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感觉就是——闷!叫人联想到地狱、联想到世界末日的尽头那般,叫人感到身心都在备受煎熬。窗外的一阵寒风吹来,“呼呼”作响的风声卷起素白的蕾丝窗帘,狂乱的在室内舞动着。隔着那一层薄纱,朦胧间可以看到青年纤瘦单薄的身影,他穿着一件的黑色的V领毛衣,下搭配着一条米白色的西装长裤。和他一如既往的习惯一样,喜欢赤着双脚踩在地上。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时候依旧没有放弃热爱耳朵音乐,所以他每次弹琴时都会在嘴里咬着一根木棍来感受震动的频率从而判断音准。在方灏城失明的三年里,他为了练习“听声辨位”这个技能,每次弹奏曲子时都会脱掉鞋子踩在冰凉的地面上。因为声音在固体里的传播速度是最快的。夏妤晚的目光扫到了他的玉足上,虽是个身高一米七八的大高个,但是方灏城属于骨架单薄,偏小的那种。他的脚踝都是凸起的骨头,再加上皮肤白皙,所以脚背上的青筋凸显,映衬着米白色的长裤,漂亮得如同艺术品一般。不过这样呆久了容易得风湿病的,寒从足起,更何况现在还是冬天,空气湿润,地板返潮……要是从前,夏妤晚一定会走到房间里去帮他把拖鞋拿出来,再告诉他下次不准再光脚踩在地面上弹琴了。然而这一次她忍着心里的不太舒服,转开了目光。脚步轻然的走到了房间里,想要收拾一下自己的行李,其实她也没有什么可以收拾的东西。她身上穿的那些都是方灏城准备的,整个房间里除了那几幅字画是她的,其余的都是他置办的。夏妤晚并没有拿什么,只把自己的画卷收拾了起来。她从房间里出来时,门外的乐声也刚好停止了,袅袅的余音还在空气中盘旋着,绕梁三尺。方灏城的双手平放在黑白的琴键上,额头上浸润出细密的汗珠,心脏跳动的速度比平时快了很多。他的心乱了。所以刚才那首曲子也没有达到他平时练习的水平。那边,夏妤晚的身影已经走到了大门口,她的手拉住了门把手,刚想要拉开大门。背后传来了一记低沉而充满了习性的声音,温柔如春风一般的响起。“晚晚,你就不想和我说些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