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1 / 1)

斑驳的剪影透过树叶落在沈渃欢身上,她正在林子里漫步闲游。森林浴果然不错!沈渃欢开心的想。前面还有好心的邻居提醒:“喂!沈家姑娘!别太走深了,小心遇见长虫!”

沈渃欢报以微笑,但还是继续向前。对于深山,她的野外培训课也不是白上的 ,但是自己估算了一下,现在只有一半的把握可以活着出来,所以还是现在不怎么深的地方找找吧。走着走着,沈渃欢一看,正前方有一团灰灰的小东西!看起来像是兔子,沈渃欢喜滋滋的想,今天晚上有兔肉吃了。在现代的时候她会在她上大学的地方吃麻辣兔头,现在沈渃欢想起来很怀念。红油汪汪的汁水,混着花椒和辣椒的气息,咬一口肉那种软软的感觉…真的很想在吃一次啊,沈渃欢想,不行不行,再想的话就要流口水啦。沈渃欢慢慢挪到角落,先不要吓到兔子了,然后穿进空间里找系统买了一把开过刃小刀,花了一个金币。她先在空间里投掷了一下试试手感,然后再出来。瞄准兔子。沈渃欢拿起刀,一个健步冲上去,用刀狠狠的刺向兔子的脊背!很好,今天可以加餐了,沈渃欢一边提着兔子一边往回走。路上又看见了蒲公英,顺手摘了几把回去 。蒲公英可以清热解毒,下火去肺,这几天天热,摘回去泡茶喝喝。但是蒲公英属于寒性植物,还是不要多喝了,对身体不好。沈渃欢哼着小曲下山。烈日高照,已经是正午了,为了节约时间,温姒兰和李雪梅都是带饭去干活的,中午不回来。正好,晚上做个好吃的给她们补补!沈渃欢在屋外拿了几颗梅子,准备等会儿腌制在兔肉里面去腥味。沈渃欢把兔子提起来,把皮剥下来,一张兔子皮太少了,等以后有更多兔子皮的时候再拿起做手套一定很暖和,嘿嘿。她把兔子肉泡在水里,先把表面的鲜血去掉。按照书上面写的兔子的做法,沈渃欢决定今天做炖兔子。泡了一会儿后,把它拿起来放到另一个盆子里加入葱,姜,梅子,盐,花椒一起腌制。嘿嘿,香香的炖兔子,一定很好吃!书上面写要腌制两个时辰,那我就先去空间看看我的菜吧。云记布庄云书恒下了马车直奔布庄,推开门便看到了一副这样的景象:里面的几位眉清目秀的女子向老板娘诉说道:“云娘子,前几天在这里卖的香囊和绒花还有吗?”

老板娘客客气气的说道:“沈小娘子已经几天没来了。”

“那不行啊,我们看到了那香囊和绒花的做功是如此秀丽,花样又是那么新奇,只可惜前几天我们来晚了几步,没买到。”

“我愿意出两倍的价钱让那位小娘子再做几个!”

“我也是!”

“我愿意出三倍!”

看着被围的水泄不通的布庄,云书恒难得到笑了。事出反常必有妖,沈渃欢的结局和上辈子自己看到的完全不一样。上辈子沈渃欢惨死街头,无人收尸,只能任凭虫蚁的撕咬而消失殆尽。这一辈子你好像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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