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给妈买个金镯子(1 / 1)

第一件像样一点的礼物了。”

关秀可是记得巧巧给三大娘买了一个银镯子,三大娘每天都戴在手腕上,就是大冬天也把袄袖捋起来,非要把那个镯子露出来不可。如果以后她再在自己妈跟前捋袖子,关秀心里也有底气了,也不怕自己妈妈再受她刺激了。果然到了家之后,关妈收到镯子,非但没有高兴,反而责怪起关秀来。“你们挣个钱多不容易,买这些东西干什么?不当吃不当喝的,赶紧退回去。”

关秀拉起妈妈的手,硬是把镯子带到了她手腕上。“别人妈有的,我妈也要有。看看这镯子带上多显贵气。”

关妈赶紧把镯子往下拉,“我哪能戴这东西呢,别人肯定会笑话我的。”

这个时候还是需要彭涛出面,“妈,人家售货员可都说了,这东西一离柜台概不退货,我们想退都没地方退去,你就留着吧。觉得干活的时候戴上不合适就锁起来。”

关大嫂也在一旁劝说着,“这镯子可千万不能摘下来,您忘了吗?巧巧不过是给三大娘买了一个银镯子,三大娘就在你跟前显摆多少回了?以后你就在她跟前戴,让她也眼气你一回。”

关大嫂这话算是说到关妈心坎上了,也不再执着于把镯子摘下来了,反而举起自己的手来回的看着。越看越满意,脸上的笑意也越来越深。“这黄腾腾的确实好看,比那灰不拉几的银镯子亮堂多了。”

关妈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这辈子还有穿金戴银的一天。“秀秀,妈这辈子能带上一回金镯子,也算是心满意足了。”

“看您说的,带上一回金镯子算什么?等以后我有钱了,帮你买条钻石项链,闪闪发光的那种。”

可惜关妈并不懂得什么是钻石,在她眼里,金子已经是顶好的物件了,再没有什么东西比金子更值钱了。午饭是关大嫂做的,把自己家里养了一年的小母鸡杀了两只,炖了一大锅的肉。彭涛和关秀本来想上厨房去帮关大嫂打个下手什么的,却被赶了出来。“你们难得有一天闲暇的时候,今天什么都不用干,上院里陪咱妈说说话,这饭我自己就能做好。”

但是关妈并没有在家,或许是为了争一口气,穿上了关二嫂从城里捎来的新衣服,脚上是一双关大嫂新做的棉鞋,然后故意把金镯子戴在衣袖的外头,就去出门找人唠嗑去了。关妈赶在饭点前到了家,关大嫂忍不住打趣,“妈,感觉怎么样?是不是特别的骄傲?”

“那当然了,闺女给买的,在咱们村里还是独一份呢?打听打听十里八村谁家闺女出嫁了,还能给娘家妈买这么贵重的东西,只有我们秀秀能做到。”

下午临走的时候,关大嫂把自己准备的生日礼物送给了关秀,是一双手工布鞋。关大嫂并不是一个手特别巧的人,但是她手上劲儿很大,纳的千层底针脚细密,穿起来特别的舒服。自从她过门之后,关秀的鞋基本上都是关大嫂做的。只是后来她为了赶时髦,非要花高价钱买城里的胶底鞋穿,这布鞋就基本上没再穿过。重生回来之后,他们家日子越过越好,彭涛疼媳妇儿,总是给关秀买最好的鞋子,胶底鞋不用说,家里就有四五双,就连二三十块钱的皮鞋也有两双。“皮鞋再好,穿的时间长了也容易捂脚,偶尔穿一次布鞋也能养脚。”

拿着大嫂递过来的新鞋,关秀秀的鼻头有些泛酸,算上上辈子已经有好几十年没有穿过大嫂做的鞋了。“还是大嫂对我最好。”

说着关秀就脱掉了脚上的皮鞋,换上了这双布鞋。关大嫂心细,鞋子的码数贴合关秀的脚,大小正好合适。关秀刚把鞋换好,就听到有人敲门。不知为何,彭涛有种不好的预感。打开门一看,果然是陈志气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陈志气好像并没有发现彭涛黑了的脸色,进了门就朝关秀走了过去,手里还有一个包袱。“秀秀,生日快乐,这是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彭涛越过关秀接过这个包袱,“真是给志气哥添麻烦了,以后这些东西不用给秀秀准备了,你也老大不小了,攒点钱娶媳妇才是正事。”

关秀觉得自家丈夫有点不对劲,平常他可是待谁都十分客气的,从来没有这么直白的怼过人。难道这两个人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有什么过节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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