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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我要这铁棒有何用(1 / 1)

夏侯炎猛地睁开眼睛。  一个从梦境中涌现出的大胆想法萦绕在心头,瞬间消除了这位领主大人的一切困意。  他在黑暗中坐起身,打量了一下帐篷外的天色,大致确认,现在应该是拂晓前的五六点钟。  安洁·伦道尔就睡在帐篷的另一端——小女仆睡得很沉,娇小的身躯随呼吸而一起一伏。夏侯炎没有打扰她,自己从枕边抄起火石,点亮了狮子提灯,然后从盛放衣服的包裹中找出一身金丝苍鹰纹短袍、灰缎面长裤,整套服装穿戴整齐后,又踏上了一双小牛皮马靴。  昨天车队遭遇尸潮袭击后一直疲于奔命,夏侯炎穿的也一直是简单的丝绸衬衫、轻皮外套,并不讲究;如今,他换上这一套精心制作的贵族衣装,对着镜子照了照,自觉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  只不过,那张苍白、瘦削的脸庞依旧没有任何变化就是了。  夏侯炎拍了拍腰间,感觉有点空荡荡的——艾略特·伊戈尔之前一直佩戴的那柄护身短剑,由于也被监督迁移的帝国官员归为“军事武器”,和侍卫队的装备们一样都被留在鹰息堡了……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在梦中灵光一现想出的计划,忍不住咂了咂嘴:  还是得找把趁手的兵器才行……  理论上,魔法师的标配装备是有魔力增幅效果的法杖,但把价格不菲、在市场上标价数百金币的法杖,交到他这个法师学院肄业生手里,更无异于焚琴煮鹤、暴殄天物——就连首席法师维克多·劳瑞,现在也还没有自己的法杖呢!  要是穿越时能把那支沃尔特PPK带过来该多好……领主大人开始怀念前世在地球上自己的配枪。  一切收拾整齐后,夏侯炎拎着提灯,走出了帐篷。  东方的地平线已经略微有些发白,但由于时近冬季,离完全天亮显然还差好一段时间。  不过,伊戈尔迁徙队的这片临时营地,已经开始热闹起来。  夏侯炎看到,车队成员们已有不少醒了过来:有两个壮汉挑着空水桶从领主大人面前经过向西去了,大概是要去那边的小溪提取日用的清水回来;五六个身穿肮脏布裙的农妇,则忙于搭建野炊炉灶,已经在准备营地的早饭。  这些伊戈尔家族麾下的领民,看到领主大人时都会毕恭毕敬地点头致意,但夏侯炎不安地观察到,这些被困在感染区中的车队成员,绝大多数都目光涣散、表情淡漠,一股淡淡的绝望之情,弥漫在每个人的眉宇间。  不过很快,夏侯炎就发现了一个在困境中依然自得其乐的珍稀物种——  昨晚刚刚被领主大人复活、名叫汤姆·劳伦斯的那名侍卫,正乐呵呵地站在炉灶旁,任由周围好奇的旁观者们触摸额头、感受体温——毫无疑问,侍卫们死而复生的新闻已然在营地中不胫而走,也让这几名从地狱归来的活死人侍卫,变成了大受欢迎的“展览品”……  夏侯炎略一沉吟,向侍卫劳伦斯走去。见领主大人靠近,周围的闲散围观者一哄而散,只剩下劳伦斯留在原地,笑眯眯地朝领主大人行了一礼。  有趣的是,这位三十多岁、胡子拉碴的中年侍卫,并没有像普通侍卫那样简单地以拳击胸行军礼,而是双腿交叉,将左手放在背后,右手华丽地从上到下兜出一条弧线,最终完成了一个即便在繁文缛节严重的帝都宫廷,也足以称得上浮夸的完整版贵族礼。  “你这行礼方式是从哪儿学的?”

