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才子,真是三生有幸。罗公子有礼了,在下金春秋。”
“丁春秋?”
罗信愣了一下,好大的名头啊。而对方对罗信听错姓,却也不恼怒,笑着说:“罗公子听错了,在下姓金,乃新罗王子。”
“哦……嗖嘎,不对,应该是阿你哈色唷。”
罗信才不管对方是什么狗屁棒子国王子,对于他而言,这帮家伙扰乱他的酒馆秩序,首先要找一个冤大头先将损失的小钱钱弥补回来。而金春秋仿佛一眼就看穿了罗信的内心,转头看了身边一名手下,对方当即从怀里取出一个木匣子。这木匣子并不大,反而有点扁,就类似小时候用的铅笔盒。那名手下躬身将木匣子打开,罗信不由地“吼吼”了一声,原来这木匣子里竟然藏着五根金铤。金春秋不亏是姓金的,出手阔绰又大方,面带笑意地对着罗信说:“罗公子,初次见面,在下多有冒犯,这是赔礼。”
“哟西!呃,又不对,无所谓了,礼轻情意重嘛。”
罗信随手就将盒子抓了过来,然后丢给身后的掌柜,对着他说:“这些金子,就算是今天的进账了。”
掌柜当即应声,然后带着两个伙计下了楼。而金春秋原本以为罗信会推辞,却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一点都不客气!以至于他都有些发愣。大唐的那些才子、公子不都是个个很傲气吗?这些人不都是是金钱为粪土吗?或者说,他们就算想要,也不应该空客气一下,推让一下吗?为什么突然一句话都不说就将一整个匣子的金铤都取走了?金春秋整个人都懵了,他活到了十八九岁,还是第一次遇到像罗信这样的人!而李治显然对金春秋的性格有些了解,在看到罗信一下子就取了人家一下子的金铤之后,也是错愣了一下,但很快笑了起来,只是担心被金春秋看到,于是忍着笑,但实在忍不住,于是捂着嘴,转身偷偷发笑,由于笑得比较激烈,以至于双肩不停地抽搐。还有,特别是罗信没有将木匣子藏入自己怀里,而是随手就丢给身后的掌柜,那表情和姿态就好像收的只是普通的铜板一样,这着实让金春秋感到万分的诧异。虽然他心疼那些金子,但同时对罗信也是产生了很大兴趣。而罗信这时候拍了拍手,对着众人说:“好了,好了。现在误会也接触了,哥几个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都散了吧。”
罗信这么一说,那矮个年轻公子立即蹿了起来,指着罗信怒喊:“好什么好!今天本王子就将话撂下,你要是不将给我一个交代……”矮个年轻公子话还未说完,罗信当即蹿上前,两人面对面,脸对脸——当然,罗信是居高临下地看着对方,毕竟他们彼此之间有一个“最萌身高差”。眼见罗信如此,矮个年轻公子身后主人豁然起身,其中有两人当即开口,而他们一开口罗信就知道他们的身份了,倭人!这俩鸟人似乎不怎么会大唐雅言,当即用本国语言大喊大叫地冲上来,并且迅速霸道靠近。他们分左右将刀刃拔出剑鞘一半,然后将刀刃卡在罗信面前。矮个年轻公子得意洋洋地看着罗信,脸上很自然地流露出很欠揍的表情:“嘿嘿,有本事再靠近啊,再靠……”矮个年轻公子话又说不出口了,因为罗信脸上的笑容没有丝毫的减弱,仍旧是笑嘻嘻地看着对方,他的双手慢慢抬起手,伸出左右双手的两跟手指,看似动作很轻地放在对方的刀刃上。然后又看似很轻、很柔地轻轻一掰,只听“咔!”
“乒!”
的一声,两人的手中看似锋利的刀刃应声而断。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却是惊得四周众人目瞪口呆。特别是金春秋,他看向罗信的眼里更满是精芒。“哎呀呀,真不好意思啊,将两位身上的衣服弄脏了。”
说着,罗信伸手在两个侍卫的胸膛上拍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