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是同行而不是跟随,是那男人看起来就不像是个跟班儿。谭家诚自不必多说,照旧的西装革履,沉稳无边的精英范儿,让人瞧一眼,都觉得仿佛在欣赏一个来自上流社会的顶级绅士。但!谁能想到,这个和谭家诚一起来的光头男人,居然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弟弟。嗯,就是个寸头。瞧着还不到三十岁,其实模样长的并不丑,有一点鼓起的小肚子,手臂上是大花纹身,猛得一看有点黑社会的感觉。审美更是让人一言难尽。他的脖子里还挂着大大的金链子,上还缀挂着一个超大号的佛头。寸头的手腕儿上则是灿灿能晃花人眼的金表,且一手一个,手指头上则至少有七八个大金戒指。嗯,就是分分钟能闪花人眼睛的那种。最要命的是,这男人居然还有一条金腰带!虽说并非全部赤金,而是由黑皮带加持的,但最中央的那个灿灿的大卡扣,依然相当亮眼!金小妍觉得自己看了一眼,就仿佛瞬间要瞎了!这种审美还真是让人一言难尽,不过在这个时代还是非常唬人的。尤其在内陆这边,就连如今新人结婚,也只有一些小富裕的家庭,才能给新媳妇儿买一只小戒指或者细项链。毕竟真正富裕的人,其实并不多。所以像谭博宇这样行走金挂饰,还是一下子震慑住不少人的。好,好有钱啊!要是把这些金子全卖掉,就算在京城买套房也绰绰有余吧?众人们原本有些好奇,这位究竟是谁呢?能和谭老板一起,想必应该也是个人物吧。就在大家正在心中默默猜测的时候,便见那谭博宇向前一步,很社牛的自我介绍道:“各位好,我是谭老板的亲弟弟,大家可以叫我博宇,今天很高兴能认识大家,希望以后你们多多关照呀!”
谭博宇说着,还冲着大家弯腰鞠了一躬。嗯,九十度的那种。当时大家都觉得怪怪的,打招呼就打呗,鞠躬是几个意思?还这么标准。就连金小妍也觉得有些奇怪,不过她并没有表现出来。众人们一听居然是谭先生的弟弟,自然是更加不敢怠慢了,纷纷前来打招呼。谭博宇则是与大家热情的聊天,那熟稔的样子,简直完全不像是刚见面的样子,仿佛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而谭家诚则是冷眼看着,他镜片之下的眼底是一片清浅的冰凉。金小妍敏锐的察觉到了异样,恐怕这件事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了。她早就知道一些港岛谭家的情况,所谓的亲弟弟,也不过是同父异母罢了。不过无所谓,她相信谭家诚应该能处理好。见那谭博宇还在和人攀谈,谭家诚不等了,直接绕过去径直向二楼的宴会厅走去。等谭家诚从金小妍面前经过的时候,低声说道:“离他远一点。”
啊?在金小妍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谭家诚就走过去了。就仿佛刚才的话不是他说的,一切好像一个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