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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争刀(1 / 1)

表面上,顾慎为已经请孟明适喝过酒,两人算是和解了,其实仇恨比从前更深。  顾慎为上前拜见,孟五公子好像刚知道他也在这里雇刀客似的,故作惊讶地说,“哟,真是巧了,这不是欢奴吗?替十公子跑腿?哎,那个小丫头真不懂得爱惜手下人,这大半夜的……”  顾慎为敢保证,孟明适“大半夜”来雇刀客绝非偶然,“这些人已经决定跟我了。”

“谈好报酬了?立契约了?”

顾慎为摇摇头。  孟明适善解人意地点点头,他这回有备而来,所以情绪、态度控制得都很好,搂着欢奴的肩膀,走到一边人少的地方,“卖我一个面子,这些人让我带走,好刀客有的是,你再找好不好?咱们两家别争来争去,让一群穷鬼高兴。缺钱的话尽管开口,多了不敢说,几万两兄弟还拿得出来,嗯,比如两万两?”

两万两,正好是顾慎为从金鹏堡支取的金钱数额,“五公子不是在选刀神吗?干嘛对这些人感兴趣?”

孟明适拍了拍欢奴的肩,“刀神是请来镇社的,这些人是雇来干活的,不一样。嘿,你想不想加入虬社?我可以介绍,十公子、雨公子要是感兴趣,我们都欢迎,能有石堡的人参加,那是最好不过了。”

孟五公子的虚情假意让顾慎为心生警惕,孟氏与金鹏堡关系密切,虬社真想招收十公子,也轮不到一名普通杀手开口,“五公子抬举我了,不过,那些刀客我不能放弃,不如让他们自己挑选好了。”

孟明适变脸之快,让顾慎为恍然以为身边换了一个人。  五公子搭在欢奴肩上的手臂倏地抬起,好像自己不小心触到了一件肮脏丑陋的东西,“你是非要和我作对喽?”

声音抬高,有点尖锐。  “在下不敢。”

顾慎为保持着起码的礼节,但是后退一步,手伸向刀柄,转念间又垂下手。  “哈!”

孟明适一副当众受辱义愤填膺的样子,展开双臂,转了一圈,好让所有人都看到自己,然后冲着他带来的一群人大声说道:“大家都听到了,这人是金鹏堡的奴才,从前得罪过我,可是我不计前嫌,反而抬举他,跟他称兄道弟,求他卖我一个小面子,他却拿腔作势,好像真能和我平起平坐似的。今天,我非要抢回这个面子不可,有错吗?”

“没错没错,五公子大人大量,忍让得已经够了。”

人群纷纷帮腔,很多人看上去比孟五公子还要气愤。  这可不像顾慎为记忆中骄横愚蠢的孟明适,或许有人在背后指点,顾慎为又退后几步,等人群的骚动稍微止歇之后,开口说道:“若只是在下一个人的事,打死也不敢跟五公子相争,可在下是替十公子挑选刀客,所以,请孟五公子体谅。”

“你用一个小丫头压我吗?狗奴才,这些人我要定了,看看谁能抢走。”

孟明适气势汹汹地插腰站立,一名奴仆打扮的人走上前,先向主人鞠躬,然后清了清嗓子,朗声道:“每人每月五百两俸银,契约最少三年,现在就按手印,马上支取头两个月俸银一千两!”

一般刀客月俸不过百两,有点名气的刀客也不过二三百两,虬社出的价格足够请一流刀客了。  开箱的银子闪闪发光,后面的人群啧啧称叹,似乎人人都恨不得拿起刀来立刻签约。  偏偏对面的二十几名刀客沉默无声,好像谁也没听到、没见到这些诱惑。  孟五公子有些惊愕,不满地看着身边的仆人,仆人也有点急了,走到刀客们面前,“陀老大,这都是你的人,满意还是不满意,开口说句话。”

陀能牙倾斜着身子,重量都压在左腿上,说话还是不紧不慢,“还有一位主顾呢,听听他怎么报价。”

“哎,陀老大,你别太张狂,这是孟五公子,不是南城的土财主,轮不到你讨价还价。”

孟明适插口了,“不忙,就听陀老大的,欢奴,你打算出多少钱?”

顾慎为心中草草一算,每人每月五百两,二十三名刀客,一个月就要花去一万多,三年就是四十万来万两银子,把铁寒锋那点遗产全拿出来也不够用,金鹏堡提供的两万两银子更是杯水车薪,何况已经花掉不少。  不过,在南城总有办法赚钱,只要刀客队伍建起来,打着金鹏堡十公子的旗号,金钱马上就能顺利周转。  “一样的条件。”

顾慎为说,发现还有人从林子外面走过来,聚在四周,好像是来看热闹,可这是后半夜,只有别有用心的人才会跑到胭脂林闲逛。  孟五公子有备而来,顾慎为知道自己一时大意,落入圈套了,于是假装轻松腿脚,向前迈进两步,靠近孟明适,随时准备扣住他当作人质。  “翻倍,一千两!”

