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杀人了。我站在河中央,屏住呼吸,双手端起我的TAC—50大狙,瞄准冲在最前面的毛利安骑兵。一声巨大的枪声之后,奇迹发生了,一条直线上的三个毛利安战士惨叫坠马。这颗12.4毫米大口径狙击枪子弹的穿透力惊人,居然一穿三!我吓坏了,稍微有点懊悔。头一回杀人,我就这么血腥吗?毛利安人虽然早就见识过高大海手下携带的高端轻兵器的厉害,比如AK47,加特林机枪,但是应该头一次见到狙击枪,着实被吓的不轻。毛利安骑兵队集体拉住缰绳,暂时停止了追击。我和山兔趁机迅速游到对面,继续逃亡。毛利安人这才反应过来,我们没有援军,我手上的狙击枪只是单发的,并不是加特林那种可以1分钟速射6000发子弹的“人间大杀器。”
他们很有作战经验,怕我的大狙再次一穿三,于是调整分散阵型,重新驾马冲锋,泅渡小河。我们且逃且战,我开枪,山兔射箭,尽管我们又消灭了三人,再也无法减缓他们追击的速度。毛利安骑兵也有弓箭,可以如蒙古骑兵一样骑射,他们始终没有放箭,肯定是高大海下达了命令:“男的可以杀,女的要活捉。”
她觊觎山兔的美色,肯定玩霸占我的女人。我和山兔渐渐体力耗尽,越跑越慢。山兔突然站定不跑,坚定道:“跑不掉了,决战吧,杀他们十个八个够本就行了。”
我其实也绝望了,却鼓励道:“不要停下来,继续跑,只要有一点儿希望就不要放弃。”
山兔淡淡一笑:“陆小安,能够死之前做了你的女人,我已经没有遗憾了。我是不会坐毛利安人的俘虏的,最后关头,我会杀了自己。”
我的心好痛,几乎要流泪了。“好,我陪你一起死,来世我还是你的男人,我们还是夫妻。”
正当我们两人并肩而立,手拿武器准备进行此生最后一战的时候。东侧丛林传来一声马鸣,接着就是清脆响亮的马蹄声。我一眼望去,一匹皮肤雪白锃亮,神采飞扬的高头大马疾驰而来。我惊喜喊道:“白马建文!”
山兔问道:“这是你驯养的马吗?好漂亮!”
我来不及跟她解释这匹马是大明朝建文帝朱允炆的坐骑,被暗中操控荒岛动物园的外星人基因改造过,已经活了600多岁,是一匹名副其实的神驹。建文跑到我身边,前蹄高扬,仰天长啸。我打个一个手势,建文通人性,俯首弓背,我飞身上马,又伸手拉起山兔坐在我身后。“驾!”
我一声令下,白马建文四蹄翻飞,我顿时只觉耳边风声乍起,眼前景物一晃而过,远远把毛利安骑兵甩在身后。山兔惊叹道:“驮着我们两个人,还能跑这么快,真是万里挑一的宝马啊,他叫建文吗!”
“对,叫建文。”
“你怎么得到它的?”
“它听从我命令,但不是我的马,另有其主。”
“它的主人是谁?”
“秘密,不能告诉你。”
山兔向后张望了一下,担忧道:“毛利安骑兵没有放弃追击我们,他们一定认为建文虽然速度快,但是带着两个人体力将提前耗尽,怎么办?”
“不用担心,建文能把毛利安骑兵的马累到吐血,它可以连续跑三天三夜,日行千里。”
跑出去5分钟后,毛利安骑兵几乎马上要消失踪影了,胜利大逃亡马上就要成功。可是建文犯了一个致命路线错误,跑到了一个地势较高的小山丘之处,前面出现一处断崖。对面大概10米远有另一个小山丘,马又不是鸟,不会飞,怎么能跳过去?山兔惊慌喊道:“这是一头傻子马,把我们带到了绝路!完了,前有断崖,后有追兵,死定了。”
我认为白马建文为了摆脱追兵,故意跑到这里的,自信道:“不用怕,建文一定能跳过去!”
