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年三十。那天下了很大的雪,他因为不想回陆宅面对柴念,就和她待在一起。她似乎很兴奋,去南大门的菜市场挑最新鲜的蔬菜海鲜肉类,回来的时候,还买了一套一家三口的家居服。大约是她忘记了,去厨房做菜的时候,把那套家居服放在了他平时会坐的沙发的位置。他理所当然地摸到了那套家居服,愤愤地将它扔到地上,觉得这东西烫手的厉害,就好像一副手铐,要把他的命运牢牢和这个女人拷在一起。他记得当时他语气冷冽、生硬、嫌弃地嘲讽她,“你强行嫁给了我,还要强行给我生个孩子吗?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会接受你生的孩子?”
大约是那时候开始,卧室多了避孕药。每次床事之后,她都会自觉地吃药。自觉到他都受不了。寻歌不知道陆之南沉着目光在想什么,不知道他是通过什么消息有了卿之是他的孩子的猜测,她的心乱作一团,只想马上打消陆之南这种让她不安的猜测,口不择言,“陆先生,我已经嫁给别人了,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不再是那个每天只围绕你打转的傻子了。如果你真想要一个孩子,大可以找秦久,你和她现在不是误会都解除了,找我这个过气前妻做什么?”
年三十没有月光,微妙的路灯光雪白一片打到寻歌脸上,在她平凡的脸上雕刻出一种决绝的美来。“这和秦久没关系。我是在说孩子,那个叫寻卿之的孩子!”
他眼神如鹰隼的眼,锋利得仿佛能看破一切,“你难道想做一个陆金森那样父母,把两个孩子的身世搞得这么狼狈,才肯罢休吗?”
寻歌微微一怔。仰望得时间久了,寻歌总觉得他像是神邸,高高在上。会忘记他也有血有肉有爱有恨。私生子这件事,他表现得那么隐忍讳莫如深,看上去好像是抢走了陆向通原本作为长子的一切,可是其实他又何尝不是受害者呢?原来,他在意这个孩子是因为这一点。寻歌撇过脸,声色冷静,“陆先生,请不要再有这些虚妄的猜测。卿之她……”她停顿了一会,“不是你的孩子。”
“口说无凭。那就去验DNA。如果不是,我无话可说。”
寻歌惊诧,差点忘了还有这方法,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她仓皇应声,“好啊,既然陆先生坚持。不过陆先生,天色已晚,我和我丈夫要先走了。”
陆之南见她答应了。放松了对她的桎梏,下一秒,她就转身离开。一束烟花盛放的时间约有五秒。她消失在他的视线尽头,中途大约绽放了五朵烟花。二十五秒。从前每天恨不得跟在他身边的女人,五年之后,只需二十五秒就没有留恋地走出了他的世界。在他的生命中,就好像变成了可遇不可求的昙花一现。爱的时候爱的偏执,要逃开的时候,也偏执地逃离。这样的,寻歌。-寻歌心慌意乱地上了车。什么都来不及思考了,她只想马上离开这里。陆之南,陆之南。若是他真的想查,那分分钟就能查出卿之的身世来。本来就还没有理清楚的关系,到时候不会更加剪不断理还乱?寻歌瞅了一眼正戴着耳机在Pad上玩游戏的卿之,对纪信哲说,“阿哲,我想回波士顿了。”
纪信哲目色如夜幕,深不见底,“为什么忽然下了这么一个决定?”
寻歌心上一钝。为什么?“陆之南好像知道孩子的事了,我有点怕。”
纪信哲安然启动了车子,声音却低沉得可怕,“那你知道你在怕什么吗?”
寻歌锁眉。是啊,她在怕什么呢?“怕他抢……他的态度很奇怪。而且你也知道,陆金森对他造成的伤害。”
红灯,纪信哲踩下刹车,目光直视前方,平静地问,“真的吗?”
“怎么这么问?”
“你才刚刚见过他,要回来就什么都不考虑了,第一反应就是马上要离开这里。你是真的怕他抢孩子,还是,你心里还有他,你对你自己没信心,你怕你自己会动摇?”
