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擂台赛便被完颜烈踢飞了,她笑了起来,觉得很是过瘾。“回医馆么?”
离歌剪又问。天乐微微点了点头,问道:“你大哥怎么样了?”
离歌剪又是傻笑了一下,挠了挠头,道:“我大哥他应该没什么事了,烧也退了,还用了早膳,吃得可不少。不过,不白吃,我会给银子的。明日,我便去将手头的宝器卖掉两个,想来应该够付一万两黄金给你了。”
听到宝器二字,天乐立即来劲了,眉眼飞扬,很是激动地捏住离歌剪的手,摇晃着:“你要拍卖什么宝器?”
离歌剪很是不习惯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回去,傻笑了一下,又挠了挠头,脸色微红道:“其实都是这十年来随师父一起学炼器之时不太成功的东西,之前一直没舍得卖掉,是因为很有纪念价值。如今缺银子,想来还是卖掉算了。”
“那到底是什么啊?”
天乐更急了。“我雇了轿子,先上轿吧!”
离歌剪看着这样的天乐,脸色更红了,催促她上轿,毕竟如今在皇宫门口,随意展示宝贝不太好。“好,快点!”
天乐一边急着往轿子方向去一边扯着离歌剪的手。上了轿,天乐立即凑到了离歌剪的面前,蹲在他跟前,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的储物戒指,催促道:“快拿出来给我看看。”
离歌剪遂从戒指里取出他想要拍卖的两件宝器。第一件宝器,是一支看上去与小号狼毫笔差不多的宝贝。天乐立即拿了过来,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不出门道来,激动地问离歌剪:“这是什么?做什么用的?”
“这是无墨笔,可以无止境地写下去,不用蘸墨,它的笔尖与最小号的毛笔无异,但质地比起毛笔稍硬,不仅不用蘸墨,还不用担心笔尖不整齐而导致书写不流畅,不美观。原本,我炼制这支笔时,是想着炼制成功后送给大哥的。”
说到大哥,离歌剪的眸光立即变得柔和起来,情意涟涟。“不用蘸墨?我试试!”
天乐立即扯过离歌剪的手,用笔在他的袖子上涂画起来,随后,她兴奋地尖叫起来,“果然很好用啊!哈哈哈——”她终于可以摆脱用毛笔开药方的痛苦了。这样的笔,简直堪比现代的中性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