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桩买卖,是一个民间乡绅的墓。尽管只是个民间土财主的墓,但陪葬真的不算少,没有太多的冥器,主要都是金银器皿,只铸造成元宝形状的黄金,大概就有二百两上下。有了这笔收获,天九原本是很有希望带着手下这帮人继续做大的。得手的当天,天九带着手下人到城里去庆功,两杯酒下肚,天九那种隐藏在骨子里的豪爽气就勃发出来,立刻转移了喝酒的地点,当城里一个很有名气的烟花青楼喝花酒。天九在不喝酒的时候,可以保持清醒的理智,但一喝酒,就有点失态。他跟烟花楼的人吹牛,说自己一夜之间富甲一方,烟花楼的人都是什么角色,围着天九一通吹捧,天九很高兴,把刚刚从墓里带上来的一两一个的小金元宝拿出来,捡了两个赏人。天九的运气,是非常非常邪门,邪门到让人无法想象。陪他喝酒的烟花楼的一个女人,是墓主的嫡系后裔,只是家道中落,活不下去了,才到烟花楼里挣钱。墓主家的后裔都找不到老祖先的墓,天九却找到了,这件事被捅了出去,天九侥幸逃脱,手下的兄弟被抓了好几个,天九用那些黄金换了钱,才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兄弟给弄回来。这就是天九的经历,反正后面两次惹麻烦,和这一次大同小异,总之是没有富贵命,只要一有收获,必然会有厄运接踵而至。“你手里有黄金骨头?”
“有。”
天九坐在小凳子上,斜伸着一条腿,说道:“一小节手臂上的臂骨,我听人说,你要这种黄金骨头,就过来问问。”
“我是要黄金骨头。”
王换突然一把揪住了天九的衣领:“但我不想让人骗我。”
天九的一条腿收了伤,在这种狭窄的小屋里,也没想到王换会突然动手。天九被揪住衣领,似乎也没什么惧色,只是看了王换一眼。“我哪儿骗你了?你连货都没有看,你怎么知道我骗你?”
“若我记得不错,听鬼市的人说过,天九今年的岁数,少说得有六十了,你呢?”
王换死死盯着对方,说道:“你今年贵庚?”
面前这个天九的岁数,大概在四十岁上下,跟传说中的天九差的多。对面这个天九的太阳穴上,好像有青筋突突的跳动了两下,他狠狠的咬咬牙,说道:“我的兄弟,现在遭了难,你说我不是天九,我要怎么证明自己是?”
“你是不是天九,其实也无所谓,我只要黄金骨头,你是天九也好,不是也好,跟我没有什么关系,我只不过不想让人哄着骗着做生意。”
王换松开了天九的衣领,从面前的小桌上拿了烟,说道:“货在哪儿?先看一看。我想跟你提个醒,如果你手里是假货,只是想来这里招摇撞骗,你现在走,我不跟你计较。”
“货在这儿,验货吧!”
天九突然就抬起了自己的左臂,嘭的一下子放到了王换面前的小桌上。他从烟盒里抽了支烟,点燃之后猛抽了一口,接着唰的拔出一把匕首,在小臂侧面一划。这一刀划的很重,天九的小臂立刻被划开一道很深的伤口。鲜血淋漓,天九死死的咬着嘴里的烟,用刀尖把绽开的皮肉拨开。不断流淌的鲜血里,露出一小节金灿灿的骨头,尽管板屋里光线昏暗,可王换仍然能看到这截黄金一般的骨头。他大吃了一惊,因为在此之前,他一直都觉得,这种黄金骨头失落在很多人的手里,当做一种藏品保存起来。他从来没有想过,黄金骨头竟然会在人的身上。“十几年前,这截骨头就在我身上了。”
天九痛的满头大汗,声音也在发颤:“我的兄弟被扣了,我要一千八百大洋去救人,这截骨头,你收不收。”
这一瞬间,王换突然就意识到,自己先前的判断或许错了。面前这个看着只有四十岁上下的人,估计真的是天九。十几年前,天九把这截骨头安到了自己身上,就因为这截神奇的黄金骨头,让天九减缓了衰老,已经六十的人了,看着却好像四十来岁一样。“先把伤口包起来吧。”
王换从板屋里一个布包中取出了外伤药,在西头鬼市厮混的人,经常要备着这些外伤药,以防不测。“我急着用钱,要去救人。”
“现在怎么把这截骨头给取出来?”
王换摇了摇头:“你总不能要钱不要命吧?”
天九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了伤药、王换对这个天九的印象,突然好了起来。天九说的,他需要钱,是为了去救自己的兄弟,这年头,为了救朋友而甘愿承受割肉断骨之痛的人,的确是不多了。“你需要一千八百大洋?”
“一千八百大洋,少了不行,多了我也不要,我要去救人。”
“今天下雨,临时拆兑,也拆兑不来这么多,明天这个时候,你到这儿取钱。”
王换看着天九熟练的把伤口包扎好,就递过去了一支烟,说道:“这截黄金骨头,我要了。”
“好,明天这个时候,我来取钱。”
天九点燃了烟,坐在凳子上不知道想些什么,等这支烟抽完,天九站起身,推开板屋的人,又戴上自己的斗笠走了。临走之前,天九又回头看了看王换,王换冲他点了点头,天九似乎安心了些,转身走了。等天九走了之后,王换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在此之前,对于黄金骨头的认识,全都来源于道听途说,黄金骨头,是不是真的有起死回生的功效,王换并不知道。但今天遇到天九,王换一下子激动了起来。天九的手臂上,只镶嵌了很短一截黄金骨头,却让他这十几年来衰老的很慢。一截骨头,就有这样的效用,那完整的黄金骨头如果真的拼凑齐了,一定会让王换达到目的。这时候,王换突然想起了秀秀,想起了从幼时一直到成年的经历。王换点了一支烟,在板屋里来回的踱步,他此刻的感受很复杂,兴奋激动之后,却又有一种难言的伤感。已经好几年了,他一直生活在尘世中,可秀秀没有机会体味这种人间烟火。他相信,一切都还有希望,只要找齐了黄金骨头,那么,他的执念,一定会完成。王换抽着烟,走了一会儿,板屋外面仍在下雨,屋子里只有一盏昏沉的油灯。黑魁到食坊那边吃饭,现在还没回来,王换知道,黑魁多半是到卖牛肉那家去聊天了。卖牛肉的李老头的小女儿,今年刚十八岁,黑魁和王换说过,他想去给李老头提亲。走着走着,王换停下了脚步,他嘴里叼着烟,脑海中林林总总的念头在这一刻全部消失了。他发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板屋虽然小,灯光虽然昏沉,但王换能看到桌子板凳的影子。甚至连小桌上面放着的一只酒瓶,也在地上留下了一半儿影子。可王换看来看去,才陡然间察觉到,自己的影子不见了。板屋中的所有东西,在油灯的照射下,都有影子,唯独自己的身躯,仿佛变成透明的。他的额头上不由自主的流淌下来一滴冷汗,他觉得,自己的影子很可能是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