纪信哲的每一句,其实都很温和,可是连在一起,却像一把血淋淋的刀刃,架在了寻歌的脖子上。纪信哲也有私心。想留下寻歌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是,是他现在还不能离开这里,他想寻歌陪着自己;除此之外,他希望寻歌能哪怕面对陆之南的时候,都可以像面对一个普通朋友一样,坦荡荡的,放下那些深埋在心底的情愫。就算陆之南真的知道孩子是他的又如何呢?他和寻歌有婚姻的保证,而且寻歌已经抚养了孩子五年,孩子的抚养权基本还是在他们手上的。所以,寻歌到底在害怕什么呢?真的仅仅只是害怕孩子被抢走吗?他陆之南什么时候这么喜欢孩子了?寻歌侧眸看了眼安如泰山的纪信哲,最后轻声说,“不管你怎么想,我想带着孩子回波士顿。”
绿灯行,车子再次启动。纪信哲的嗓子像陈年旧车的发动机发出卡壳的声音,“好。”
静了静。他问,“你想什么时候走,我让方顺帮你和卿之买好机票。”
寻歌不安地看他一眼,说,“越快越好。”
“嗯。”
“你会回波士顿吧?”
他接话接的很快,似乎就在等这个问题,“等这边的事情结束,我就回来。”
过了一会,纪信哲就联系方顺,让他订最快飞往波士顿的飞机。是明早十点的机票。订玩了票,寻歌才终于松了口气。她给梁音打了个又是祝福又是告别的电话。而后她轻声对纪信哲说,“除夕快乐。”
纪信哲被这三个字戳中了心房,声音软了下来,仿佛陷入了回忆,“以前的时候,每年除夕,只要聂平出去赌,你和聂妈妈会做一桌子菜。”
“是啊。”
“聂妈妈的死,其实不能怪你。你不必老是觉得是你间接害死了她。她若是在天堂看到你这样想,心里也不会高兴。”
寻歌心上一暖。但须臾,她拧眉说,“可是我却连个像样的葬礼也没给她,骨灰下葬的时候,因为没钱,只找了个小山头给她下葬,后来再去找,连那块墓碑都不知道去哪儿了。”
“我已经派人去找了。不知道能不能找回来。如果能找回来,我会再帮她体面地下葬一次。”
感谢的话有很多,这一刻,寻歌最后却只是说,“谢谢你。真的。”
又是红灯。他的车速慢,刹车了也没什么感觉。一束巨大的烟花开过头顶。光怪陆离。他侧过头静静望进她的眼底,声音醇厚磁性,“你知道,我从来不是要你一声谢谢。”
寻歌心弦震动。还在念大学的时候她和梁音经常会讨论,呐,长大了应该嫁一个爱自己的人还是自己爱的人。她记得那时候,她一意孤行,眼中只看见陆之南,答案也昭然若揭,当然是嫁给自己爱的人,甚至后来处心积虑也做到了。可是如今这个问题再摆到眼前,她却迟疑了。-当晚寻歌收拾了行李,第二天早早叫醒了卿之,在陆之南出现之前,她一定要赶回波士顿。阿朵跟着也一起回去。纪信哲送的行。临出门,卿之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快就要回波士顿,瘪着嘴巴不是很开心地问纪信哲,“纪爸爸,为什么这么快就要回去了?”
“因为……那边才是我们一家住在一起的地方啊。”
“那纪爸爸我马上不跟我和妈妈一起走?”
“那是因为纪爸爸还有公事要忙啊。忙完就会来找你和妈妈的。”
前脚纪信哲的车刚开往机场,后脚陆之南的车就到了寻歌住的公寓底下。“叮叮叮——”按了许久的门铃,终于有个穿着板正的男人带着一些人手把多余的东西清空出来。陆之南惊诧,不好的预感浮上心头,“怎么回事?这不是住着一个女人和她的女儿吗?”
那男人说,“原来是住着的,不过今早退了房子了。说是以后都不会回来了所以才……”话还未落,陆之南就转身离开了。男人一脸懵逼地站在原地,许久叹了口气,“哎,现在的年轻人啊,听话怎么都只听一半呢!”
……陆之南的情绪像一锅大杂烩。他昨夜彻夜未眠,今早早早地出了门,就是因为心里很不安,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要消失。结果,寻歌就带着孩子走了。他虽然不安,虽然焦虑,可是也夹杂着窃喜,寻歌这种行径,不就代表着,那孩子一定是他的吗?不然她逃什么,怕什么呢?脚下油门一踩,车子像插了翅膀飞了出去。上次一消失就是五年,这一次若是消失,他不知道又会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