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了开门的事情,顾菀心情大好,回去的路上就在琢磨办完温柔的辞工,吃点什么庆祝好。却不料还没走到牛背街,回头又看到金光闪闪的金庭轩,顿时心道晦气,直接转身,想从侧门出城。不料这次金庭轩却眼尖的很,远远的瞧见他,当下就甩了随从跑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喊,“等等,阿菀,等等我。”
他这一路上动静闹得极大,顾菀不想引起轰动,只能站住脚,在屋檐下看他跑来。“阿菀。”
路上遇到她,金庭轩心情极好,一张粉白的脸跑的红扑扑的,仰着头看她时,眼中是掩不住的笑意,“你出城啊?到哪儿去?我送你?”
“你没有把我的下落说给别人吧。”
顾菀笼着袖子站在那里,神情冷漠,仿若陌生。“没有啊。”
金庭轩下意识的回答道,先是一愣,然后大惊,接着就有些仓惶起来,“他们找到你了。”
“还没有,不过是早晚的事。”
顾菀神情淡淡的说道,看上去有些疲倦,“不过你再这么引人注意,他们就能早点找到我了。”
“阿菀,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看到你太高兴了。”
金庭轩低着头,可怜巴巴的说道,像是被人踢了一脚的小狗。“庭轩,我们跟以前不一样了。”
顾菀看着他,有些残忍的说道,“你心里头清楚,只是还在装傻而已。”
“不,在我眼中,阿菀永远是当初的阿菀。”
金庭轩不服气的反驳,但是在跟顾菀的长久对阵中输了下来。“你还记得如意吗?”
顾菀苦笑了一下,倒不是她故意要对金庭轩不假辞色,只是他的天真,有时候对其它人是残忍。金庭轩一愣,然后瑟缩了一下。如意原名不叫如意,而叫柳意,是他们童年的一个小伙伴。只是后来她父亲因为犯罪被斩,全家女眷被充作官奴发卖,这才成了跟她们身份不一样的人。当年金庭轩捡到她,纯属是为了帮童年好友,才将其买回家,名义上当做丫鬟,其实还是以朋友相待。但谁知道,就是这不属于丫鬟的“优待”,最终却害了她。他最终发现如意时,她已经成为了湖中的一具浮尸。没有人能责怪,因为想要一个人自己去死的办法太多了,更何况这个人还是已经被踩到泥沼里的孤女?他的母亲压根儿不用自己动手,就能达成。那是他第一次感觉到身份的鸿沟所带来的巨大差距。柳意小名叫奴奴,童年时他娘经常笑着开玩笑,说“奴奴长大了给我们家庭轩做媳妇儿好不好”,金庭轩无法想象,那么慈爱的逗弄着柳意玩耍的母亲,在多年后,是以怎样的面孔,去逼那个她看着长大的孩子去死的。“我当初就说过,你就算救了她,也不该带她回去。是什么身份,就该过什么日子。”
顾菀冷淡的说道,“你救不了我,也解决不了我的问题,大家就此别过,你就当我死了吧。”
这一次金庭轩没有阻拦,任她轻轻走过自己的身边。只是,当她朝着人潮涌动的城门口走出去时,金庭轩却忽然出声。“阿菀,让我再最后送你一次吧。”
顾菀回头,只看见屋檐下的他蔫哒哒的,却仍然充满希冀的看着她。顾菀原本是想要硬着胸膛拒绝的,但话到嘴边转了一圈,最后却只吐出一句,“好吧。”
**温柔看着顾菀从金家的马车上下来,没有敢出声,知道金庭轩等人离开后,才半是惊叹半是担忧的说道,“又是那个大少爷!”
“放心,我不会跟他跑的。”
顾菀看穿她的担忧,打趣了一句,然后搭着温柔的肩膀往里头走,“后院大门的事情我已经办妥了,顺利的话,等装修完就可以营业了。”
“为什么不呢?”
温柔的头拗过去,看着那远去的马车,在夕阳下美的像个童话。那是她们这种人一辈子都买不起的。温柔在牛背街那种地方长大,见多了不顾一切往上爬的人。别的不说,就是最近,吴婶要不是想让她孙子去给权贵当跟班,会舍得到嘴里的肥肉。所以顾菀这种往外推的人,就格外不可思议了。再说,她也不是一个能吃苦的人,来到她家赊账都买那么多无用小玩意儿就知道,她有多耽于享乐。而金庭轩的出现,让这一切都唾手可得。金大少爷人如其姓,浑身金光灿灿,玉冠紫佩,金线银丝,活像个行走的金元宝,每个毛孔都在叫嚣着“我有钱”。而且生性单纯,对顾菀的用心也不是伪装的,凭顾菀的聪明,哪怕有个难缠的婆婆,想必日子也能过的逍遥自在,所以干嘛对这送上来任由搓扁揉圆的肥羊如此不假辞色?点点头就能重归原本锦衣玉食的生活,不好吗?“我也想答应他啊,只要一点头,就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顾菀露出一丝向往的神色,“想想就心动。”
“那为什么拒绝?难道是因为他娘?”
