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1)

捉婿那日穿的男装,早被温庭春盯着绞了。但温凝在买男装时便留有后手,多买了两套备在房中。  她本想带着菱兰一起去,想了想,那种场合,还是算了。  这辈子的菱兰还不曾见过世面,把她吓到就不好了。  至于她的禁足令……  温凝换好衣服,大剌剌地往后门一站。  温庭春知道温凝每次都从哪儿出府,特地在后门加了两个小厮。  两个小厮看到温凝那副装扮就如临大敌,互看一眼挺直腰板。  “你们两个。”

温凝抱胸,扬起下巴,“上次跟二哥哥去了赌坊,还未跟父亲禀报过吧?”

“赢了多少银子?都上缴了吗?”

“怎么只愿意给二哥哥端着,不愿意给我端着呢?“  “哦,欺负我是个姑娘家,不会告状?”

温凝顺利出府,径直往长安街去。  -  这两日王宅人来人往。  倒不像春闱放榜那日,都是来贺喜的。而是国公府的赏赐,一批一批地送过来。除了赏赐,还有国公府的侍卫、下人,拨了几批过来,显得本就不宽敞的王宅很是拥挤。  往日里来往的邻里这种时候反倒不敢过来了。  皇亲国戚,自带天威,哪里敢随意攀附?  “公子,晚膳还是在外头吃吗?”

王勤生跟在王宥后头问。  王宥轻“嗯”了一声,撩袍出门。  王勤生扭头看后头跟着的几个侍卫,哼了一声。  公子显然不喜欢他们跟着,可他们看不懂人脸色似的,非得凑上来跟上,说什么“公子贵体,不容有失”。  这两日在家中也是,突然来了那么多下人,整个屋子的气氛都不对了。  原本一家人吃饭都是有说有笑,他也常常落座一起吃饭,可那个木着脸的老嬷嬷一来,就说“一介奴仆,怎可同桌而食,成何体统”,他就再也不敢坐了。  做点什么事旁边都有人看着,老爷夫人也很不习惯。公子隐晦地表示过不需要这些人在家里,可他们说什么?  “待公子回国公府,吾等自会随公子回府。”

闹得公子接连两顿都在外头吃了。  他懂他家公子,在外头吃,至少能让老爷夫人舒坦些。  只是想不到晚上酒楼的生意比午间好得多,几道菜等了许久也未见上来,跟着的侍卫想去催,被王宥拦住。  笨死了!  王勤生斜那四人一眼,他家公子的注意力全在隔壁那桌没发现吗?  隔壁桌也在等菜,一边等一边聊天。  王勤生听了个大概,似乎是在说京中有个案子?什么媳妇儿被山贼劫走,回家之后遭夫家嫌弃,要休妻之类。  “都大半个月了,京兆府居然还未结案!照我说,那妇人胆子忒大了,失贞在先,居然还敢说要休也是她休夫!若不是当今陛下仁政,这样的家事,怎容她闹到京兆府?”

“她身无分文,如何能撑这么久?”

“还不是那位温参军。要我说,这温家一家子,都……”他指了指脑子,“不正常。老的吧,丧妻之后居然一直未娶,小的吧,榜下捉状元的温家小姐你听说过吧?就是他们家的。京兆府有位温参军,也是他们家的,居然一直资助那妇人,还给她找了状师,这官司才能打这么久!”

王勤生见着自家公子越听神色越凝重,听到请“状师”,居然还罕见地蹙了眉。  “欸?今日这菜怎么这么慢?”

“要不换个地方,咱们继续聊?”

两人尖嘴猴腮,说换个地方时脸上浮着淫邪的笑,王勤生一听就不是什么好地方,没想到王宥竟然也起身,跟着他们一道去了。  “公子……”王勤生在犹豫要不要开口阻止,却见王宥敛着眉目,似在思考什么,便没有出声打断。  那两人“换”的果然不是什么好地方,叫什么“宜春苑”,一看就是家勾栏院。  “公子……”王勤生不得不开口,他家公子朗月清风,可不是来这种地方的人!  王宥却突然问他:“你还记得三月二十五,温参军来找过我,当时可说过所为何事?”

