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和叶飞,一同去了游乐场。还在沈宅中的沈明杰,就已经知道了。是白凤给他发来的信息。一如叶飞所料,白凤就是沈明杰请来的帮手。目的不是对付叶飞,因为沈明杰知道,叶飞已经搞定了江门的六个大家族,所以对叶飞的能力,给予了过分的肯定。要想对付叶飞,那就要想出万全之策。在完美的计划出台之前,沈明杰要做的,首先就是自保。他叶飞要想真正的接近自己,不过五关斩六将,是万万不可能的。派出白凤,沈明杰就是要她保护自己的女儿,顺便再监视一下叶飞,就是这么的简单。以为自己的计划,叶飞根本不会察觉,但叶飞差不多已经理清了其中的脉络。不管怎么说,沈明杰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先要把自己这方,守得固若金汤,而后再找机会,给叶飞以致命一击。真的很庆幸,自己有沈玉这样的漂亮女儿。在这样关键的时候,可以打出这张王牌,拖住叶飞一段时间。沈明杰并没有喝醉,不过他也毕竟上了年纪。白酒喝的太猛,多少有些上头,不太舒服,就在床上躺着,一边闭目养神,一边思考着,关于叶飞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李秋红端着一盆热水进来。她是一个贤惠的妻子,当年嫁给沈明杰的时候,他还是个穷小子,一起与他打拼过。只是后来,李秋红也没有搞明白,沈明杰突然遇到贵人,着手帮他创建了四海商会,于是接下来,一路平顺,摇身一变进入了江门的上层。那是二十三前的事了。就算是现在回想起来,李秋红依然如在梦中,不能理解当年沈明杰是走了什么运,居然一下就发了财。关于这件事,李秋红也不止一次的问过,但是得到的回答,却永远都是那句话:不要再问了,就算你问明白,又能怎么样?沈明杰就是那么回答李秋红,所以李秋红时间长了,也就不再问了。“明杰,坐起来,我帮你洗一下脚吧。”
这是李秋红多年的习惯。她是个善良的女人,心疼自己的丈夫,知道丈夫在外做事辛苦,所以不管丈夫多晚回来,她都要等他,帮他洗一下脚,让他睡的舒服一些。沈明杰也习惯了。他坐了起来,将双脚放入盆中。“明杰,你今天说的是醉话吧?”
李秋红没有抬头,很认真的在帮沈明杰洗脚。沈明杰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回答:“我并没有喝多。”
“可是,你怎么能当着女儿,说出那样的话?叶飞是个不错的男生,可是他有妻子了,我们家小玉,又怎么能跟着叶飞去受委屈呢?你这个当爸的不心疼女儿,我这个当妈的也不能同意。”
李秋红的话,只要是个当妈的,几乎都能理解。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女一生和和顺顺,有一个属于她们自己的小家。大女儿沈霞的婚事,已经失败。当年,大女儿也是不听自己的话,所以才走到了现在这一步。如今,又轮到了二女儿沈玉,李秋红坚决不能再草率。“秋红,你以为我想那样做吗?”
沈明杰似乎有万千心事,说不出来。李秋红不是头一次有这样的感觉了。沈明杰是个成功的男人,所以应酬自然是少不了的。有时候,沈明杰会喝的大醉。回家之后,他就会抱着自己,哭个不停,像个孩子。李秋红知道,他有心事,只是就算是喝醉,就算流泪,也从来没有说些过。他既然不想说,李秋红也就从不多问。自己是他的妻子,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向自己敞开心扉的。现在,他好像是要说了。李秋红还是那么淡然,她不急不躁,丈夫心里的秘密,自己已经等了二十多年,不急于这一时。“秋红,不是我不心疼自己的女儿,那也是我的骨肉啊!”
“如果我有一点办法,又怎么舍得让自己的女儿给人家做小。”
“我是没有办法啊。”
“那个叶飞,他盯上我们家了。”
“你知道吗?叶飞已经一连搞定了江门六个家族,我们就是下一个。”
“假如,小玉真的可以栓住叶飞的心,那么叶飞他就不得不放弃我们家。”
“牺牲小玉一生的幸福,换来我们沈家百年之运,值了。”
“我这个当爸的,对不起小玉,下辈子我给好补心。”
沈明杰说着,眼睛就湿润了。“明杰,我想不通,叶飞好端端的,为什么要与我们为敌,我看他是个很阳光的男生啊。”
“你心里有事,一直都是自己扛着,我是你的妻子,与你过了大半辈子,你还有什么不能和我说的?”
“你就说出来吧,我也好为你分担一些。”
沈明杰抬手,轻轻划过妻子的长发。曾经的青丝,如今已经丝丝折发夹杂在其中。无情的岁有,催老了人心。沈明杰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有魄力了,他知道,自己以为一个人可以扛下所有,现在却知道,那根本就不可能。“秋红,你知道吗?在二十三年前,我一贫如洗,为什么在一夜之间,就成了江门的后起之秀?”
这样的问题,不需要也回答,沈明杰只要想说,他自己就会给出回答的。“当年,我与江门十五个家族,一起做过一件事。”
“那件事,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当年,那十五个家族,在江门都小有名气,只有我一无所有,因此我就凭着自己年轻的蛮勇,生生挤了进去。”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明白,那些人为什么会找到我。”
“我们一起对会江门叶家,等于说是把叶家给分解了,一家分到了一点东西,所以一个叶家成就了我们江十门商界十六个大家族。”
心里的话,终于说出来了。沈明杰心里一阵坦然:“现在,叶家的后人,重回江门,他就是叶飞!不,叶飞是一条夹带着风云的龙,必要让江门为之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