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和议,双方都视抗战派为眼中钉,金兀术甚至凶相毕露地写信给秦桧:“必杀岳飞而后可和。”
在内外两股恶势力夹击下,岳飞正气凛然,光明正大,忠心报国。从他身上,秦桧一伙找不到任何反叛朝廷的证据,韩世忠当面质问秦桧,秦桧支吾其词“其事莫须有”。韩世忠当场驳斥:“‘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绍兴十一年农历除夕夜,高宗下令赐岳飞死于临安大理寺内,时年三十九岁。岳飞部将张宪、儿子岳云亦被腰斩于市门。民族英雄岳飞,就在“莫须有”的罪名下,含冤而死。临死前,他在供状上写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秦桧,你个不要脸的小人,就算是你躲在敌人的裤裆底下,我也要你死!”
听到这个声音之后,原本还很淡然的岳飞顿时怒发冲冠,长剑出鞘直直的对着蒙辽基地那个方向,口中咆哮起来。“哈哈哈哈,首先你得找的到我才行,你无非就一双眼睛和会几招庄稼把式罢了,至于我,你永远都发现不了我在哪,而我却可以永远看到你,攻击到你,这一切都是命啊,哈哈哈哈,你命中注定就要被我所克,我就在这个城中,我看你如何攻进来,哈哈哈哈哈!”
秦桧阴深深的说着,声音一会在左一会在右,就像一团飘忽不定的风一样,你听得到,但却摸不到。“给我冲!”
岳飞愤怒的将长剑一指,剑上俱然冒出浓烈的火焰,笔直的指向城门,即使长剑撤回,明晃晃的火焰一样在虚空之中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