比年轻人力气都大。”

田馥雅无比感激的看着孙阳,嘴唇轻颤,俏脸的腮帮不断抽动着,半晌过后,再也忍不住抱紧孙阳,哭的泣不成声。“小雅,别哭了,娘才刚睡得安稳,别把她吵醒了。”

徐贞柔声劝慰着田馥雅,声音却是哽咽的。“天也不早了,都早点休息吧,有什么事的话就让小雅去找我,她知道我的宿舍在哪。”

孙阳最不愿意看女人哭哭啼啼的样子,连忙提出告辞。“孙老师,这里的山路难走,要不我送您一程吧。”

徐贞无比感激的说着。“你们娘的病才刚好,还是多陪陪她吧,我一个大男人,哪里有那么娇贵。”

孙阳笑着对她摆了摆手,尽管心里也愿意和徐贞多待一会,好好培养下感情,但是,他到底是识大体的,知道现在徐贞必须要陪在婆婆身边。“孙老师,外面天色都那么晚了,要不……”徐贞的话说到了一半就停住了,脸色羞红的就像是三月里的海棠花,看得人心里发痒。尽管后面的话并没有说全,但孙阳却知道她的意思,要自己今晚住下来。这是一个很大胆的主意,山村人思想保守,要是自己真这么做了,估计明天关于他和徐贞之间的谣言就能把天都掀了,孙阳在这里生活了快半年多的时间,早就领教过了这些山里人嘴上的毒辣。如果谣言只是针对他和徐贞,孙阳还是可以接受的,最怕的是把田馥雅也一起捎带上,她已经十六岁了,在山里人的眼里,也是已经能够嫁人的大姑娘了。她是自己班里学习成绩相当不错的学生,孙阳本心里并不希望她继续重复着农村人那种初中毕业就结婚,生娃,然后继续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复一日的过着看不到任何前途与未来的苦日子。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科技和思想极度发达,很多一线二线城市的女孩子,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学业与事业,和男人一样,能够独立的生活,顶起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对于田馥雅这个成绩还算不错的学生,孙阳也同样有着深深的希望,希望她能够靠着努力学习出人头地。所以,他必须对她的名誉负责,绝对不会让任何流言和其他不利因素毁了她的未来。“不必了,小妹是黄花大闺女,这样的话对她名声不好。”

孙阳的话正气凛然。“你说的对,是我没有考虑周全。”

徐贞面红如血,声音小得只有她自己能够听得到,眼见孙阳如此为自己的家人着想,她心里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甜蜜。“孙老师,等我娘的病好了,我回头去学校谢你。”

听着徐贞甜的腻人的声音,孙阳兴奋的快要一蹦三尺高,连忙对这姑嫂两个提出告辞,沿着蜿蜒的山路朝学校的方向走去。“等等,这是什么。”

孙阳猛然停下脚步,在他的丹田里突然出现了三缕细线般的元气,虽然微弱的不值一提,但是,却在不断的累积着,很快就形成了一只好似玻璃球大小的元气团。孙阳连忙找个偏僻的地方,跌跏趺坐,五心向天,按照园天大圣修炼的方法,将那小小的元气团吸收进了丹田。尽管那元气团很快被吸收,但是,那三缕细线般的元气却没有消失,而是继续不断的累积。“信愿?难道这就是信愿之力?”

孙阳无比吃惊的在心中叫喊着,情不自禁的想起了一段园天大圣当年的往事。就在园天大圣即将从凝气期突破到金丹期的时候,不幸被无数仇家追杀,一身伤痕的他为了活命,只能带着重伤逃去蛮荒之地。那里元气凋零,别说突破金丹期,就连疗伤只怕没个二三十年都不行。但是,园天大圣却只用了五年时间,就成功突破到了金丹期,卷土重来,将自己的仇人全部斩尽杀绝。而他当时依靠的,就是蛮荒十万荒民的信愿之力!人为万物之灵,他们的信仰本身就是最纯净的天地元气,也正因为如此,很多的修行者在修炼到一定的程度后,往往会在人间显示自己的神通,从而让世人设庙祭拜,享受人间香火。也正因为如此,这个世界上才会有玉皇大帝,有太上老君,有五通神,有狐仙娘娘,哪怕是号称以唯物主义和自然科学立国的西方,也有宙斯,耶稣以及他那个始乱终弃的老爹耶和华。在很多科学家看来,这些神化的家伙,不过是一些自然现象的人格化而已,但是,在修仙者眼中,这都是些为了获取信愿之力的修仙者。孙阳突然间感受到了园天大圣的伟大,这家伙的一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说尽了获取信愿之力的最根本原则。孙阳把这两句话总结成了两个字:敬,畏,顺我者昌,是要人对自已尊敬,而逆我者亡,则是要让人对自己害怕。不管是正规的宗教,还是那些山野里的野庙淫禩,不管他们教导世人的教义如何玄之又玄,但是控制信徒的手段,却始终都逃不过这两个字,要不然,这个世界上也不会有天堂与地狱这样的概念。“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从今天开始,我就是这百里潜龙山的神。”

孙阳高举双手,声音里满是豪气。他之前去县里开会的时候曾经听教育局领导的说过,自己所在的这潜龙山脉,可是有着超过三十万的人口。因为地处偏远,这些人的生活状况很差,只要自己能够用仙力改变这些人的生活状况,不愁这些人不把信愿之力乖乖奉献给自己。有了新的人生目标,孙阳下山的脚步明显轻快了很多,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快要到后半夜了。悄无声息的回到宿舍,躺在床上,不知不觉间便睡到了日上三竿。“陈大发啊陈大发,别怪老子心狠,在我的地盘上,只能有我这一头老虎,容不得你这等野狗在这里作威作福。”

洗漱完毕的孙阳,目光狠辣的瞪着不远处正在施工的教学楼。他现在的身份只是支教的老师,学校才是他现在最直接的地盘,而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惩处陈大发,杀鸡儆猴,让所有觉得自己有点能力的家伙都对他感觉到害怕,让他们真正感觉到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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