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两天,汤颜一天就回了。听话的孩子,都有奖励。谢谨霖给汤颜的奖励就是,早点下班,亲自下厨为汤颜做美食调养身子。所以,当胡延来找兄弟,却被佣人带到厨房门口时,人是傻的。尤其是见到谢谨霖穿着围裙,手里拿着刀,动作僵硬的切着菜,他的表情跟见到地球裂开似的。谢谨霖哎。眼前这个人是谢谨霖,谢家大少哎。这是要当家庭煮夫?胡延站在门口,许久都没回过神。谢谨霖也不看他,淡定的切着菜说道:“找我有事。”
“本来是有事的,但我觉得目前,你的事更大。”
胡延走上前要摸谢谨霖额头,谢谨霖拿刀挡了下,不耐烦道:“我没病,你走开。”
“你没病你在这切什么菜,下什么厨,你一分钟至少赚十多万,你却浪费在厨房,你脑子非但坏了,还坏的很严重。”
谢谨霖白了他一眼:“流产后,她身子就不怎么好,她性子娇,不怎么乐意吃药,没办法,只能食补,这不,学着呢,你少废话。”
胡延还是不能理解:“你们家是缺厨师,还是缺营养师,用得着你亲自下厨?”
再说了。他做的东西。能吃么。别把汤颜送走了。“你个单身狗,少说废话,找我有什么事?”
谢谨霖将切好的食材放到锅里,拿着大汤勺搅和搅和。“你让我查的事,查了,特别有意思,所以亲自来找你。”
胡延递上文件袋。谢谨霖放下汤勺看了看。的确有意思。……一大早汤颜就被程姨叫醒。“二小姐,二小姐,你还记得暖暖吗?”
程姨一脸笑意的站在床边。“暖暖?”
汤颜蹙着眉坐起身:“不是我以前养的博美么,怎么了?”
她养的时候,暖暖岁数就有些大了,养了五年后老死了。那时她哭了好久,说再也不养狗,太伤感情了。这都多少年,程姨怎么说起这事。“我今天出去的时候,发现一只被遗弃的博美,跟暖暖长的很像,就是脏了点,就想问二小姐你要不要抱回来养。”
程姨道。汤颜是喜欢狗的。但她尝过一次生死离别的痛,真的怕了。“那狗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打过,还是被车子撞了,走路有点跛,这点跟咱们暖暖像极了,只是有点怕生人,来不及拍照,不然二小姐你看了,肯定也要说一声像。”
程姨越说越惨:“它好像跑我们这座山里来了,要是跑我们这还好,有吃有喝,要是跑到别的角落,只怕走不出去就饿死了。”
汤颜的心,始终是善的:“那就抱回来吧,也省的它流浪受苦。”
大不了,她不投入那么多感情就好。“这一时半会的,我还不知道她跑哪去了,二小姐,要不咱一起去找找?”
程姨说话时,眼睛都发亮。“好啊,去找找。”
汤颜下床,洗漱,跟着程姨往山里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程姨你是什么时候来汤家的?”
程姨想了想:“我二十三岁就来了,农村么,结婚早,生孩子也早,那时候,家里是真的穷啊,原本以为生了孩子,老公就能收心,没想到,是另一重绝境。”
一边是嗷嗷待哺的儿子。一边是赌性不改的老公。钱。她的生活因为缺钱而一塌糊涂,眼看着日子都过不下去,只能把孩子丢给奶奶出来打工,可她一个没学历没经验的,谁要,就只会做饭做家务。刚好看见汤家招佣人,待遇还不错。她就去了,她肯吃苦,老爷夫人也喜欢,给她涨工资,日子这才好过。“程姨你是看着我出生,看着我长大,看着我失去母亲,看着汤家落败,一直看到今天,所以,你对我来说,真的不一样。”
汤颜的路越走越慢。“嗯,二小姐对我来说,也很重要。”
程姨的目光一直看向四周,似是在等待什么。只是汤颜走在前面,什么都看不见。“既然这么在乎,那又为什么,要背叛我?”
汤颜突然停下脚步,布满血丝的眼睛,难以置信的盯着程姨。“什么?”
程姨心口猛地咯噔。难道是二小姐知道了。怎么可能。那些人都没来。程姨佯装着笑容:“二小姐你是不是睡糊涂了,我怎么可能背叛你,我一直把你当女儿看。”
“是么?”
事到如今,汤颜的心是彻底碎了。程姨缺钱,可以骗。可以偷。甚至……可以让她老公绑架。这些,她都可以原谅。但她为什么……为什么……要和谢桉联手。“谢桉给的钱,花完了吗?”
汤颜亲自撕扯着心。痛不欲生。难以接受。她原本只是想让谢谨霖调查孙江到底欠了多少钱,还有孙家真实状况,哪怕程姨就在面前,她都不敢问。生怕惹程姨不开心。所以,大费周章的调查。这一查不打紧,竟查出了不该有的东西。比如,谢桉曾向孙孟的账户上转了大笔钱。孙江分明欠了那么多钱,却总是能轻而易举的还清。又比如。程姨得知她怀孕,没在乎她的身体,没在乎她的想法,只是一个劲的让她打胎。如果……她当时听了程姨的话,真的亲手做掉孩子,现如今,只怕她痛到不能呼吸,连肠子都青了。“程姨,我是真的把你当家人,你为什么要帮谢桉对我下手,你明知道谢桉毁了我,也毁了汤家,我那么恨他啊,你怎么能和他联手伤害我!”
直到今天,她都不相信谢谨霖告诉她的消息。她觉得,一定是出了问题。程姨那么心疼她,怎么可能会和谢桉联手,怎么会为了钱要绑架勒索。那是程姨啊。可直到程姨说暖暖,把她带到深林中。按照原本计划,孙孟会带着一群赌徒,戴上面具将她绑走,到时候威胁谢谨霖交钱赎人。一切的一切,太痛心。汤颜沙哑着嗓子,痛苦的控诉着,程姨慌了,还在狡辩:“二小姐,你是不是误会了,我没做那些事,肯定是有人冤枉我,一定是有人冤枉那个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