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时,街对面的古董店就放着这首《致爱丽丝》。”
“它也是我唯一喜欢的一首古典乐。”
他还记得那天的温度很低,零下七八度,柏林下起很大的雪。那时候他失去一切,浑浑噩噩在雪中行走着,走到后来走不动了,坐在垃圾桶旁,心想这样垃圾的人生,就这样结束了也好,不用再痛苦了。然后他任由大雪将自己淹没……他冻的几乎失去意识时,一把伞撑在他头顶,替他挡住大雪。“你没事吧?”
裴修宴仰起头,抹开眼前的雪花,然后看到了世界上最美的一张脸,最温柔的笑容。她眼睛那么的漂亮,倒映在她眼底里的自己,是那么落魄。女孩见裴修宴穿的单薄,拉着他去附近的商店,给他买了衣服围巾,还有热乎乎的食物跟饮品,又带着他去教堂。女孩说,“人生世事无常,你不开心的时候就来教堂,跟耶稣说说。”
从那天开始,她成了他的救赎,他的信念。他无时无刻不想找到她。他拼命考上南加州大学,去当导演,想尽办法的往上爬,去争权力,他想让女孩看到他拍的电影,想跟女孩重逢。容槿端起柠檬水抿了一口,“我忘记了。”
其实她都不记得见过裴修宴,还是裴修宴说出时间,地点,她才隐约想起在D国读书时,曾在路边看到一个冻得瑟瑟发抖的年轻男人。她给他买衣服,食物,鼓励他遇到事看开点,不过是出于好心。没想到裴修宴一直记着这事。当初那个落魄的男人,如今却变成D国闻风丧胆的大人物。“没关系,我记得就行。”
裴修宴笑了笑。“我很久前就想,如果我能再遇见你,我再也不会让你离开,我的一切都将跟你分享。”
他伸手过去,手指在容槿脸颊上轻轻抚过,“容容,等我事情办完了,我就带你回D国,我在柏林买了一座城堡,你一定会喜欢。”
他的深情告白,容槿不为所动。而且她还觉得,裴修宴没把她当个人,当成了一只金丝雀。拿链子锁在笼子里,不准她飞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