温柔好奇的问,顾菀却不屑的嗤笑一声,“那样的人,我一根手指能按死十个。”
“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顾虑?”
温柔之前只听人说过婆母磋磨儿媳的可怕,既然顾菀不在乎这个,似乎就更没有理由拒绝了。“因为我不喜欢他啊。”
顾菀懒洋洋的说道。“嗯?”
温柔第一次听到这种拒婚的理由。“我若喜欢他,家财万金都愿意嫁。”
顾菀对温柔眨眨眼,然后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我若不喜欢,家财千金也不嫁。”
温柔无言以对。“而且,他是个好人。”
顾菀按了按自己的胸口,“我虽然不太善良,但欺负那种人,还是会心虚的。”
“所以,我可能更适合一些坏家伙吧。”
顾菀漫不经心的岔开话题,“这就是你工作的地方?怎么那么多牛车?”
两人约好了在庄门口相见,温柔也是偷空钻出来的,原本想着下午人少些,却没想到庄口仍然熙熙攘攘的挤满了牛车。“这些车是来拉肉的。”
温柔带着顾菀避开人群进去,边走边解释,“杀猪是个脏活计,数年前京兆尹便令人将这些买卖移到城外,只允许分好的猪肉入城,所以城里的肉铺都只能来这里拉肉了。”
“那为什么这会儿就来了?”
顾菀看着天色,“不该早上来吗?”
“早上哪里赶得及。”
温柔苦笑,“城里的早市三更天就开了,贵人们一早醒来就要吃饭,等到天亮出发,黄花菜都凉了。所以都是临入夜了杀好,走上几十里的地,趁新鲜送过去。”
说完,她看了一眼顾菀,“要真照你说的,早上出发,那下午才能到,肉都不值钱了。”
“真辛苦。”
顾菀感叹了一句,却是掩住了鼻子,“这是什么味儿,好臭。”
“积年的血腥味……这些车常年装肉,哪怕再用水泼洗,味道也已经渗入了木头里,洗不掉了。”
“哦。”
顾菀应了一声,眼睛滴溜溜的在那些车上打转,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不止是车,人也是。”
温柔拉了拉自己的衣襟,“我们常年杀猪的人,也会有这些味儿。”
怪不得,顾菀在心里想到她第一次见温柔时,便疑惑这人身上的气味为何如此奇怪,但现在想来,却是满满的心疼。就别进来了。”
温柔看了一眼顾菀,有些自卑的说道,“你要是嫌臭,“臭?怎么会!”
顾菀一边用手在鼻子尖扇着,一边一把将温柔揽在怀里,“我们小温柔可香着呢,比桂花糕都香。”
“你瞎说什么。”
温柔被她搂的喘不过气来,但脸却悄悄红了起来,脸上的笑容也多了几分。**庄口的车子很多,温柔说这是离城门最近的一个,庄主又善于经营,所以生意比别的地方都好,屠夫们赚的也多。庄主是蜀中来的豪商,产业众多,这庄子不过是其中之一,平常也不会来这里,都是一个叫花夫人的女人掌管一切。这次卡着不肯放人的,便是花夫人。“原本我早就跟管事说定了,但谁想到管事报到夫人那里时,夫人却说,今天允了我,明天又有别人要走怎么办?坏了规矩,到时候伙计们全跑了怎么办!”
温柔说起花夫人时,忍不住撇了撇嘴,“她也是多虑,这里的工钱是方圆十几里最高的一家,大家平时挤破头进来都不够,又怎么会走。”
看来温柔与花夫人相处的并不愉快,顾菀在心里头思忖道,但她又不笨,自然没在温柔面前追根究底,而是聪明的将话题转到了她最骄傲的杀猪上,“这也是因为你能干。对了,你虽然力气大些,可终究比不过男人吧?再说了,那猪绑起来比你还大,要怎么杀?”
“这你就不懂了。”
温柔说起这个来,眉飞色舞,“我爷爷当年就教过我,说力气并不是越大越好,关键是要会运用自己的力量,该大时大,该小时小。玉石和牲畜是一样的,薄厚软硬并不均匀,而金属胚胎虽然能捶打的一样,但镂空錾刻也是有轻有重,如果能掌握这个诀窍,剥石琢玉可以,庖丁解牛也易如反掌。”
“真有这么神奇?”
顾菀原本也是随便问问,如今听温柔解说,倒是真的生起一些好奇之心。“不行我杀给看。”
温柔原本还想任顾菀在庄子里逛,这会儿听到这发自灵魂的问话,忍不住兴致勃勃的把她带到了屠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