孟明适没注意到少年奴才的举动,激动地大声喊道,昂首四顾,好像在跟上天竞争。  孟五公子带来的帮闲居多,听到这个价格真的惊讶了,即将选出来的刀神赏金也不过一万两,一群普通刀客,年纪也都老大不小了,竟然能每月拿一千两,一年下来,比刀神还多些。  林地中一片寂静,过了一会才有人高声叫好,接着人群同时欢呼,好像孟五公子刚刚在刀神大会上拿下头名。  仆人摊开双手,露出无话可说的模样,有这样的价格,什么样的劝说都显得廉价。  陀能牙还是那副样子,连眼睛都没眨,目光又转向金鹏堡少年杀手。  “五百两,不再多了。”

顾慎为打算就此收场,面子对他不重要,尽可以送给孟家,他只要实际的好处。  赢得如此轻松,孟明适反而失落了,早知如此,少抬一点价格好了,“回去跟你的主子说,比刀,她拿手,比钱,哼,孟家还从来没输过……”  孟五公子准备了一大套胜利宣言,想要好好羞辱欢奴,才说了几句,不识趣的仆人却凑上来打断了他,“五公子、五公子……”  “干什么?”

孟明适猛地转身怒喝一声,仆人差点坐在地上,像一条惹祸的狗,曲膝颤抖,“他摇头。”

“谁?”

仆人伸手指了指,畏畏缩缩的,似乎有满腹疑惑得不到解释,因此愤愤不平。  陀能牙迎上孟五公子的目光,缓慢地摇摇头,“抱歉,五公子,我们选杀手杨欢。”

孟明适与大多数富家子弟一样,从小养尊处优,从来不习惯被拒绝,应对欢奴是他事前准备好的套路,面对意外的挫折,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然后怒火燃起,暴露了五公子的本色,“一群死老头子,敢跟我做对?你想认这个狗奴才当主人,就跟他一块去死吧!”

孟明适转身欲走,人群中挤出一排人,个个拔出了刀,帮闲退场,该他们为孟五公子立功了。  陀能牙双手握刀,他身后的二十来名刀客立刻站成四排,严阵以待。  顾慎为身子向前微微一倾,内息遍布全身,准备活捉孟五公子,不管陀能牙这么选择的理由是什么,他们现在是坐在同一条船上了。  流血冲突一触即发,人群中有个声音喊了一声“且慢”,接着一名青年公子走出来,一身白衣,大冷天手里也握着纸扇,看样子并非孟府的下人,而是有来历的公子。  “大家是来做生意的,不是来寻仇杀人的,我有一个主意,让双方都满意。”

孟明适对白衣公子比较客气,抱拳说道:“高侯爷既然有办法,最好不过,我也不是非要怎么的,只是这群刀客明显是跟奴才串通一气,想让我当众下不来嘛。”

白衣高侯爷微微笑了笑,打开扇子,习惯性地摇了两下,又合上,“我听说,好刀客挑价格,还挑主人,陀老大宁舍千金也不肯接受虬社的邀请,大概是觉得虬社无高手,日后危险太多。所以我想,不如这样,虬社派出一个人来,跟这位杀手杨欢比一场,胜的一方,总有资格当陀老大的主人吧?”

孟明适暗暗骂了自己一句,早安排好的计策,怎么事到临头全给忘了,于是又换上大度的表情,“对对,大家一块打群架有什么意思,不是有个什么血刀会吗?如今篝火未熄,比武继续!”

没人争求少年杀手与陀老大的意见。  高侯爷侧步让路,从他身后走出一名披着紫色披风的青年来。  青年个子很高,在众人当中颇有鹤立鸡群的意思,身材却极为匀称,丝毫不显笨重,步伐沉稳,全凭腰胯用力,上半身几乎不动。  “叶四郎!”

有人喊出这个名字。  “祭剑叶四郎!”

有人在名字前面加了两个字。  叶四郎解下披风,扔给一名随从。  青年穿着皮裤,上身赤裸,肌肉像打磨过的铁器一样光滑,没有一处伤疤,腰下挂着一柄剑,长短与他的身材正相配,比较之下,顾慎为的剑就是长匕首了。  顾慎为曾经见过大雪山剑客,可是那些人用剑如用刀,这位叶四郎却是真正的剑客,顾慎为遇到的第一位剑客。  他想起师父铁寒锋曾经说过,“用剑的人不是白痴,就是神仙。”

叶四郎看着像一尊神,完美无缺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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