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头啥时候能心情好还是个问题,洛明月觉得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为陆清风治腿的大夫,不想就这么放弃了。不过现在这种情况,硬来肯定也是不行的,洛明月一生中最敬佩的职业有两种,一个是老师,另一个就是医生。老师授业解惑,医生治病救人,而且医术高超,医德好的医生她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虽然这老头医德还另说,医术也有待考究,可这脾气却是一等一的坏。洛明月也没有强求,跟着陆清风走了出去,先去银行把钱存了,出来的时候洛明月的嘴就一直没有下去过。陆清风感动之余又有些好笑,低声道:“没事,反正这腿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暂时不治也不会坏到哪里去。”
“气死我了,我存这么多钱,银行竟然连袋米都不送我......”洛明月一脸恨恨。前世在银行存款的时候,不仅有米还有油呢,现在却是啥都没有,除了负责存款的柜姐难得地对她笑了一下。陆清风:“......”自行车被伍朗先骑回去了,洛明月打算跟陆清风走回村里,刚走了两步,盛之远就开着车追上来了:“我知道你们肯定要去银行,上车吧,我送你们回村。”
有免费的车坐,洛明月当然不会拒绝,跟陆清风上了盛之远的车。听说洛明月是被盛之远用小汽车送回村的,楚云云捏紧了自己的衣角,凭什么洛明月这么潇洒,她却被洛明月害得在床上躺了这么久。杨芳进来给女儿送饭的时候,看到女儿低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她把饭碗往女儿眼前一送道:“整天这样要死不活的,做给谁看呢,再后悔也没用了,谁让你跟吴杭那死小子在一起的。”
“我没有!”
楚云云猛地抬起布满血丝的眼睛:“我没有跟吴杭在一起。”
“算了算了,我懒得跟你说,你赶紧吃饭,吃完叫胜利过来收碗。”
杨芳有些不耐烦,又把碗往楚云云面前递了递。楚云云压下心头的心酸,接过碗看了一眼道:“怎么又是咸菜?”
“有咸菜吃都不错了,你爸不去卖菜,哪里来的钱买肉,再过几天就过年了,肉是留着过年吃的。”
杨芳皱眉:“你这不上学又不下地干活,天天在床上躺着,吃太好了也不消化。”
门外传来楚胜利满足的声音:“嗯,好吃,这肉好吃,鸡蛋也好吃,菜不好吃,我不吃。”
以前就知道爸妈重男轻女,虽说让她去读书了,可那也是她努力争取来的,她答应了爸妈,要考上大学,只要考上了大学,哪怕弟弟不想读书她也能养活。现在呢?她被洛明月害得腿都摔伤了,好不容易说动了明年能去读书,现在又搁浅了,明明她是伤患,鸡蛋和肉应该留给她养伤的,可她只能顿顿吃稀饭咸菜。楚云云理所当然地把这一切放到了洛明月头上,她咽不下这口气,吃了一口稀饭,叫住已经快走出房门的杨芳道:“妈,你恨不恨洛明月不收我们家的菜?”
“你别在我面前提那个死丫头!”
提起洛明月杨芳就是一肚子气,她那么多菜洛明月竟然说不要就不要,好歹是村里的人,一点面子都不给。楚云云扬起头,扒拉了一下脸颊旁边的头发说:“我记得双姐好像有个哥哥叫建华的,现在还没有结婚吧,长得挺帅的,我觉得他跟洛明月挺配的。”
“你还有心思操这个心?洛明月要你管吗?人家过得好好的,跟陆清风是村里公认的一对,你明知道你妈我讨厌她,还想着给她介绍男人,我看你是想讨打吧。”
杨芳一听楚云云想把孙建华介绍给洛明月,就要去门边找扫帚。“妈!”
楚云云大喊一声,声音中带着怒气,她的亲妈竟然这么蠢,都听不出来她话里的意思。外面的楚富贵听到了,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吼道:“喊什么喊?一个吃闲饭的,还这么大声。”
趁着杨芳的扫帚还没打下来,楚云云赶紧说:“建华哥这种游手好闲的,跟洛明月不合适吗?”
杨芳的手顿住了,仔细一想,好像也是这么回事,孙建华最大的兴趣就是装城里人,现在都快三十了,不知道骗了多少个小姑娘为他要死要活的,如果他能争气点,去缠洛明月,到时候还愁家里的菜洛明月她不收吗?要洛明月把钱拿出来都是有可能的。之前洛明月不是还被吴杭迷得团团转吗?现在洛明月是对吴杭没什么兴趣了,那完全是因为有了陆清风啊。就这样朝三暮四的丫头,孙建华要是能发挥自己的魅力,又有城里人的身份,不信那丫头不跟孙建华。最好是让孙建华把肚子搞大了,学也不用上了,生意做不了给她家做就最好了。想到这儿,杨芳露出了一个微笑:“还是我女儿脑子好使,我跟你爸说,让你爸去找他。”
说完收了手里的扫帚,又看了一眼正乖巧吃稀饭的女儿,一把拿过女儿的碗补充道:“你腿摔伤了,我给你弄点肉来吃,瞧你这段时间都瘦了。”
看着自己亲妈的背影,楚云云冷哼了一声,心里更是难受得紧,没想到她要吃点好吃的,还得算计自己的妈。卖人参的事洛明月让陆清风和盛之远给她保密了,连齐桂芬都瞒着没让她知道。这事要是传出去,尤其是传到伍家耳朵里,到时候大家得闹得不愉快了,伍叔人还挺好的,伍朗也不错。要是这人参真的是在山上挖的,洛明月倒也不介意卖了钱跟伍家分了,可关键是她只是借了山一个名头,这人参本来就是她的。盛之远心知肚明,在洛明月家吃了饭才回去,而陆清风就更不用担心他会说漏嘴了,他根本就是个闷葫芦,八棍子打不出个闷屁来。晚上,洛明月进了空间,看到那滴灵乳还是没有滴下来,而且连样子都没变,果然是需要一年时间才会出一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