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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九回 迷弟与迷妹(十三)(1 / 1)

陈米可确实有一个挺大的毛病:她心软。不到最后一刻,她确实不想把人逼到绝境,可真的到了最后一刻,她也懒得客气。见盛如景真的去移动那位绝对不可能移动的病人飞行员了,陈米可突然开口叫住盛如景,“你刚才不是质疑,为什么岳司南会为了我甩了你吗?过来,我告诉你原因。”

这个话题,盛如景果然感兴趣,她转过头,狐疑地看着陈米可。陈米可都已经五花大绑了,还是水手结,一时半刻挣不脱,晾她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姑且听听陈米可怎么说。“你说你是不是眼瞎啊,我当然是伪装过的啦,其实我长得可好看了,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真的,每次我上街,都能造成特别大的交通阻塞。”

陈米可不要脸地自夸道。盛如景眯了眯眼睛。关于陈米可的长相,向她告别的夜月君也似乎提起过,原话是:“还行吧,挺灵的。”

能够被夜月君夸奖的女人确实不多,难道真是大美女。“你都要拿我喂狼了,难道不应该过来看看我长得什么样子先?——最起码,也知道知道岳司南的口味啊。”

陈米可软绵绵道。好像真的认命了似的。盛如景果然折回到摆渡车里来了。她想看看,真实的陈米可到底长得什么样,难道果然比自己漂亮?盛如景自视奇高,目前比她漂亮的女人估计还没有出生吧!不过,也难怪她会如此自信,盛如景确实很漂亮。五官艳丽不可方物,放在唐朝,那就是瘦削健康版的杨贵妃,甩头一笑艳光盛,芸芸众生无颜色。拜在她的裙下之臣,不说一万,也有八千了吧。比她还漂亮的女人?维也纳在世么?盛如景走到陈米可的旁边,皱眉看着陈米可满脸的皱纹,仔细一看,这皱纹还真是伪装,非常高明的伪装,硅胶和泥土揉搓而成,她伸手搓掉陈米可身上的一层和面具一样的材料,渐渐露出了本来的样子。还挺清秀的,不过,也仅仅是清秀而已。圆圆的脸,心形的嘴,小而挺翘的鼻子,还有眼睛……“我的眼睛更好看,不过放了隐形眼镜,你给我摘下来呗。保证我的电眼电晕了!”

陈米可继续大言不惭道。盛如景却起来防心,她手底的动作停了下来,“不用了。横看竖看,你也不过是中人之姿,眼睛再美,又能美到哪里去?再说了,夜月君一早就提醒过我,说你会催眠术。摘掉眼镜让你催眠我?你当我傻——”盛如景的话才说到一半,忽而顿住了,整个人都恍惚了起来。“我就是当你傻啊。”

陈米可笑眯眯道。到底是谁乱传的啊,谁说催眠术一定是通过眼睛的?其实只要让对方专注于一件事长达三十秒,就有被催眠的可能。盛如景在为她洗去伪装的时候,便已经慢慢被陈米可催眠了。现在,时间刚刚好。谁让盛如景太过关心她的外貌,而失去警觉了呢?有所求的人,总是最容易被催眠。“现在,将刚才的那句话再说一遍:我是一只母螃蟹。”

陈米可笑眯眯道。盛如景呆滞地将这句话再重复了一遍:“我是一只母螃蟹。”

说完,她的两只手举到了耳边,手指箕张,做螃蟹的爪子状,两腿也岔开,微拱,就像两个W形一正一反搭建在一起的模样,果然很像一只大螃蟹。陈米可哈哈大笑,可惜现在不能拍照啊。不然,这张照片,可以勒索盛大小姐一辈子了。“母螃蟹,快来给我把绳子解开。”

陈米可不客气地命令道。盛如景像螃蟹一样横着小碎步过来,然后弯下腰,用装成蟹爪的手吃力地解着她刚刚打好的那个水手结。因为要保持着螃蟹的模样,盛如景解绳子的动作无比艰难。陈米可也不催她,优哉游哉地躺在摆渡车里,先看了一圈狼群。那狼群还是有点忌惮摆渡车的车灯,虽然包围圈越来越小,越来越小,但好歹没有妄动。陈米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索性与盛如景说了几句掏心窝的话,“其实吧,我叫你母螃蟹,还真不是侮辱你。你是夜月君的克星,我其实挺欣赏你的,还打算下一次好好用你来整治一下夜月君呢。你的招数野,心也够狠,估计刚刚够克他。再说了,螃蟹是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动物。我天天吃都吃不腻,看我多喜欢你。”

盛如景现在是一只螃蟹,哪懂得搭腔,仍然弓着腿,举着手,嘴里噗噗地吐着泡沫,继续哼哧哼哧地解着绷带。陈米可于是继续自顾自地说:“说起螃蟹,其实有一个故事,我一直没有对人说过。螃蟹是我的初恋呢,不对,是和我的初恋有关呢。”

“其实我小时候吧,家里特穷,就阿荷妈一个人上班,她要赚钱交房租和吃饭哇,还得自己带孩子,给我买牛奶啊,衣服啊,攒幼儿园的学费啊,所以工作起来特别拼,常常整宿整宿的加班,没办法,夜班的工资高啊,不过,她的身体也被拖垮了,后来她之所以会那么早病故,就是因为那段时间身体被严重透支的缘故。在接连一周的夜班后,阿荷妈终于病倒了,那时候我才三岁。——你是千金小姐,你肯定不懂那种感觉,就是看着妈妈被病痛折磨,看着她的生命慢慢流逝,自己却又完全使不上劲的感觉。我想,我应该是那个时候决定学医的。”

“阿荷妈为了省钱,也不肯去医院,我就想着去挣钱啊,可是谁会请一个三岁的孩子?后来,我听邻居的小孩说,他们早起的时候会去赶海,就是在海边捡一些贝壳啊,海鲜啊,去农贸市场卖,能卖不少钱呢。所以,那天,不等天亮,我就跟着邻居的孩子去了。我走的时候,阿荷妈正咳嗽,咳得手帕上都有血了,她还藏起来了。当是,我就想啊,我一定要卖到钱才回去。我当时挺怕回家的,我怕听见阿荷妈的咳嗽声,也怕回去发现她已经死了。小孩子的逻辑很奇怪的,当时就认定了,一定要赚到钱才能回去,不然妈妈就会死。”

都说三岁的孩子是没有记忆的,可是是陈米可的记忆力却很好,不然,怎么被称为神童呢?她现在还能回忆起那天的清晨,太阳还没出来,海滩上全是赶海的人,可是,就属她最小,藏在赶海的人群里,像一只跺脚就会被踩死的小蚂蚁。无比凄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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