王勤生不知王宥为何提起这一茬,抠了抠脑袋:“好像没说具体什么事,只说有要事商议……”  王宥又是一个蹙眉,招了四个侍卫中的一人过来:“还请你去打听一件事。”

那人马上拱手道:“公子客气!”

王宥吩咐完,抬头看了眼“宜春苑”三个字,又回头看了眼跟着他的三个人:“你们便在这里等着罢。”

抬步进去。  呃……  王勤生也只得跟上。  不巧的是,温凝此时,也在宜春苑。  她晌午便过来了,奈何一直没等到她想见的人。眼看天色渐沉,那人再不出现,温庭春就要下值归家。  若发现她又偷跑出来……  温凝有些坐不住了,好在屋内总算响起那道她期待已久的声音:“小楼一夜听春雨。”

温凝几乎想也不想便答道:“深巷宜春买杏花。”

回头,果然是那个清瘦少年。  只是现下还是嘉和十四年,少年小了几岁,更显纤细,五官也还未完全张开,比上辈子初见略显稚嫩。  少年显然并不觉得自己稚嫩,扫了一眼温凝便满眼兴味地扬眉:“小姑娘,你如何知道此处?”

“宜公子,这不合规矩罢?”

温凝沉着得很。  她一个闺阁女子,确实不该知道这地方。但谁让裴宥神通广大呢,后院养个妾都大有来头,当年那美妾恨毒了她,巴不得她能赶紧走,有次就向她透露了这个仿佛在话本子中才有的神秘地界。  朝堂与江湖,本是互不涉足,互不干扰的两个世界,可有一样万能的东西,能将两者连接。  ——银子。  这种地方,不问来路,不问去处,只要给够银子,自会有人替你办事。  上辈子温凝出逃雁门关,便是找这宜公子帮忙,她和菱兰的一身易容术就花了她五百两银子,沿途的打点,又花了她五百两。  此刻温凝揣着怀里的银票,心疼得紧。  但她思来想去,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了。身处庙堂之地,却不涉庙堂之事,江湖人只守江湖规矩,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绝不探究她为什么,也绝对不会泄露雇主的身份。  那宜公子不再多问,直接道:“姑娘所为何事?”

温凝正色:“我要送三人离开京城。”

“时间,地点,姓名。”

“明日,状元郎的府邸,王福,其夫人,及一位仆人王勤生。明日子时或有一场大火,若有,送他们离开,一年之内不得返京,若无,订金便当送你们的。”

“五千两。”

温凝一口老血:“五……五千两?”

这宜公子怕不是有什么独门绝技,知道她身上揣的就是五千两?  不可。  她之前便想好了,上次与温祁说想和他一起做生意,并非诓他,毕竟她不能守着这点银子过活,只有做生意才能让钱生钱。  这些日子她也大概想好了要做什么生意。  五千两给他,她就什么本钱都没了。  “三千两,若明夜无事发生,尾款照付。”

温凝压着嗓音道。  “四千两,全款付齐。”

少年把玩着身上的玉玦,一副再没得商量的模样。  温凝心疼得都要滴出血来了,四千两啊……她居然要花四千两救裴宥的亲人!  “可。”

心再疼,温凝还是做出淡定的表情,拿银票。  一边拿一边安慰自己,银子没了可以再挣,人命没了可是多少银子都回不来的。况且这宜公子她上辈子接触过,身边不少奇人异士,还算靠得住。  她心疼万分地将一叠银票放在桌上。  少年取过,笑得人畜无害:“合作愉快。”

温凝扯了扯嘴角,起身就走,唯恐多待一息,便要舍不得那四千两银票。  罢了罢了,好歹省了一千两,算上本钱,她还有一千五百两,省着点花,还是能做点事情。  下楼的时候,温凝还在安抚自己,宽容,大度,莫要计较。哪知一抬头,便见到脂粉飘香,浪声笑语里,垂眸执杯的一个人。  裴宥。  哈。  她善良宽容慈悲大度,不计前嫌绞尽脑汁还下了血本救他的亲人,他倒好,状元中了,世子爷的身份要恢复了,志得意满坐在这里喝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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