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凯一声令下,身边的小弟全部冲了上去,一人一脚轻而易举将王浩给撂倒在地。面对十几个人的拳打脚踢,王浩没有丝毫反抗之力,只得狼狈地抱头护住自己的要害,任由自己身上落下一道道鞋印。再转头去找那为通风报信的书包学生,早就跑的无影无踪了。围观的群众们终于忍不住唏嘘、惊叹起来。罗凯可是这一带有名的大混子,平时见到谁都是横着走。可是今天,面对一个形单影只的年轻人,他居然一言不合就用板砖给自己开了瓢,还二话不说便狠狠将自己的小弟教训了一顿。他们看向秦飞的目光不禁带着敬佩,这是得有多怕秦飞,才能做出这种事情来啊?这个人,究竟是何方神圣……眼看着王浩被打成了包子,罗凯没有一丁点让小弟们收手的意思,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秦飞的面前,深深鞠了一躬:“飞哥!”
“算你还有点良心。”
秦飞拍了拍罗凯的肩膀,撇向他头上的血迹,淡笑着道,“不过你小子也太虎了吧?这是板砖啊,不是棉花糖,说往自己脑袋上砸就往脑袋上砸啊?”
罗凯挠着头嘿嘿笑了笑,心中却暗暗一阵咂舌——我不往脑袋上砸?我不往脑袋上砸行嘛!刚刚那种狠话都放出去了,以秦飞的脾气,他今天不见一点血,那秦飞能对他这帮兄弟善罢甘休?秦飞用手指在罗凯的额头轻轻点了一下,就轻而易举的为他止住了哗哗流个不停的鲜血,随后漫不经心的说道:“成,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以后管教好你小弟,上街看到我最好绕着点走。”
“飞哥,您请留步!”
罗凯见状,急忙叫住了秦飞,满脸堆笑着说道:“飞哥,我哥哥从陕北回来了。他说想举办一个同学聚会,不知道您有没有意向参加?”
“同学聚会?高中同学聚会?”
秦飞微微眯起眼睛,仿佛回忆起了什么久远的往事一般,眯着眼睛点了点头:“什么时候?”
“明天晚上八点,百豪大酒店。”
罗凯试探性问道,“飞哥,那您是准备去参加咯?”
“去,当然去。”
秦飞痛快地点了点头,“上学时罗云那小子可没少蹭我的饭吃,我得好好吃回来。”
秦飞如此想要参加这个高中同学聚会,其实并不是为了罗云,而是为了自己高中时的梦中情人——周璐璐。每一个男生在学生时代都会有这么一个暗恋对象,或为她的一颦一蹙而各种努力、奋斗;或因为她的一举一动而伤心或忧愁。在学生时代,他们班公认的班花的周璐璐,在秦飞的心目中,就是这样一个存在。毕业之后,秦飞就一直没有周璐璐的消息。他不知道这个女人过的好不好,是嫁人生子,还是仍然待嫁闺中。但是他现在已经事业有成,并且算是年少有为。秦飞发誓,自己没有半点对不起叶倾城的意思,他只是好奇,想亲眼看一看,学生时代的女神究竟变成了什么模样。答应完罗凯后,秦飞就拎上自己买的两个大蛋糕离开。至于罗凯要怎么收拾这个不开眼的王浩,秦飞可就管不着了。商场外面,叶倾城抱着小思晴,等的满脸焦急难耐。他们刚刚亲眼看到一大帮人气势汹汹地闯进商场中,明显来者不善。叶倾城有预感,这些人正是冲着秦飞来的。所以,在秦飞若无其事从商场中走出来后,母女二人脸上都是一喜。叶思晴更是直接小跑着冲了过来,一把扑进秦飞的怀中。“好了,闺女,没事了,不怕。”
秦飞轻轻拍着叶思晴的肩膀,微笑着道:“老婆,回家吧?”
“好。”
叶倾城幸福地挽住秦飞的胳膊,“我们不要打车了,就走回家吧。”
秦飞微微一怔,脸上也不由露出一抹会心的笑容。“好,走回家。”
秦飞一手抱着叶思晴,一手挽着叶倾城的手臂,走在傍晚的街道上,感受着黄昏的余晖洒在身上的温度,不由产生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不争不抢、不名不利,每天只需要喝一喝茶、练一练武,闲时带着老婆出来逛街,带着女儿出来游玩……这种生活,不正是他一直以来梦寐已求的吗?如果能过一辈子这样的日子,秦飞愿意放弃一切。什么医神啊,什么武宗啊,全都是身外之物、过眼云烟而已。次日傍晚,秦飞为一家人准备好晚饭后,来到衣橱前面,找到了自己很久没有动过的西装,在身上比划了一下,想看看还合不合身。叶倾城立刻便注意到,走到秦飞身边,不解问道:“你找西装做什么?”
“我要去参加一个高中的同学聚会,我想应该穿的正式一点。”
秦飞挠头笑道,“但这件衣服好像不太合身了。”
“这衣服还是你六年前买的呢,别说不合身了,这款式也老了啊。”
叶倾城微微叹了口气,从衣橱的最下面取出一只精美的盒子,“来,看看这件怎么样。”
秦飞打开盒子取出里面的衣服,顿时两眼一亮。他不太懂衣服,更不懂乱七八糟的服装搭配。但是这一只小小的盒子中,从外套到衬衫,甚至连领带都已经准备好,而且每一件衣服都仿佛为自己量身定做一般,让秦飞爱不释手。“这是你回来前不久,我找人为你做的。”
叶倾城挽住秦飞的手臂,轻声道,“秦飞,早点回来噢。”
夜幕将至,秦飞也出了家门,打车直奔百豪大饭店而去——先前叶倾城那辆车被醉驾的洪斌给撞的报废,从洪天华那里要的黑色轿跑又停在了幼儿园附近,所以秦飞现在手头确实没有一辆车可以开。百豪大饭店门口,一个青年正蹲在那里一边抽烟一边等候。见秦飞下车出来,青年立刻丢掉烟头走上前,给了秦飞一个大大的拥抱,咧嘴笑道:“飞哥,我可想死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