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林秋来说,海港实在是有着太多值得他回忆的人和事了,可以这么说,他的前半生就是在这里度过的,至于外人所说的京都,亦或是他刚刚住过不久的案中,都难以引起他的期待。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金窝银窝不及自家的狗窝啊。当然,叶家在海港是极为有名的,再怎么样也不至于落得一个狗窝的评价,只不过林秋为了更贴切些才会这么想而已。林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开口道:“海港,我终于回来了。”
“大喊大叫些什么东西呢,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真的是,不要给咱们海港人丢脸啊。”
“就是,喊那么大声干什么?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什么归国一子呢。”
林秋汗颜,看样子,海港的民风还真的是淳朴啊,面对他这种情况,这些人居然是毫不犹豫的就说出这些话语了?以至于让他一时半会都难以组织出合适的言语,没有愣住已经是灰常不错了。不过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不会和这些人太过计较,当然,最为主要的就是,他今天的心情大好啊,虽然即将要离开叶家了,甚至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可是对于林秋来说,好似回到海港之后,就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他很是喜欢这座城市。尽管在这里,他受到的欺辱要更多一些,叶家全然都没有把他当做是一个人来看,要不是他自身抗压能力强,说不定早就已经自杀身亡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撑住刘红玉的压力的。那个女人,喋喋不休起来,有多少人就要坚持得住呢。林秋呼出一口气,如今要离开叶家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方面,他也是也不想让叶清漪太过难做,毕竟他确确实实是对刘红玉动手了,这个是无法辩驳的事情,而他呢,也不准备浪费过多的言语在这上面,另外一方面嘛,则是以他的这个状态,哪怕是没有这件事情的发生,和刘红玉,也是水火不容的,与其如此,倒还不如干脆些直接离开呢。不过嘛,叶家终究还是要回来的,对于他来说,那里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存在,不管怎么样,他终究还是爱上了这个女人。林秋并没有带太多的行李回来,主要是去案中的时候也没有带太多的东西过去,而今归来,自然也不想太过麻烦。再加上不是和叶清漪一起回,他一个男人家家的,一切自然从简,故而背着一个小书包就回来了。他打算晚上再去叶家收拾东西,其实说是收拾而已,在叶家的东西终究是少数的,毕竟这么多年来,一直都被刘红玉压榨,少有有什么特别能占便宜的地方。正走着呢,突然迎面走来一个摇摇晃晃的身影,对方直接就是撞在了他的身上,脸色红彤彤的,似乎喝了不少酒,在撞到林秋之后,对方也是迅速清醒过来,连连开口道:“不好意思,唔,实在是不好意思啊,我有些喝蒙圈了,抱歉。”
对方接连出声,态度诚恳,没有让人生气的理由,何况对于林秋来说,也没有受伤,自然不会过多的和对方计较,当即也是摆摆手,开口道:“无妨。”
同时还一把拉住对方,颇为善意的开口道:“我看你连走路都不太稳,需不需要把你扶到一旁休息?”
“不,不用了,我家就在附近,先走了。”
说话间,又是撞了林秋一下。林秋摇摇头,颇有些无奈,对方拒绝了他的好意,他也不好太过强求,只是这大白天的喝酒,未免有些太过奇怪了吧,不过人各有爱好,倒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林秋心里不打算过多的纠结。突然,他猛然间意识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对方的身上,似乎没有酒味?是的,这所谓的醉汉也就是脸蛋通红而已,可实际上,迎面而来的,并没有酒精的味道。而且对方接连撞了两次自己,以及刚才他扶住对方的时候,也是察觉到对方的脉搏并不紊乱,林秋当即就是把手放到口袋里,随即那脸上的表情也是呆滞了。他的钱包,被盗走了?这个人哪里是什么醉汉,分明就是扒手啊,林秋苦笑着摇摇头,刚才才说完海港人民风淳朴,坦率无比呢,现在可好,这才多久的功夫,居然就被人给上了一课?最为关键的是,他还好像是一个大善人般,还问对方需不需要他的搀扶?一想到这茬,林秋就觉得很离谱。眼睛打量了一圈四周,此刻周围的人并不是很多,所以他能够很好的确定目标,可不是嘛,此时那个人哪里还有半点摇摇晃晃的模样,快步跑起来,显然,他是害怕林秋已经知道怎么一回事了。林秋一脚踏出,整个人也是冲了出去,一个钱包而已,对他来说,倒不是特别的重要,里面的现金并不是特别多,以他现在的资产,根本不会在乎,但是对他而言,里面有一张他和叶清漪为数不多的合照啊,所以没有办法,只能找回来。徐麻奔跑着,不禁也是眨巴着嘴巴,嘲笑着开口道:“今天还真的是出门见红啊,这才刚刚做生意呢,就碰到了一条这么大的水鱼?还真的是巴适得很哦,不知道此刻他反应过来之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表情呢。”
以他们这种老手来说,只要稍微掂量一下钱包,就大概知道里面有多少米了,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误差。就林秋的这个钱包,可不简单啊,里面的钱,也够他花销一段时间了。“小贼,哪里跑。”
林秋一声大喝,如同惊雷,语气冷冽,好似要把对方给劈了。徐麻都已经渐渐放慢速度了,像他们干这一行的,基本是在得手之后都会迅速离开现场的,为的就是担心对方会察觉到进而追击,今天他也是如此,绕着这附近奔走,可哪里想到,居然没有把人给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