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点,也是我在意的,如今倾歌的肚子越来越大了,赶不上回天陵,可孩子总得生在自己家里。这庄子到底是自己的地方,爹娘和长赫他们都在那边,过去,也算是回家了。”
一边说着,夜天绝一边将夏倾歌搂紧。他的眼里,满满的都是柔情。夏倾歌瞧着,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不少,“的确,越是在外面,越是想要稳定下来,有个家。回到自己的庄子上,也不错了。再者说,方长老这次回去,只怕用不了多久,司徒家就会派人找上门来,与其留在这里坐以待毙,倒不如换个地方,稳扎稳打。”
“得得得,你们两口子怎么说怎么有理,我听你们的就是了。反正我和思思还没成婚,暂时就跟们一起住着,等过些时候,我在你们的庄子边上,也弄个大庄子,风光一回。”
家……能够有在乎的人在,能够付出真心,也能感受到温暖的地方,那才叫家。至于司徒家门,或许就抛到风里,让它彻底的成为过往,就是最好的选择了。毕竟,那里只是个冰冷的大宅,不是吗?听着司徒浩月的话,夜天绝和夏倾歌也点点头。夜天绝道,“既然你做了选择,那就这么着,其实,那庄子你应该知道的,那庄子旁边,还有三个庄子,虽然不如我的那个大,但也不算小。这些庄子是一起买下来的,你若喜欢,就拿去迎娶思思好了。即便不比在司徒家,也够你风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