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男朋友带回老家的小媳妇,被隔壁邻居七嘴八舌地看了个遍,这种感觉之前从来不曾有过,可是他却不觉得气恼,反而觉得很新鲜。凌苏从楼上下来,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的目光。长长的黑发被打理成了时尚蓬松的大波浪,斜斜地披在她的右肩,浅米色一子肩修身长裙优雅地包裹着她曼妙的身姿,显出一种别样的婀娜;裙摆处是水晶珠串成的长流苏,若隐若现地遮掩着她修长的一双美腿,性感里又不失婉约的气质,一双同色系的细高跟更加称得她高挑细腻的风华。聂良辰不觉赞了两声,拍着手说:“凌小姐真是给我面子,这件礼服配上你的气质,真的是太完美了。”
凌苏用的是特别显肤色的阿宝色唇膏,妖冶却不失典雅的红唇一扬:“聂先生果然跟某人不一样,这么不吝啬赞美,我都有些无地自容了。”
的确,如果换成是方景天,就算心里惊艳到无以复加了,也只会有一个表情,一个字。“走。”
凌苏好像又看到了冷漠回身离去的样子,突然哀哀地叹了起来,男人大概知道她又多想了,英朗的笑意荡在脸上,朝他弯起了手臂说:“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走了。“她犹豫了几秒,还是挽上了男人的手臂,一边朝停车的方向走着,一边问:“你知道这件礼服,是谁帮我挑的吗?”
再一次上了路,聂良辰才回答了她刚才的问题,他说:“我想,有资格为凌小姐选礼服的,肯定也不是一般人吧。”
他不正面说出那个名字,凌苏也不再追问,或许有些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就好,又或许过了这么久,她也知道自己应该放下了。她望着车外飞快地往后退去的霓虹,说:“以后你就叫我凌苏吧,太见外了,听着也别扭。”
聂良辰不搭话,没过多久就把车开进了一座私人山庄。凌苏下了车,披了一件阿玛尼的羊绒长款大衣,他们来的时间刚刚好,好多人也都才陆陆续续地来,人群里凌苏也能认出一两个来,无不是凤城排的上号的一些人物,当然,也包括了好多名副其实的富二代。有人朝着她走了过来,凌苏老远就已经认出他来了,是杨威。好久没见过了,杨威似乎胖了一些,脸上跋扈的表情也好像淡了许多,见了凌苏,远远地就迎了过来:“这不是凌小姐吗,真没想到在这里也能碰到,真是有缘。”
凌苏对这个人并没有多少好印象,只是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方圆已经不是方景天在的时候的那个方圆了,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她知道各方的关系都不应该搞得太僵。“杨大少也来了啊,看来今晚的酒会一定会很热闹。”
凌苏朝聂良辰身边靠了靠,避过了杨威热情的拥抱。杨威的动作落空,讪讪的收回了手臂,这才又看见了凌苏身边的聂良辰,脸色不由得大变了十几秒,然后又强装着镇定了下来,朝聂良辰伸出了手:“这位就是良辰的聂先生吧,刚才真是吓了我一跳,我以为看到了不该看见的人了呢。”
聂良辰虽然不以为杵,可是脸色已经不太好看,冷冷地瞥了一眼杨威的手,并没有要跟他握手的意思,说:“杨先生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了吗?看到活人也这么害怕。”
杨威两次被人拒绝,尴尬地僵了僵:“聂先生这说的哪里话,我们这些人谁又能摸着良心说问心无愧?如果每件事都要论个对错的话,那晚上可就真的不敢出门了。”
“杨先生快人快语叫人佩服”,聂良辰挽着凌苏已经抢先进去了,一边走一边说,“不过晚上还真是少出门的好,我可听说夜路走多了,可就回不来了。”
凌苏本来就不喜欢这个人,见被聂良辰几句话就将住了,心里痛快,脚下了轻快了很多。聂良辰告诉他,这个酒会其实是他自己安排的,他不想太招摇,所以请他的几个朋友出面。他的那些朋友虽然在凤城算不上命人,可是各自的人脉都在,那张网纵横交错着,差不多也就网罗了凤城所有有头有脸的人。她这才恍然地点点头,她看了身边的男人一眼,心想或许他邀请自己过来,也是为了帮她也说不定吧,毕竟这样的社会,人脉这东西虽然不值钱,却比什么都重要地多,而她,最缺的也就是这样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了。明天的新闻,怕是又要热闹了,她想着,展着自己最端庄得体的笑容,挽着聂良辰走进了酒会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