建文马不停蹄,又加快了一些速度,断崖前一个纵跃。我吓的闭上眼睛,想起了一句话:我命由马不由天!感觉自己腾云驾雾了一般,瞬间向上飞升的加速度,让我体验到了电梯上升的那种增重的感觉。我恐怕随后体验到电梯故障坠落的那种失重感觉,那说明白马建文跳峡失败,我们将坠入这个高达100米左右小山丘的谷底,死无全尸。感觉到马背一震,接着白马发出一声高傲的嘶鸣,驰骋而去。我睁开眼睛,眼前景物如飞而过,我们成功了。山兔惊喜道:“建文会飞,它会飞!它是神马。”
我得意道:“对,神马。我们安全了,毛利安骑兵根本无法跨越断崖。”
建文奔跑不知疲倦,按我引导,向荒岛北面,我们的海滩营地跑去。以它的速度,我估计5个小时以后就能到达。狂风大作,突然下起了大雨。建文似乎在自己600岁的年头里,跑遍了荒岛的每一个角落,知道哪里有洞穴可以避雨。10分钟后,它把我们带到一个洞穴。这个洞穴挺大,足足有30多平米。我道:“先在这里休息吧,雨停了再出发。”
山兔咬着嘴唇问道:“如果雨不停呢?”
“那就在洞里过夜啊,洞穴就是你我的洞房,哈哈。”
山兔娇羞道:“我这辈子还没有和男人睡过一个房间过夜呢。”
“真的么?你怕了?”
山兔一下扑进我怀里:“怕什么,我已经是你女人了。”
我们昨晚夜里偷袭毛利安营地,本来就一夜未睡,再加上连疲于奔命,躲避追敌,又困又饿。我们互相擦干身上的雨水,相互依偎,很快沉沉睡去。我们这一觉睡了应该有是4个小时,我醒来时,发现大雨依然下着,看来今晚真的要在洞穴里过夜了。我不忍心叫醒山兔,就一旁守候端详她。她1.8米的修长身材堪比超模,但更加健美,因为户外运动,肌肤是小麦色,别具风情。她侧卧着摆出一个S型,让我大饱眼福。她终于醒了,见我盯着她,问道:“看我多久了?”
“差不多一个小时吧。你真美,我想这么看你一辈子。”
山兔可不是吃这套的小女人,大大咧咧道:“切,别说这些肉麻没用的话,喜欢我就听我的话,我要按摩!”
“没问题。”
她一脚踢飞草鞋,揉着脚叹苦:“累死我了,昨晚放火跑了一夜,逃跑又是一顿跑,脚都跑疼了。”
我忙过去,表示关爱:“山兔小姐姐,我来帮你按摩按摩,保证你舒服。”
山兔闭上眼睛道:“我慢慢享受了,按摩的好,我会奖励你啊。”
我坐在她旁边,将她的脚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手法娴熟地为她按摩着脚掌。都市美女为了好美经常穿硬皮鞋,尤其是高跟鞋,足部受到挤压,脚趾部和脚跟处很容易产生硬皮和老茧现象。我就常在街头看见一些女人光脚穿凉鞋,有长茧的,有后跟与小腿颜色各异的,也有腿上有点点斑痕的,连长灰趾甲的都有人敢穿出来。印第安女人只穿草鞋,是唇天然美足,肌肤和趾甲的形态这么的好美。我按摩完了山兔的玉足,她又下命令:“我的小腿也要按摩。”
我先抬起她的右腿捧到我的腿上:“保证完成任务,必须让你放松一下,不能让我们的女英雄委屈了。”
山兔轻轻一笑,任我开始按摩她的小腿,不过这次她不再闭目,而是眼波流转,和我聊天。“说说白马建文吧,在我眼里,它简直不是人驯养的是神养的,它的主人到底是谁?”
“我说过,秘密。”
“我已经是你的女人啦,有什么事不能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