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良好的生物钟让沈栀在七点就准时醒了。见儿子还在睡,她轻手轻脚地起床下了楼,见夜老爷子已经起了,正拿着毛笔在练字。别看夜老爷子下棋不行老被嫌弃,他这一手字却是苍劲有力,写得非常好。沈栀看了都忍不住夸道:“夜叔叔,您这字真不错,比书法大家也差不了多少了。”
夜老爷子骄傲地抬起头,“那当然了,我这字可是练了好几十年,也就是我不用靠这个生活,不然我一幅字肯定能卖不少钱。”
顿了顿,他将手上的毛笔递给沈栀,笑呵呵道:“你练过毛笔字没有?写几个我看看?”
沈栀淡淡一笑,“那就有劳夜叔叔帮我指点一下了。”
沈栀确实也是练过毛笔字的,四百年后的世界疯狂地掀起了一场文艺复兴,流行起了毛笔字,沈栀将毛笔字列入了学生考试中,沈栀的字也是从小练起的,只是后来她进入特工组织后,就很少写了。她提起毛笔,刚开始下笔时还有些犹豫无力,写了几个字后就来了感觉,越写越顺,一手草书也算是出神入化。夜老爷子原本是打算在沈栀面前显摆一下,一看沈栀这字,顿时眼前就是一亮,就沈栀这一手字,不说比肩书法大家,但也不需要他指点什么。叶老爷子忍不住赞叹道:“先如今互联网发达,大家交流都是打字,已经很少有人写字了,你这字一看就是下了功夫练的,真是难得啊!”
沈栀忙谦虚一笑,“我就是随便一写,哪比得上您啊。”
“话可不能这么说,就算我年纪比你大些,你也不用过分谦虚嘛!”
夜老爷子呵呵一笑,“行了,这字就先放在这儿让它风干吧,咱们去那边喝杯茶。”
两人喝着茶聊着天,没过多久,夜凛寒和沈弈星都相继起床下了楼,夜老爷子怕小家伙饿,忙让厨房上了早饭。夜家的早饭十分丰盛,有西式的三明治,蔬菜沙拉,烤面包,也有中式的豆浆油条小笼包。沈弈星特别喜欢吃小笼包,一口气吃了四个,吃得满嘴都是油,他吃完后还想去拿包子吃,被沈栀制止了,“够了,你不能再吃了,小心胖成小猪。”
沈弈星不情不愿地缩回手,他不想变成小猪!沈栀好笑地看着他,给他倒了一杯豆浆,不经意一转头,却见夜凛寒刚吃了一小碗沙拉,就搁下了筷子。她下意识问:“夜总,你就吃这么点?”
夜凛寒面无表情地说:“我不饿。”
这时,夜老爷子也有些奇怪地说道:“奇怪,你这小子从小就是个肉食动物,让你吃点蔬菜跟要了你的命似的,怎么今天就吃点蔬菜沙拉就饱了?”
夜凛寒咬了咬牙,“我乐意。”
然后起身离开餐厅,又跑到楼上去了。沈栀忍不住问夜老爷子,“夜叔叔,夜总是不是生病了?我记得他昨天都没吃晚饭……”“不可能啊!”
夜老爷子也十分想不通,“谁知道他怎么回事,不管他,我们继续吃!”
吃完早饭,夜凛寒西装革履地下楼,看着沈栀说道:“侯明亮说你今天有个试镜,我送你过去。”
沈栀探究般地回视过去,“夜总,你不对劲啊!”
夜凛寒:“?”
“连我要试镜的事都知道,侯导也不是那种大嘴巴什么都往外说的人啊,这么关注我,你到底想干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