夏侯炎好奇地看了看汤姆·劳伦斯。  根据这个世界的礼仪常识,劳伦斯所行的这种礼节,可能在八九十年前流行过一阵子,但近年来早已被更简洁优雅的新礼节取代,让人不得不感慨时尚风潮的变换之快。  “回禀领主大人。”

劳伦斯露齿一笑,“我祖上曾经是帝国的贵族,这套‘米海尔大帝礼’是我母亲教给我的——她说遇见高贵的贵族时,就可行此礼,以示尊敬。”

夏侯炎感觉有点纳闷:“我记得以前见过你几次,怎么没见过这套什么什么大帝礼?”

劳伦斯严肃道:“以前我还不知道,您是一位甘愿陪着领民牺牲的领主——我母亲说了,‘米海尔大帝礼’是专门献给‘高贵的’贵族的!”

夏侯炎哑然失笑:想不到这个看起来玩世不恭的中年侍卫,说起话来还挺会拍马屁的……  有前途!领主大人给对方下了评语。  “领主大人,您起这么早有事吗?”

劳伦斯笑眯眯地问,“一大早就能见到您的英姿,我兴奋得心跳都停止了!”

夏侯炎翻了个白眼:你丫是被复活的活死人,现在有个屁的心跳……  “我在梦里突然想起一件事,现在需要做个……简单的小实验。”

领主大人上下打量了劳伦斯两眼,试图判断对方是否可靠,“我本来是准备找爱丽丝队长帮忙的,不过既然你在……”  “康姆斯托克队长应该还在睡觉呢。有事就别麻烦她了,领主大人您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汤姆·劳伦斯在所不辞!”

劳伦斯一脸的跃跃欲试。  夏侯炎真怀疑自己的复活术是不是还有兴奋剂的功效。  “好吧,你也行。”

夏侯炎想了想,觉得既然爱丽丝没起床,那就不麻烦她了,有劳伦斯在也差不多,“去帮我牵两匹马来,你一匹,我一匹——对了,再帮我找个趁手的兵器。”

劳伦斯迟疑道:“马好说,可领主大人,车队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刀剑了……”  “也不一定是刀剑,什么武器都行。”

夏侯炎甩了甩手,“快去快回。”

劳伦斯领命而去,夏侯炎则哼着京剧小调,留在原地耐心等待。  不一会儿,中年侍卫就牵回了两匹马:一匹毛色肮脏、身材高大的平原马,应该是劳伦斯自己的坐骑;还有一匹略显矮小、姿态优雅的白马,一看就是为身形单薄的领主大人量身挑选。  “她叫‘流星’,是营地里最好的马!”

劳伦斯把小白马的缰绳交到夏侯炎手中,邀功般挤了挤眼睛。  “你给我找兵器了吗?”

夏侯炎手握缰绳,拍了拍“流星”的马腹,没忘了另一个关键事项。  劳伦斯的表情突然有些僵硬:  “那个……实在找不着别的,您先凑合着用这个吧……”  在领主大人怀疑的目光中,侍卫从背后掏出一根金属棍状物,讪笑着递了过来。  夏侯炎接过金属棍,举到眼前端详了一下。  他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根两端扁平、一端弯曲,通体由铸铁打造而成的金属棒,形状好像有点眼熟……  “日!”

领主大人突然意识到这是什么了!  这他妈是一根撬棍!  戈登·弗里曼博士的物理学圣剑!  “营地里只剩下这个能当武器用了……”劳伦斯缩了缩脖子,“实在没有别的……”  夏侯炎强行压抑住心头的怒火,右脚踩住马镫,一个飞身跨上马背,顿时引发了路过领民们的齐声欢呼:众人都觉得,此时领主大人全身上下的华丽衣装、再加上身下的那匹骏马,无不透着一股潇洒不羁的帅气!  ——当然,领主大人腰带上插着的那根撬棍除外。  夏侯大官人骑在马背上暗暗发誓,如果这次的实验有幸成功、给队伍赢得一线生机的话,那他一定要用这根大煞风景的撬棍,打得劳伦斯满地找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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