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给机会,错过了这个机会,恐怕还不知道死皮赖脸多少年,那可是太折磨人了。“姜广三,你写了没有,时间差不多了。再过五分钟,如果没有结果,一切就结束了。”
芙蓉姑娘终于从小阁楼里传出话。“好了好了。”
南极王急忙收笔,已经是耗费了上百张纸,才弄出四句话。感觉上,这是他这辈子写出来的最好诗句,算是千古绝句。“念。”
芙蓉姑娘直接下令。如果换做别人这么说,恐怕不知道怎么死的。可这话是芙蓉姑娘说出来,南极王却是一脸的虔诚。“好好好,我马上就读给你听。”
南极王随即手里举着自己写的所谓诗句,学生一般大声朗读:知音暗恋伊人多少年,恍惚度日夜难寐。乱弄琴弦献知音,对月当歌解相思。哗!周围的人顷刻间响起一片掌声。“太好了,太好了,南极王做的诗,绝对是我们天展大陆无人可以匹敌的。”
“这首诗歌,一定会成为天展大陆的名诗,一定是会流芳百世的。”
“芙蓉姑娘,这首诗足以证明,南极王的文学造诣已经是我们天展大陆首屈一指的文学大才,应该可以通过了吧。”
这也叫好诗?幸好没有体魄,否则林一凡一定是笑喷了!不得不佩服天展大陆这些人,拍马屁都这么肆无忌惮,还说比第一宇宙文明程度更高呢。“姜广三,我们天展大陆出你这样的怪才,我很高兴。”
芙蓉姑娘开口说道:“不过,实在是怪的可笑,我都觉得丢人,你走吧,再也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
也就是说,芙蓉姑娘根本不满意。谁能够满意啊,根本就是胡说八道嘛!南极王就是一脸的郁闷。这可是他你能够拿得出手的最好诗句了,难道真的就要这样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