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陈为言只带走了四十人左右的警察,在队里留守了十几个手下,应付这边可能突发的事情。但是陈为言却也是非常积极,前天他抓朱文昌等人,本来想要立一功,结果没成想抓到的几个特务营的老兵,一个个骨头硬嘴巴严,怎么都不肯招供出史玲或者姓方的下落。后来不等他给这些人上大刑,结果四面八方的压力便接踵而来,把他给搞得是灰头土脸,最终只能无奈的放掉了抓来的那些特务营的老兵,最终不了了之。这又是一次赤果果的打脸,让他很没面子不说,还在姚维明心目中留下一个办事不利的印象。当初他在芷江新六军的时候,就已经因为事情没办妥,最终还被赶出新六军,在姚维明的账本上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现如今他自己请命搞出来的这一出,又结结实实的打了他的脸,闹腾的挺大,最后却屁毛都没捞到一根,让他这两天气的是几乎吃不下饭了。好在事情现在总算是有了进展,他的老板不知道在哪儿得到了消息,确定了方汉民的藏身之地,这一下他总算是可以一雪前耻了,只要这次抓捕方汉民,他卖点力,争取能带人把事情干的漂亮一些,那么之前他的失误也就可以一笔勾销了。所以他得到了姚维明的命令之后很是兴奋,立即把他的手下抽调了一大半,带上他们,领了枪支弹药,亲自带队呼呼隆隆的朝着城西跑去。不过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时候被他留守在警察总队的两个手下,却做出了让他意想不到的举动。这两个警察等陈为言率队出发之后,其中一人立即借故离开了警察总队,出了警察总队大门之后,他观察了一下没人注意他,便立即一路朝着城中一处振国商行行去,大概二十分钟之后,他来到了城中的一个振国商行门口。他也知道,现在振国商行已经都被军统的人给盯上了,于是他在门口转了一圈,先观察了一下商行门前的情况,但是并未发现盯着振国商行的军统特务,可是他也没敢大意,装作巡街的样子,溜溜达达的走到振国商行门前,抬头看了看振国商行的门头牌子。然后他解开衣领,装作很热的样子,把帽子摘下来,呼扇着风,舔了舔嘴唇,站在门口对着里面吆喝道:“哎!伙计!有没有水?给口喝喝,这天儿闷热闷热的,渴死人了!”
商行里的伙计看到门外是个警察,向他们讨水喝,本着不得罪警察的原则,答应了一声之后,招呼着这个警察进了商行,在门厅里面请他坐下,然后去取了一壶水给这警察送了过来。警察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之后,噗的一口吐在了地上,立即吵吵了起来:“我呸,这么大的生意,这给老子喝的是什么破茶?他娘的瞧不起老子不成?还他娘的这么烫,想要烫死老子?让你们掌柜的出来,老子问问他是不是瞧不起老子?”
店里的伙计一听,觉得这家伙就是来找麻烦的,于是连忙陪着笑脸,说再给这警察换一壶茶,但是这个警察却不干,按着茶壶在大厅里咋咋呼呼的非要见掌柜的。他这一闹腾,掌柜的在里面听到了,门外的人也听见了,于是便有人开始在门口驻足伸着脖子朝着屋子里观望。这个警察一瞪眼,对看热闹的人吼道:“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滚蛋!”
掌柜的在里面皱了皱眉头,平时按理说大家都知道振国商行的底细,巡街的警察一般情况下是不敢来他们店里面胡闹的,这段时间,这是怎么了?一个小小的警察,都敢来他们振国商行瞎胡闹了。要是换在以前的话,他完全可以不给这警察面子,可是他也知道,这段时间情况很特殊,老板交代过了,不要轻易找事儿,因为他们都已经知道,现在军统正在追捕他们少爷的救命恩人,他们老爷和少爷,为了帮那个方长官,现在已经跟军统撕破脸正面杠上了。虽然他很恼怒,但是眼下的形势,却由不得他翻脸,俗话说得好,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这些黑狗皮没几个好东西,估摸着他们也是得点风声,这才敢上门来闹的。这个时候不宜惹事,这个掌柜的于是只能强压火气,换上一副笑脸,抬腿从里面走了出来,看到这个警察之后,笑着开口说道:“哎哟!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位老总,不知道小店这是哪儿招待不周了?让您发这么大火呢?”
这个警察大大咧咧的拍着桌子吵吵到:“你是掌柜的?你自己看看,我们这些警察容易吗?天天忙东忙西的,大热的天,这走的是口干舌燥,路过你的铺子,就想讨口水喝!你看看你的伙计,一个个狗眼看人低,这他娘的给老子上的是什么茶?这茶是让人喝的吗?再说了,我这正渴的难受,他们却给我上了这么烫一壶茶,这是想要把我烫死吗?你瞧瞧,你瞧瞧!我这嘴都被烫起泡了!你自己仔细瞧瞧!”
说着这个警察就站起来凑到了这个掌柜的面前,不过他面对着门口,正好掌柜的身体挡住了他的身体,趁着这个机会,他一只手拉着自己的嘴唇,另外对这个掌柜的使了个眼色。这个掌柜的看到这个警察的神色,不由得一愣,不知道这个警察这么挤眉弄眼的什么意思,接着这个警察忽然间右手朝着他手中快速的塞了一个什么东西。这个掌柜的就更加奇怪了,不过出于本能,他意识到这个警察今天过来闹事,可能不是这么简单,于是他赶紧不动声色的握住了这个警察塞给他的东西。这东西触手的手感像是一个纸团,这个警察给他又使了个眼色,接着咋呼道:“看看,看看,老子这嘴唇是不是被烫起泡了?不成,你得赔钱!不赔钱的话,老子今天就不走了!”
说着这家伙转身就大马金刀的坐在了大厅的椅子上,一条腿一抬,就架在了旁边的桌子上,摆出了一副讹钱,不给钱就不走了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