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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身主义者&甜的酸的苦的辣的回忆(1 / 1)

今天,又是混吃等死的一天,跟往常一样。就是今天下午5:17没有给秦之发消息。第二天也是,不过对工作的态度稍微勤恳了一些,苏总监有些高兴,她说:“小林,你也来公司两年了,算是我一手栽培的,从恋爱的痛苦里走出来,好好工作,给你升职加薪!”

看着苏总监眉飞色舞,我只能尴尬的陪笑。升职加薪么?真好。我也成为事业女了。真好,事业女,没男人。回到出租屋,陆锦在收拾东西,往大行李箱里塞衣服,司沐颜也顾不上和男友煲电话粥,带着哭腔挽留她。“阿锦,你再留两天吧,我还想听你的金句呢!我还得靠你下班时帮我捎一杯奶茶呢!我还想夜深人静适合你倾诉心事呢!”

“想听金句自己上网查去,人家说的比我的高明许多!喝奶茶的话定外卖,对了,奶茶喝多了会长胖,小心你的蒋贺朝吐槽你胖了,抱不动了,到时候别找我哭鼻子!倾吐心事找似夏,她和你是同道中人,都是恋爱脑,你把那些恋爱的琐事讲给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工作狂,还不如讲给路上的蚂蚁!”

陆锦像个妈妈一样的叮嘱我俩,这场景像极了妈妈要外出打工,临走前叮嘱两个留守儿童。“阿锦,你要走吗?”

我问道。陆锦拉过一个袋子,转头对我说,“是啊,攒了不少钱,在瑾盛那边买了一个小两室。”

“有对象了?买两室!”

我惊讶道。陆锦敲敲我脑瓜顶,“你以为谁都和你们一样恋爱脑?我可是事业女!将毕生献给财神,我不相信丘比特!我买两室,一室做卧室,另一室当书房!我也要陶冶情操!培养高雅情趣!”

我沉默不语。陆锦拉上一个行李箱的拉链,笑了笑说:“你看你们一天天的魂不守舍!恋爱,恋爱,恋爱……恋爱脑是事业的绊脚石!女孩子的青春宝贵得很,浪费给一个既没生你也没养你的人,值得吗?”

她大概还以为我在为秦之伤身,我还不能说早就放下了他,只能说没把他看的那么重要了。我需要时间缓冲,过度,慢慢忘记他,或是慢慢减弱对他的狂热。时间是良药,疗好人们的情伤。时间是催化剂,让人们的思念一日浓过一日。我面上云淡风轻,似乎还热爱工作了,可内心还是想秦之,尽管我已经坚持三天不给他发消息了。据说,女生越主动,爱便越廉价,男生越不在意;男人只对冷漠的女生有兴趣,他们喜欢新鲜感,喜欢那种胜负欲,比较强势,有征服欲,所以不喜欢主动的女孩子。女生疏远了,他反倒巴巴的贴上来了。这种男的就是欠治。我倒不想当那种整治渣男的好汉,我可怜香惜玉了,我是颜狗。我要不是颜狗,会喜欢秦之那种除了长的帅别无是处的男的?他没钱,和我一样和别人合租,还有个多病的老娘;他不会安慰人,我在公司里遇到烦心事跟他倾诉,他只会一遍遍重复:“失败乃成功之母。”

他很没仪式感,我们的纪念日他统统不记得,我提醒了他,他只冷冷说句知道了,我暗示他要礼物,要逛街,要出去吃饭,他都以工作忙为借口。说他是工作狂真的不贴切,他嘴上说的工作,其实他经常叫着兄弟去打球。一开始听说他去打球还蛮兴奋的,想他长得这么帅,打球会不会更帅?我想着跟他要个运动手环带上,跟同事炫耀一番,拿手机多拍两张美照,做我的屏保和头像。他球技会不会很高超?言情小说里好多男主都会打篮球,都挺帅,英姿飒爽,灌篮的那一刻,周围全是高光。我傻傻的想着,跟他去了球场,去了才知道,他哪里会打球,他就是和一个喜欢打篮球的男孩子在换场时打几把游戏,哦,忘了说,他喜欢电竞,有一会好不容易让他答应陪我去逛街,路过电竞城,他说要上厕所,上了两个小时,我着急的想要冲进男厕所把他从茅坑里捞出来,结果他只是去打游戏了。诶,他是网瘾少年。我刚认识他时他就是网瘾少年,时间在流逝,网瘾少年变成了网瘾青年,可他对我的热情,一直没有变,一直都是冷淡如霜。有时候,一个人的冷淡会影响到另一个人,给那个一直无怨无悔狂热喜欢对方的人的热情降温。秦之就是。其实我能这样疯狂的追他两年,不光是那张脸好看,还有极其稀少且弥足珍贵的温柔和关心,他并非一直冷若冰霜,毕竟人之常情,还会有些怜悯的。记得那次下了大雨,我去他们公司找他,我就带了一把伞,他没带伞,我们撑着一把伞在瓢泼大雨里行走,伞是双人伞,不算小,要是我们靠的近一点,两人都不会被淋,可他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还计较,就是跟我保持距离。我本以为回到家会成为落汤鸡,结果我却毫发无损,他进了单元门转身的一刻,我看见他的后背全是水,湿透了。回到家一小时后,我跟他打视频,他大概刚洗完澡,裹着浴袍——可能因为淋了雨有些冷,裹得挺严实,没能让我偷窥到一点春光,头发犹在滴水,拿着吹风机吹头,漫不经心有一搭没一搭和我说话。我问他,为什么把伞让给我,自己却淋成落汤鸡,他说,他是男生,就算不喜欢一个女生,也不能让她淋湿,他火力壮,淋湿了不会感冒,我是弱女子,弱不禁风。说完这话,他结结实实打了个喷嚏,他有些尴尬,打脸打得太快了,我替他留台阶,说我想他了,他微微一笑,然后说要忙因为下雨而未完成的工作,就挂了。这样小的事情,我也能感动好久,第二天早晨早起了半个小时去他家门口给他送了一个保温盒,我亲手熬的鸡汤。中午休息时,我发他消息,问他鸡汤如何,他说一般,还不如食堂里的大锅饭好喝。我哑然失笑,我的厨艺还是相当不错的,尽管有时也会以泡面度日,但我煮的泡面绝对是我认识的人里面煮的最好吃的,为此室友、同事经常委托我煮面。我却信以为真,回去又好好钻研熬鸡汤,一连送了一星期,秦之都烦了。“林似夏,你不要送鸡汤了。”

秦之提着保温桶,有点厌恶的说,“我喝够了。”

“你不是说一般嘛,我想要熬世界上最好喝的鸡汤给我最喜欢的人。”

我撒娇道。不只是我的撒娇起了作用,还是他良心发现,还是实在不耐烦想敷衍了事——至于真实原因是什么,我已经不想知道了,我已经倦了,乏了,厌了。“真好喝,这是世界上最好喝的鸡汤。你满意了吧?”

秦之说。“嗯,谢谢你的夸奖!”

从前的那个林似夏,那个蹦蹦跳跳,没头没脑的林似夏,和她渐渐逝去的初恋,一起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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