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当场,五个兵痞全部断气,没剩下一个活的,前前后后也不过只是几分钟的时间,这五个兵痞就都成了死鬼。方汉民叹了口气,手起刀说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只能送你们投胎了!”
说完之后,他招呼了吕小山,两个人抬着尸体,一具一具的将这五个兵痞拖入到了山林之中,吕小山在山林里转了一圈,找了个坑,他们两个把尸体用力拖到坑边,丢入到坑里,把五支步枪也都扔进去,这玩意儿他们没法带,只能一起埋了。清理过路上的血迹和痕迹之后,他们又回到林中,想办法用林中的树枝树叶把五具尸体盖起来,又想办法用林间的落叶虚土,把土坑给填起来,至此这五个兵痞就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上。这里是深山沟,一般情况下人迹罕至,即便是有行人经过附近,也不会到山上来,更不会吃饱了撑的,来刨坑,所以短时间之内,这五个兵痞的尸体是不太可能被人发现了,不知道过多少年之后,也许这里开发,会把他们五个人的尸骸挖出来,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谁还能辨认出这五个人是什么人,最多根据废了的枪支,可以看出来,这是五个国民党兵的尸体,至于为什么会死在这里,并被埋在这里,后人是没法得知了。不过搞完这些事情,方汉民他们二人也累得不轻,浑身上下出了一身的大汗,衣服都被彻底浸透了。但是他们没有休息,立即离开了这里,重新回到原来进山的那条山沟里,这才到溪流之中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方汉民看了看时间,天也黑下来了。趁着天黑下来的时候,他们把买来的旧衣服也用溪水洗了一遍,这些衣服真的是来历不明,有可能是从破落的人家收来的,也极有可能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虽然故衣店拿出来卖之前,也清洗过,但是总是让人不太放心,觉得心里面膈应得慌。所以他们二人把衣服又狠狠的洗了一遍,在山谷中找了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挂起来,又升了一堆篝火,便在山里露宿了一晚。至于他们杀了五个兵痞,两个人倒是没有一点愧疚感或者是心理负担,这五个兵痞,可以说是咎由自取,如果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杀方汉民和吕小山,就算是他们两个逃脱了这五个兵痞的追杀,但是这五个兵痞,今后还是可能干出不少丧心病狂的事情,不知道还会有多少无辜之人死在他们的手里。所以他们两个对于今天杀了这五个兵痞,是没有一点心理上的愧疚,就像是碾死了五只蚂蚁一般,甚至是心安理得。而五个兵痞失踪,其实对他们部队来说,也不是多大的事儿,国民党的军队逃兵率很高,各部队都存在逃兵的情况,这五个兵痞失踪,部队找不到他们,很快就会把他们列入到逃兵之中,仅多也就是想办法瞒住丢了五支步枪的事情,但是这就不是方汉民需要操心的事情了。他们在山里露宿的时候,身上带的有在镇子上买的吃的,还有面馆老板塞给他们的几个饼子,倒不用为吃饭的问题发愁,也不用满山去找吃的,就是山里的蚊子多了些,不过生了篝火之后,他们随手在附近弄了些可以驱蚊的东西扔篝火之中,蚊子便很快少了很多。至于睡觉就更不是什么问题了,他们早就在野外呆习惯了,随随便便就能弄出个舒服的小窝,所以睡得还是很踏实的。天一亮方汉民和吕小山便换上了买来的旧衣服,虽然还有点湿,但是他们也不等了,直接穿到身上,把以前的衣服收起来,装入到藤编的手提箱里,藤编的手提箱跟后世的提箱式样差不多,只是用藤条编成的罢了,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里面粘了一层桐油布,用来防水,真的遇上下雨了的话,里面装的东西也不至于都湿了,倒是听精巧的,不得不为这个时代的手艺人点个赞。方汉民淘换到的这身衣服,是一身土布褂子,是这个时代老百姓常穿的一种衣服,灰不溜秋的,颜色洗的看不出原色,穿上旧衣服之后,袖筒卷起来,露出胳膊上黑黝黝的皮肤,上面的扣子也不系上,露出黝黑而且结实的胸肌,裤子是直筒的,用一条布带拴在腰里,脑袋上扣上一顶旧草帽,腰稍微弓一点,活脱脱就成了个大个子农夫。而吕小山虽然也晒得挺黑,但是穿上绸衫和灯笼裤之后,又蹬上了一双皮鞋,把一顶文明帽朝脑袋上一扣,还真有那么七八分纨绔子弟的样子,只差手里面拎个鸟笼子了,要是再拎上一个鸟笼的话,那就活脱脱成了个标准的走马斗鸡的纨绔少爷了。两个人换好衣服之后,这身份似乎立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掉个,再也看不出他们两个是以方汉民为主了。现在看到他们的话,都铁定会把他们当成吕小山是个富家子,方汉民是他的跟班家仆,如果不仔细琢磨的话,肯定是看不出来,方汉民才是他们两个人之中做主的。吕小山也没这么打扮过,穿上之后顿时就笑了起来,打量了方汉民一番之后,又看看自己这身打扮,哈哈笑道:“老大!你看看,咱俩这身打扮,怎么这么别扭呀?这衣服一换上,怎么看你都是我的跟班了!哈哈!”
方汉民也笑了起来:“这就对了!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才不引人注目!”
其实方汉民以前当特种兵的时候,因为驻守南疆,有时候执行特殊任务,不能穿军装,需要进行化妆执行任务,时不时的要化妆成普通百姓的身份,去执行一些特殊的侦查或者是抓捕任务。为此他们部队专门对他们进行过化妆的培训,虽然不算精通,但是糊弄糊弄普通人还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